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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修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312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公司收到通知书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完成了对通知书所列问题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与修订,现予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公司将按照要求将更新后的反馈意见回复报送深交所。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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