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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4,784千元,扣除按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478千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85,321千元,扣除2022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874,518千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73,109千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其他说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3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股0(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顺丰控股是中国第一大、全球第四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商。公司围绕物流生态圈,持续完善服务能力,业务拓展至时效快递、经济快递、快运、冷运及医药、同城急送、供应链及国际业务(含国际快递、国际货运及代理、供应链)等物流板块,能够为客户提供国内及国际端到端一站式供应链服务;同时,依托领先的科技研发能力,致力于构建数字化供应链生态,成为全球智慧供应链的领导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千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截至2022年9月1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使用人民币19.9964 亿元回购股份38,797,055股,平均成交价为51.54元/股,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79%。

  在前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的基础上,公司于2022年9月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一步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835,200股,回购总金额约为0.4048亿元,平均成交价为48.47元/股,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2%。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

  2022年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1 Limited在2021年发行12亿美元债券的基础上,成功增发7亿美元债券,增发债券已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满足公司境内外业务发展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泰森控股及 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3 Limited在境内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的债务融资产品,其中境外发行规模预计为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285号),泰森控股分别于2022年1月7日、2022年2月18日、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19日、2022年6月16日,共计发行5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合计为人民币30亿元。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DFI14号),泰森控股分别于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8日、2022年9月15日,共计发行5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合计为人民币30亿元。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45号),泰森控股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和2022年4月15日,完成2期短期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发行规模合计为人民币10亿元。根据《关于同意泰森控股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5号),泰森控股于2022年9月22日完成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畅通货运物流)(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三)子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情况

  为了促进公司同城业务长远发展,实现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良性互动,2022年12月6日,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顺丰同城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顺丰同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城”)签署了《厦门小雨青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厦门小雨青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基金”)主要投资于智能、低碳、本地生活新机遇领域的非上市企业。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深圳同城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5%中的孰低值。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基金已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2125亿元。

  报告期内,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关于上述重大事项与其他重大事项的披露索引如下: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周忠惠、周永健、金李、叶迪奇,以及第六届独立董事陈尚伟、李嘉士、丁益,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50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财务负责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产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转授权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 未来12个月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包含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历史存量余额人民币约36亿元),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对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更名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修订后的制度。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王卫、何捷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3)。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5名,实际参与监事5名。监事会主席岑子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9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8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21号),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9,772,647股,每股发行价格5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955.4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07,320,342.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0月28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032号《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联席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相对于项目拟投资金额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减少“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上述减少的募集资金投入140,000.0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累计10,000.00万元,共计150,000.00万元,用于增加原募投项目“速运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投资。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3、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

  2023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实际投资情况及变更情况

  1、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工程项目

  鄂州民用机场定址在湖北省鄂州市,是由湖北省、鄂州市和公司联合打造以货运功能为主的国际航空货运物流枢纽,建成后将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四的货运枢纽机场,同时被湖北省纳入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范围。鄂州民用机场将建成以全货机运作为主的4E级机场,独立平行双跑道,1.5-2小时飞行能覆盖经济人口占全国90%的地区,将成为顺丰航空快件运输的全国核心枢纽。鄂州民用机场的建设,将在我国中部地区形成辐射全国的速递物流型货运枢纽,重塑我国民航的航空货运市场结构,也是顺丰航空运输体系布局建设的核心,未来,公司将以该机场枢纽为中心,全面打造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航路航线网络。在此背景下,公司投资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工程项目,以建立能够支撑起核心枢纽高效运营的转运中心,加强资源配置能力,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为1,152,877.37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4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2月28日,该项目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213,901.47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186,098.5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53.48%。考虑到项目投入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持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减少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140,000.0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工程项目”拟减少1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7.03%。

  (二)变更原因

  本次调整后,公司拟将“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工程项目” 减少投入的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累计10,000.00万元,共计150,000.00万元,用于增加原募投项目“速运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投资。

