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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10,813,688.10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9,139,1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09,007.6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符合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3577                                                     公司简称:汇金通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二三年三月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9,139,1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09,007.6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8%。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概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 “C3311 金属结构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最新《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金属制品业”;根据申万宏源研究发布的《申万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电网设备”。公司产品可应用在电力、通讯、新能源、轨道交通等产业领域,其中公司主营产品输电线路铁塔主要应用于电网建设,电力行业为本行业的主要下游产业。

  (1)我国庞大的电力投资为输电线路铁塔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其发展对经济增长有很强的推动作用,经济的增长也会带动电力需求的增长。近年来,我国社会用电需求不断增长,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2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为86,372亿千瓦时。具体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力消费需求,缓解电力供需的矛盾,我国高度重视对电力工业的投资。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辛保安在年度工作会议上指出,“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计划投入3,500亿美元(约合2.23万亿元人民币),推进电网转型升级;2022年,国家电网电网投资达5,094亿元,带动社会投资超过1万亿元,充分发挥电网基础支撑和投资拉动作用,2023年电网投资预计将超过5,20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南方电网公司在《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中提出,“十四五”期间,南方电网电网建设将规划投资约6,700亿元,以加快数字电网建设和现代化电网进程,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2023年,南方电网将加快推进电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等在粤项目建设,预计项目总投资额超过2,600亿元,年内计划投资约800亿元。

  2022年我国完成电网投资总量为5,012亿元,完成电源投资总量为7,208亿元,具体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按照我国最新普查总人口141,260万人计算,2022年我国人均用电量为6,114.40千瓦时,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一览表》统计,2022年我国人均装机容量为1.8151千瓦,比往年稳步提升。

  近年来,为了满足电源大规模集中投产和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我国电网规模不断扩大。2022年全国电网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公用变电设备容量分别为88.24万千米、51.97亿千伏安,延续逐年增长趋势。

  

  资料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逐年增长的用电需求为我国电力投资带来了稳定的内生需求,电网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保障,电力供应的瓶颈关键在于电网,而电网安全、高效的运行离不开输电线路铁塔的支撑。

  综上,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向好将驱动电力行业未来投资继续保持长期增长,庞大的电力投资为输电线路铁塔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2)双碳目标下,新基建之特高压规划超预期,输电线路铁塔行业迎来重大战略机遇

  我国能源分布严重不均,一次能源基地和用电负荷中心呈现明显的“反向分布”特点,中国西部和北部地区集中了大部分能源但当地负荷需求低,而东南部沿海地区负荷需求大但能源匮乏,中国的资源禀赋特点和现实环境决定了特高压建设的必要性。目前,我国共建成投运37条特高压线路,其中国家电网已累计建成33项特高压工程,特高压电网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促进能源转型与低碳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特高压已逐渐成为我国制造业新的世界级名片。

  2020年,国家首次明确了新基建的范围,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个方面以及5G、特高压、城际高铁和轨道交通、人工智能等七大领域的建设内容。特高压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产业链长、带动力强等优势,成为新基建的重头戏。在新基建七大领域中,除特高压是最为直接的电网设施建设外,其他各领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都必须配备科学规划和不断有序建设的电力设施,将间接为电网发展注入新动力。

  2021年,党中央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重大战略目标,双碳目标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全面推进,电力系统迎来更加深刻的能源体系变革。当前清洁能源消纳需求旺盛,未来清洁能源需求将进一步提升,能源格局将不断优化,随之带来的供需不匹配问题增加了跨省区输电压力。特高压作为改善能源调配格局、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重要手段,在双碳大背景下已成为中国“西电东送、北电南供、水火互济、风光互补”的能源运输“主动脉”,破解了能源电力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实现了能源从就地平衡到大范围配置的根本性转变,有力推动了清洁低碳转型,特高压将成为解决能源消纳和完善电网主网架布局和结构的核心抓手。

