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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221号)后,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落实与核查,并按照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更新相关申报文件,现予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和《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公司将按照要求将更新后的相关申报文件报送深交所。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3-027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36,100万元、美元900万元(按照2022年12月2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6,271.29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根据申请授信主体的不同,公司及子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356,900万元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以授信主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14,4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42,500万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子公司经营层,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子公司宿迁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与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以及《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额敞口借款合同》与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额敞口借款保证担保合同》,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均为1,000万元人民币。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1、债权人: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宿迁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本金最高债权额:1,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7、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二)公司与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额敞口借款保证担保合同》:

  1、债权人: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宿迁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本金最高债权额:1,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上述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上述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上述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7、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依据上述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56,9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9,168.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8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2、公司与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额敞口借款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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