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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14:3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3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3月28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 16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因工作安排未能现场参会,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选董事孔令胜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6、会议通知等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名,合计持有公司1,172,718,079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721%,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合计持有公司809,426,949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98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10名,合计持有公司363,291,130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74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3,291,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93%。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1日批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韶华律师、顾鼎鼎律师。

  3、法律意见结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1.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302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高铁”)分别于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2年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的新签担保合同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5,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近期就子公司北京新联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铁”)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四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开展业务签署担保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的授信担保额度包含本年度新增及延续的授信担保额度,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新联铁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22,000万元。目前,公司对新联铁的担保余额合计78,000万元。

  2、公司子公司新联铁近期就其全资子公司沃尔新(北京)自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新”)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四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开展业务签署担保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子公司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联铁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沃尔新的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目前,新联铁对沃尔新的担保余额合计4,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间接持有新联铁及沃尔新100%股权,其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1)被担保人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2)被担保人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9,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9.43%。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7,1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5.97%,其中,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77%。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新联铁与北京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3020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的时间、 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成员共3人,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并共同推举萨殊利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推举王翔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翔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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