  “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规划建设特高压工程“24交14直”,涉及线路3万余公里,变电换流容量3.4亿千伏安,总投资3,800亿元。2023年,国家电网陆续开工建设金上-湖北、陇东-山东等多项特高压工程,加速推进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武汉-南昌特高压交流工程等项目建设,特高压开工和核准节奏有望超历史最高值;同时加快推动超高压电网项目建设,推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持续完善主网架结构,打造能源输送大通道。新型电力系统是我们国家电力系统未来发展的大方向,在双碳和新基建的双重推动下,“十四五”特高压规划超预期,特高压作为解决资源禀赋约束的重要一环,有望迎来新一波建设高峰,产业链上下游将高度受益。

  (3)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为输电线路铁塔的出口提供巨大市场空间

  根据世界能源署预测,未来到2035年间全球电力需求的年平均增幅将达到2.4%,带动相关电力建设投资增加,使输电线路铁塔等电力设备的需求扩大。虽然当前我国部分铁塔企业已经开始拓展国际业务,但国际业务在铁塔企业收入中占比仍然较少。随着世界其他国家电网的建设与升级改造不断进行,将会有更多有实力的企业不断拓展国际业务,攫取新的利润增长点。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全方位、多领域的电力对外开放格局更加明晰,电力产业国际化将成为一种趋势。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等能源存在明显的供应缺口,“一带一路”国家的能源电力工程投资、设计以及施工存在巨大潜力。同时,凭借着在原材料及人工成本等方面的优势,我国铁塔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越来越强。不仅东南亚、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对我国铁塔产品需求增加,发达国家也逐渐转向中国采购铁塔产品,为我国铁塔产品的出口提供巨大市场空间。

  2、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公司产品可应用在电力、通讯、新能源、轨道交通等产业领域,其中公司主营产品输电线路铁塔主要应用于电网建设,电力行业为本行业的主要下游产业。

  生产铁塔的主要原材料是钢材和锌锭,这两种材料在铁塔的生产成本中占有较大比例,且随着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主要原材料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也随之上升。据公司统计,钢材在铁塔生产成本中约占65%以上,锌锭约占15%。因此,钢材与锌锭是本行业的上游产业,对本行业有较大影响。

  

  资料来源:我的钢铁网

  3、行业周期性特点

  输电线路铁塔行业的发展与电力行业发展密切相关,铁塔产品的需求主要受电网建设投资的影响。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向好将驱动电力行业未来投资继续保持长期增长,庞大的电力投资为输电线路铁塔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因此输电线路铁塔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周期特征。

  4、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始终深耕输电线路铁塔制造细分领域,经过多年的深入探索与实践,公司凭借高效的管理机制、持续的技术创新、先进的技术装备及过硬的产品质量,在行业细分领域已形成较强的竞争力和较高市场地位。根据公开招标资料统计,2022年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共招标约312.42万吨,公司中标量25.16万吨,中标份额占比为8.05%,较上年提升4.26个百分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手订单23.09万吨(在手订单统计口径为已中标未排产的订单)。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战略实施,坚持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战略路径,通过兼并收购、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已形成了青岛、重庆、泰州、南宁“四大基地”的区域布局,2023年产能规模将达到60万吨,2025年规划产能达到80万吨。随着公司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的增强,公司有望受益于市场容量及市场份额的双重提升,致力实现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目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输电线路铁塔、紧固件、通讯塔、光伏支架等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力项目总承包、检验检测服务等业务,服务于电力、通讯、新能源、轨道交通等产业领域,公司是国内能够生产最高电压等级1000kV输电线路铁塔的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角钢塔、钢管塔、变电站构架等,具体如下:

  (1)角钢塔:主要由角钢件构成的铁塔,各构件之间通过螺栓连接,需按用途及受力计算选择角钢规格尺寸,广泛应用于电力及通信领域。

  

  (2)钢管塔:由单管或多管组装而成的铁塔,通过法兰和螺栓连接,需按受力计算选择钢管的规格尺寸,钢管可以为无缝管,也可以用钢板加工成有缝管,广泛应用于电力、广电及通信领域(单管由板材折弯焊接而成,多管由单管组装而成)。

  

