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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4184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一直致力于新型显示材料、模组与终端的全产业链开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的整体方案解决,产品包括新型显示光源及其在传感、健康领域的延伸应用,显示光电系统或模组,以及车载显示、商业与智能显示等各种新型高清显示终端。

  

  1、新型显示制造端业务:

  公司新型显示制造端产品包括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量子点显示光电系统与Mini LED背光显示光电系统。液晶显示作为当前最主要的显示技术,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及技术进步,不断朝着高清、高亮度、高色域超轻薄方向发展。公司注重显示技术的不断创新,解决客户痛点及市场需求,先后完成了超轻薄OD10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灯驱一体全倒装COB MiniLED背光显示光电系统,灯驱一体POB MiniLED背光显示光电系统,车载Mini背光显示光电系统、倒装大功率高光效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等新产品开发设计,并成功批量应用于国内一线品牌客户创维、海信、小米、华为智慧屏等终端客户。公司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采用高光效光源LED封装,超窄结构设计,具有长寿命可靠性、光衰小、色坐标偏移小,节能护眼等特点,不仅被国内一线电视品牌客户广泛采用,应用于超薄电脑显示器终端满足LG、三星、惠普、华为等客户需求。公司车载Mini背光显示光电系统可直接作为显示模组,其他背光模组光电系统是显示模组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车载显示模组

  2、新型显示终端业务:

  公司新型显示终端产品包括基于MiniLED技术的直显产品,如小间距显示模组、各尺寸一体机、车载显示终端,以及基于传统TFT-LCD技术的商业显示器或数字电视等终端。基于Mini/Micro 封装技术开发的显示终端,可以大幅度提升显示分辨率,在有效显示面积内达到4K/8K分辨率,实现无限无缝拼接,突破了传统液晶显示技术尺寸限制的短板。Mini/Micro 显示终端因其更优秀的画质、更任意的尺寸与形状、更轻薄的外观、节能与长寿命的综合优势,快速被市场与投资者认可,广泛运用到比如指挥中心、舞台、剧场、大型演播厅、展厅、教育与会议场所,以及元宇宙虚拟影视拍摄、AR/XR/MR等新兴领域,被称为下一代新型显示技术。公司2017年即布局Mini/Micro显示产品的研发与产品商业化,已形成间距从P0.3到P1.25 完整Mini/Micro 产品线或组。

  

  3、新型显示材料端业务:

  公司新型显示材料端业务包括显示光源及其在传感、健康领域的延伸应用,主要产品为健康智能光源系统。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也与日俱增,其中,“光环境”与人类健康之间的影响也正逐步被证实,健康的光照有益身体及身心的健康。近年来,公司积极探索健康智能照明行业发展方向,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5G技术等智能手段,以健康为基石,先后推出智慧护眼LED教室灯,全系列智慧家居照明,城市亮化照明,植物照明,商业照明等产品。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围绕销售展开。其中:

  1、采购模式,公司显示材料与模组的原材料主要包括PCB、芯片、二次光学透镜、支架、荧光粉、金线等。公司根据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取连续分批量的形式向原料供应商采购。公司已建立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

  2、生产模式,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销售策略,在接到客户下达的订单后,计划部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排单,制造中心组织生产。公司依托先进的ERP系统、MES系统,并建立了全自动、智能化的生产线,实现规模生产、智能化生产和客户定制化需求的有机结合。

  3、外协加工模式,在公司外协生产过程中,由公司提供自产的显示光源、照明光源及主要原材料,外协单位提供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及辅助原材料进行外协加工。

  4、销售模式,(1)销售方式包括:①公司显示模组产品的销售方式是直销方式。因公司光电系统产品为工业品,是根据下游消费电子厂商或背光模组厂商的定制化需求设计,属于非标准件。采用直销的销售方式,公司能够全方位、及时准确的了解客户需求点和产品技术要求,直接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及在技术、方案、产品等多层面的交流。②公司健康智能光源系统产品的销售方式主要为直销方式。针对发光字、广告灯箱、景观亮化光源等定制化产品,公司采用直销方式,可以精准锁定目标客户,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切入商业照明、景观照明、工业照明等细分市场。(2)定价方式,公司产品的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模式包括客户招投标定价和议价。

  近来年,MiniLED显示作为新型显示技术呈现快速增长势头,MiniLED显示技术主要有直显与背光两种形式的应用。其用于背光,体现为公司现有新型显示技术光电系统产品的技术升级,产品仍是背光模组的一部分,与液晶屏、IC构成显示终端模组,客户仍为显示终端或品牌厂商,公司的供应链、生产与销售组织及管理维护方式变化不大。

