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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与安徽大学签署共建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况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源环境”)近日与安徽大学签署了《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大学共建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决定共同建设“通源环境-安徽大学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协议的订立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的范畴,在公司管理层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安徽大学是世界“双一流”和国家“211工程”建设首批入列高校,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安徽省属重点综合型大学。

  公司与安徽大学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大学

  (二)合作内容

  双方将整合优势,创新融合跨界发展,联合成立“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联合实验室”,在“双碳”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培养复合型高端科技人才,形成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前瞻性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

  (三)研究目标

  围绕二氧化碳资源化以及相关工艺、技术等方面,实现C4系列化学品中试级别以上工艺流程及示范性生产路径,实现绿色制备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积极申报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共同完成专利、论文发表以及新产品申报。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限到期后视联合实验室发展情况,确定后续合作计划。

  (五)知识产权与品牌保护

  1、成果权属

  围绕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荣誉权和申请奖励权归双方共同所有;联合实验室科研人员发表的与合作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应由安徽大学和通源环境共同署名。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联合实验室立项的开发成果及阶段性成果的知识产权优先受让权。

  2、许可与转让

  双方同意,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联合实验室的共有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给第三方。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借助安徽大学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平台优势,紧密围绕国家“双碳”战略,针对二氧化碳资源化和产业化应用推广开展联合研究,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实现产、学、研、用“四位一体”发展目标,并形成稳定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同时,通过深入合作及协作研发,促进公司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与储备,提升公司研发技术团队的整体实力。

  2、本次共建联合实验室协议约定的总投入资金为5,000万元,由公司根据研发内容及成果等目标分期投入,将增加公司协议期限内每年的研发费用,但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协议书的签署仅代表双方确立了合作关系,后续合作细节有待进一步 商讨,具体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尚未产生营收,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本协议执行期较长,联合实验室能否良好运营受行业政策、管理水平和科技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可能面临研发不达预期、研发终止、成果转化失败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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