  (3)变电站构架: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变换电压、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电力的流向和调整电压的电力设施,它通过其变压器将各级电压的电网联系起来。在电力系统中,变电站是输电和配电的集结点。因此,变电站整体构架的性能直接影响到变电站工作效率。变电站构架主要有角钢、钢管、钢板等钢材组成,构件之间通过焊接或者螺栓连接,构架连接节点比较复杂,一般采用柱头形式或者法兰形式,要求外观美观,广泛应用于变电站内各种设备和导线之间的支撑功能。

  

  2、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执行销售订单采购与备料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过程中采购的原材料有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用于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板材等,另一类是对产品性能有一定影响的辅助材料,包括锌锭、紧固件等。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体系和物资采购流程体系,公司供应部对供应商进行合格供方评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对供应商的认定主要通过生产条件、生产资质、产品质量等多方面考核。

  公司一般采取比价采购模式,供应部根据技术部提供的材料计划表,调查、落实采购价格,制定采购计划,由分管采购人员选择至少三家以上供应单位进行询价,最终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交货。对于钢材等重要原材料,公司一般与主要供应商每年年初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约定每年保证供货量,在该合同约定的数量内,公司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通知卖方,卖方按市场价格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证货源供应。除按照订单执行采购之外,为控制未来钢材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公司还执行备料采购,提前储备部分钢材。公司采购流程如下:

  

  结算方面,公司与供应商一般采取现款结算、信用结算两种模式:

  ①现款结算:双方签订合同后,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提货前全额付款或保留一小部分货款于提货后结算。

  ②信用结算: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公司并经检验确认无质量异议后,公司于收到发票一定期间内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公司与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首先由公司技术部门对设计图纸进行分解校核,通过公司的程序化管理和先进的制图软件保证图纸设计的正确性。其次,根据图纸分解结果进行放样,导入ERP生产管理系统,编制条形码和小样图纸。之后,生产部门通过ERP生产管理系统制定单个项目的生产计划,包括劳动力配备计划、原材料采购计划及生产工期计划,由生产车间执行,执行的结果通过ERP生产管理系统直接反馈到相应的管理模块,进行监督检查。

  (3)销售模式

  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均属于非标准产品,必须根据电力设计院或客户提供的相应设计图纸进行加工,产品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复杂性和独立性。

  目前国内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采购资金主要来源于国有资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我国输电线路铁塔市场按照招投标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蒙西电网三个主要市场。其中南方电网负责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输电线路铁塔的统一招标,国家电网负责除南方五省、内蒙古之外的其余省份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铁塔的统一招标,蒙西电网单独招标。国家电网除统一招标外,下辖各省市级电力公司和物资公司负责当地35kV以下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铁塔的招标。

  公司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订单绝大多数都必须通过完全透明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并在中标后与招标方直接签订供货合同,获取订单具体流程如下:

  

  除上述三大电网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主要客户也均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采购输电线路铁塔产品。

  国际市场上,公司目前主要销售对象为主权国家的电力公司或其下属公司,通过参与当地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

  

  

  

  公司国际销售网络图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93,448.64万元,较上年增加20.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75,718.9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60,934.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31%;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18.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60%。

  2022年度,公司主营产品共实现销量40.57万吨,其中角钢塔销售28.85万吨,同比增长4.63%;钢管塔销售7.77万吨,同比增长18.73%;其他钢结构及接触网支架销售3.95万吨,同比增长50.7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3-02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热轧卷板、线材、螺纹钢、锌锭等。

  ● 交易金额: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少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对钢材、锌锭等主要原材料的需求持续增加。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2、交易品种: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热轧卷板、线材、螺纹钢、锌锭等。

  3、投资额度: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交易场所及方式: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七条中的(一)至(四)项。

  6、授权及期限: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相关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本身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做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遵循降低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3、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4、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决策程序

  2023年3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2023年3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遵循降低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与风险管理策略;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可以降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 报备文件

  (一)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3-01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3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关联方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80%股权。2022年4月2日,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完成受让重庆江电8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重庆江电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2年4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8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鉴于公司与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属同一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因此上述股权收购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对相关财务报表的影响

  1、追溯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2、追溯调整对合并利润表(2021年度)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3、追溯调整对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度)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比较期间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实际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

  (二)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3-014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要求,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公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要求,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和公布之日起分别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部颁布的《企业准则—基本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准则—基本准则》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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