  MiniLED显示技术用于直显,体现为现有LED直显的技术迭代,存量市场更新加速,应用领域拓展增量空间加大。从应用领域看,公司认为MiniLED直显在商显领域的成长空间更大、渗透速度更快,但因客户群体与终端用户体验的多样,对公司供应链管理、生产计划组织等提出了较大的要求与考验。为此,公司决定以多年深耕的现有技术与产品领域为切入点,同时为降低新入者竞争风险,以销售渠道资源与管理能力较好的已有品牌商为目标客户,通过获得并分析目标客户需求→设计研发产品方案与报价→客户确认并下达订单→组织采购与生产→产品交付与收款→售后服务与保障各项活动的实施来了解行业与市场、经营策略与竞争格局,实现锻炼与打造商显业务团队的目的,为后续MiniLED直显业务奠定基础。

  (三)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过去一年,我国经济发展遇到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降到5.5%,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7.7%。人民币汇率在全球主要货币中表现相对稳健。我国经济展现出坚强韧性。

  2022年,公司显示模组类产品出库11,876.89万件,同比增长1.71%;显示终端产品出库27.04万台/套,同比增长8.33%;全部营业收入95,425.25万元,同比增长16.2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592.69万元,同比增长28.1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后净利润8,496.69万元,同比增长47.94%。公司扣非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显示模组与终端业务量利同升:一方面公司显示材料与终端业务出库量同比上升,另一方面公司研发技术优势在产品上的附加值得到释放,毛利率同比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加速推进产品技术创新与应用

  随着知名厂商搭载MiniLED显示技术的消费电子产品推出,各路厂商纷纷提速跟进,据高工LED研究院的数据,预计至2026年Mini LED市场规模将会突破400亿元,2020-2026年复合年均增长率将高达50%。

  公司充分发挥Mini LED显示技术布局早及入选安徽省安徽省重大科技专项的优势,紧盯行业趋势、紧抓行业机会,报告期内全面加速Mini LED显示技术多领域、多维度合作项目推进,在实现量产的基础上,加大Mini LED产能配置与提升。2022年,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启动,建立省级新型显示共性技术研发中心。

  2022年,公司申请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 9项。其中: 进入实审或通过授权 16项。

  2、优化市场布局,稳步开拓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为客户提供具有技术优势、性能优势及成长优势的产品方案,引领新型显示行业超轻薄化、高色域、高动态对比度、健康护眼等趋势,推动显示技术的发展革新,持续为客户创造技术亮点和市场增长点。2022年9 月 15 日,海信ULED产品E8H 系列 Mini LED电视发布会上,客户给予公司充分的肯定与感谢。

  

  公司持续加强与车载显示模组客户的交流与导入准备。

  3、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优先加速重点设备投资

  作为新型显示背光器件与研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光学透镜设备对超轻薄的背光模组设计意义重大,优先购置与研究有利于项目整体效率与效益。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并实施光学应用之纳米级超精密加工设备的购置安装及试车,研究了微结构下的国际进口镜面火花机加工工艺,实现进口PLC电机对注塑机生产品质及其稳定性的保障;以上后续可进一步支持部分高阶产品的供给与成本策略。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12,021.9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8.23%,完成延长后的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47.65%。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4、强化内部管理,固化文化基因,持续打造与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持续推进价值导向评价与考核体系,通过“十周年司庆”、“七一主题日”等党、团、工与妇联活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全方位锻造并固化“诚信务实创新高效”的文化基因,不断提升团队核心竞争力。加强对内部各项费用支出和生产成本的控制,减少低效运营支出;通过工艺改进、技术革新以及自动化设备等方式,并在生产制造系统持续推进精益生产模式,进行流程梳理和岗位优化配置,鼓励员工开展合理化建议,不断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5、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重点投入资源以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尤其是董监高履职能力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机构调研、互动易、投资者咨询电话专线、专用邮箱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19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4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1、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2、 上述除议案11.00、12.00、13.0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4.00、6.00、7.00、8.00、10.00、11.00、12.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公司独立董事吕国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投票权。具体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0)。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11:30及14:00-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4月20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3、现场登记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5、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方式

  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请填写附件三),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551-68103780,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请填写附件三),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zqb@core-reach.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晓婷

  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7、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983,投票简称:芯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单位(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1、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1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0191),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926,932.66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9,695,720.3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17,611,193.63 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36,836,800.00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77,005,605.99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6,957,203.02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695,720.3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11,269,322.67 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36,836,800.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61,694,005.39;按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61,694,005.39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4,1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046,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科学、审慎决策,合理确定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 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等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时也兼顾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10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7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4月22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4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达光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及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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