稿件搜索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2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转赠,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1,965,693.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2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450,883,26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166,746.0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10.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属于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发展的关键材料行业。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驱动锂电池产业迅速扩容,作为锂电池关键材料之一的正极材料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阶段,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022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中磷酸铁锂电池和高镍三元电池热度愈升,磷酸锰铁锂及钠电正极材料初显锋芒。磷酸铁锂凭借成本低廉、安全性强等特点以及储能市场增长带动,其装车量同比大幅增长;受锂、镍价格制约,高镍渗透率提升速度暂缓,但高密度能量使其作为未来主流技术之一的地位依旧稳固。磷酸锰铁锂综合性能优异,有望替代中低镍三元材料与部分铁锂;钠电正极材料已初步应用于储能和低速动力领域,凭借低成本、高安全性和低温性能优异等特点有望在部分领域替代磷酸铁锂和铅酸电池。据鑫椤资讯统计,2022年国内三元材料累计产量为60.23万吨,同比增长51.3%,国内高镍材料(8系及以上)累计产量为26.94万吨,同比增长76.9%,渗透率达到44.7%。

  长期来看,动力电池发展需兼顾成本与能量密度目标,磷酸锰铁锂和高镍三元为代表的两条技术路径最为明确。磷酸锰铁锂对比磷酸铁锂具有更高密度能量,且保留了磷酸铁锂电芯的安全性及低成本特性。高镍化路线可显著降低材料成本并保证高比容量,得益于更具竞争力的单瓦时成本以及持续涌现的锂电池结构创新技术,作为国内外主机厂高端车型、长续航车型的主流选择,高镍电池市场应用领域长期扩大的趋势毋庸置疑。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新一体化战略转型升级为全市场覆盖的综合正极材料供应商,坚定走好高镍路线的同时,积极布局磷酸锰铁锂和钠电材料,应用领域涵盖高中低端动力、小动力、储能以及数码市场,成为转型进度最快的正极材料公司。

  报告期末,公司已建成高镍产能25万吨,产能全球领先,实现中国正极行业首个海外高镍正极产能项目——韩国基地的建成并投产,推进中国正极产业环节的产能全球化进程。2022年,公司通过收购斯科兰德实现磷酸锰铁锂赛道的快速切入,作为全球唯一一家实现锰铁锂大规模量产的企业,公司现有产品在国内外多家主流客户的开发认证处于领先位置。此外,公司通过自研全面布局了层状氧化物、普鲁士蓝/白及聚阴离子三个技术方向,并已与几十余家下游客户完成送样验证,综合开发能力与量产进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在商业化最快的层状氧化物技术路线上拥有绝对领先优势。

  (三)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全球新能源市场持续增长,带动下游需求持续旺盛,公司订单量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随着公司新建产能逐步释放,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叠加售价提升,公司营业收入达3,012,299.51万元,同比增长193.62%。公司通过持续加强供应链建设及提升生产运营能力,实现盈利能力提升,归母净利润达到135,322.99万元,同比增长48.54%,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较上年均有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对湖北、贵州、韩国三大正极制造基地以及浙江临山高镍前驱体项目扩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同时,新建成产能的陆续投放和供应链端的管理措施,导致运营资金需求增加。未来,在产能建设方面,公司在进一步强化高镍材料竞争优势的同时,将会加速布局磷酸锰铁锂和钠电正极材料,进而增加相应资产支出和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基于新一体化战略转型升级为全市场覆盖的综合正极材料供应商,坚定走好高镍路线的同时,积极布局磷酸锰铁锂和钠电材料,并将持续在前沿技术研发、工程装备升级、流程变革与优化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以不断推动企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发展后续资金需求量仍然较大,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仙桃正极材料制造基地、韩国正极制造基地、磷酸锰铁锂和钠电正极材料产能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研发投入和补充运营资金等,综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资金支持。以上项目的经济效益预计可参考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其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披露的临时公告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别为:武汉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JAESE Energy Co., Ltd.、仙桃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容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容百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容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容百锂电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斯科兰德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121,050.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本次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特别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更好地支持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金融衍生品等有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预计发生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根据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单位: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及担保所涉及事项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审批程序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二)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三)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四)JAESE Energy Co., Ltd.

  单位:万元

  

  (五)仙桃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六)湖北容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容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无实际经营业务,尚无财务数据。

  (七)湖北容百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容百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尚无实际经营业务,尚无财务数据。

  (八)宁波容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九)宁波容百锂电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十)天津斯科兰德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未签订未经2022年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外的担保协议。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 2023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正常、持续经营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121,0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1.0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3.69%。本次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申请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5.5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1.8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内,拟向关联方Town Mining Resource Co., Ltd.(以下简称TMR株式会社)采购不超过4,950.00万元的原材料(主要为镍钴锰混合液)。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交易原则,按照市场定价方式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8日,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容百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950.00万元,关联董事刘相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议案中,“TMR株式会社”为“Town Mining Resource Co., Ltd.”的简称。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TMR株式会社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JAESE Energy Co., Ltd.间接持有TMR株式会社50%股权,Town Mining Co., Ltd.持有TMR株式会社其余50%股权。公司及Town Mining Co., Ltd.均未绝对控股TMR株式会社,且均无法单独控制其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相烈任TMR株式会社理事。

  (二)履约能力分析

  TMR株式会社依法存续,财务指标良好,经营情况持续、稳定;根据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从TMR株式会社采购原材料,其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商品,合同执行情况较好。公司将就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同时,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TMR株式会社采购的原材料为镍钴锰混合液。该金属盐溶液经与其他金属盐根据所需比例进行调配后,公司可以用以生产前驱体等电池材料。公司与TMR株式会社根据交易的各批次镍钴锰混合液中镍、钴、锰的单位含量比例,分别参照交易前月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镍、伦敦金属导报(LMB)钴及锰的均价确定产品交易单价。公司与TMR株式会社根据交易的各批次硫酸钴溶液中的单位钴含量比例,参照交易前月LMB钴均价确定产品交易单价。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TMR株式会社签署相应的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TMR株式会社的关联交易参照国际金属报价定价,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公司向TMR株式会社采购原材料是自身生产经营所需,同时也反映了公司投资TMR株式会社所产生的产业链协同效应,该等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向TMR株式会社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较小,公司对TMR株式会社不存在重大依赖。

  综上,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1年12月30日和202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按上述原有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审批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容百科技”)将募投项目“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年产6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本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长,计划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2022年公司基于新一体化战略转型升级为全市场覆盖的综合正极材料供应商,因在持续加大正极项目建设、新开拓磷酸锰铁锂和钠电材料等方面投入较大资源,影响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现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6.62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9,790.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9,689.7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0,100.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2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后,投入以下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募资资金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统计数据,该数据已审计;2、上表各分项加总金额与合计数不一致系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3,791.36万元(不含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34,207.1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8,207.12万元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余额26,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2-061号公告)。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历史调整情况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前期建设情况、外部影响及投资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项目整体 6 万吨三元前驱体产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调整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1-1期3万吨建设已完成,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年产6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于浙江余姚临山镇自行建设场地内实施,目前1-1期3万吨建设已完成,根据前次延期调整情况,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设进度未及预期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核心产品为高镍及超高镍三元正极材料,连续多年出货量全球领先。公司为优先满足正极材料下游客户需求,阶段性投入解决湖北、贵州、韩国三地正极材料的产能建设,2022年公司建成高镍产能25万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前驱体产能的建设进度。

  2、2022年,公司升级转型为全市场覆盖的正极材料综合供应商,产品涵盖高镍材料、磷酸锰铁锂和钠电材料,投入相当的资源至新产品的产线建设等事项中,前驱体项目建设受到部分影响。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公司正在加快推进本项目建设实施,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整体建设。本项目整体6万吨三元前驱体产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到2024年12月31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将建成国内最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显著提升公司三元前驱体产线智能化水平,改进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新增产能进一步满足客户高端三元前驱体的需求,提升市场份额,增强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本项目的推进将改善公司自产前驱体产能结构性不足局面,保障高镍正极材料的供应链安全,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3、本项目通过提升公司正极材料的前驱体自供率,使得公司产品成本、毛利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较强的竞争优势,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4、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整体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延期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可行性、必要性。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风险提示

  1、本项目已经过充分、科学缜密的论证,且公司已掌握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同时加强了人才储备与培训等工作,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项目施工管理不善、项目进度拖延等问题,存在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公司虽然正积极对现有前驱体产线进行升级调整、产能扩建,但存在产线调整与新增产能未能如期完成,前驱体产能仍滞后于正极材料的较快增长,公司存在面临前驱体外购比例未能有效降低,甚至出现进一步提高的经营风险。

  3、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股东推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赵新炎先生、冯涛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过对赵新炎先生、冯涛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独立董事认为赵新炎先生、冯涛女士符合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对赵新炎先生、冯涛女士的提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赵新炎先生、冯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新炎先生简历

  赵新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材料工程、工商管理专业。曾任中国海外经济合作总公司工程师,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专职董事,中国电力新能源执行董事,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董事,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董董事,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赵新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冯涛女士简历

  冯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负责人,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截至目前,冯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亲属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