  “速运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是公司原募投项目之一,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623,761.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600,000.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604,257.86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累计投入4,257.86万元)。为提升快件分拣转运业务流程和仓储作业的智慧化水平,降低人力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整体效益,公司拟对该项目增加9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以购买自动化分拣设备、输送设备及仓储设备,并投入进业务量较大的核心中转场及仓库。增加投资后本项目投资总额为718,019.4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694,257.86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原募投项目之一,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300,000.00万元,公司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2月28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00,000.00万元。为满足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后的营运资金需求,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服务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长远战略的实现,公司拟对该项目增加6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本次增加投资后本项目投资总额为360,000.00万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募集资金相对于项目拟投资金额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注3: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速运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4,257.86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600,000.00万元及该募投项目专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4,257.8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100.71%(变更前),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三、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投资概算

  本次拟增加投入的募投项目投资概算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二)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可行性报告

  1、速运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为提升快件分拣转运业务流程和仓储作业的智慧化水平,降低人力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整体效益,公司加大投资建设速运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购买自动化分拣设备、输送设备及仓储设备并投入业务量较大的核心中转场及仓库。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自动化升级将有效提升公司中转及仓储整体处理能力

  随着快递业务量的持续增长、消费者对快递服务品质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公司目前对于中转场和仓储中心的处理能力及其稳定性都已经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并已率先在部分主要中转场因地制宜地配置了自动化分拣设备,显著提升了中转及仓储处理能力和运营效率。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中转及仓储网络的处理能力,推广现有中转场自动化升级的成功经验,满足未来快递业务需求增量,本次速运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将进一步为相关中转场及仓储中心配置自动化、智能化分拣及仓储设备,一方面将有效提升各中转场及仓储中心的处理能力和运行效率,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全网络的运营效率;另一方面有助于改善公司中转场处理不同类型产品、适应多元化应用场景的能力,满足头部客户定制化需求,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仓配一体化服务能力。

  2)自动化升级可有效降低人员投入,缩减中转与仓储环节人工成本

  快递行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随着我国人口增长放缓、普通劳动力工资水平持续上涨,公司所处行业劳动力成本近年来不断上升,特别是仓储及中转环节,传统模式下仓储及中转过程中的搬运、信息识别、分拣、分类、装运等各个环节均有较大的人员需求。因此,持续提高人员效能、降低人员投入及人工成本已经成为中转场与仓储中心的重要目标之一。本次速运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是在公司全国中转、仓储网络一盘棋的战略规划下,进一步为公司中转场及仓储中心配套自动化设备,加速提升自动化分拣与提高仓储自动化水平的举措,从而提高中转场及仓储中心工作人员的操作效率,减少原有分拣、搬运、装运等工位投入,提高人均效能;另一方面,通过中转场分拣设备自动化升级,将有助于提升中转环节直分直发比例,减少中转环节和频次,通过线路拉直提高装载率,降低单位运输成本,提升配送效率和服务体验,进而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3)自动化分拣和仓储能够降低差错率,提升整体服务效率和质量

  随着我国居民总体收入及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快递产品服务质量的重视程度也逐步提升,快递行业的发展重点正逐渐从规模增长向服务质量提升方向转变,快递服务的时效和服务品质已经成为快递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速运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的投入将实现中转分拣、输送及仓储服务的智能化,大大提升中转分拣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仓储服务利用率与作业效率,同时可减少以往人工分拣可能产生的快件破损等质量问题,保证快件整体的服务质量,优化仓储环境,改善寄递和仓储环节的服务质量与用户体验,最终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企业价值。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现有自动化设备技术已经较为成熟可靠

  目前,快递行业分拣主要应用的包裹分拣系统、小件分拣系统及仓储自动化设备等,在技术上已经比较成熟、在市场上也具有较好的通用性,可以充分满足公司业务模式的需求。相比较传统分拣模式,自动化分拣系统具有分拣自动化及信息化、人员需求低、分拣准确率高、快件破损率低等优势,同样,相比传统仓储模式,仓储自动化系统具有空间利用率高、出入库速度快、储存安全性高、人力成本低、作业账实同步等优势,因而,公司及业内已广泛应用于核心中转场及各类高标仓库,并已取得较好的实施效果,因而相应的自动化设备可以适用公司中转分拣和仓储的升级需求。

  总的来说,公司多年的自动化系统采购及应用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2)公司已有的丰富自动化升级经验为本项目奠定基础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中转场及仓库的整体工艺流程设计、自动化设备应用、设备运维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中转自动化方面,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多个中转场已自主进行工艺流程设计、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应用,可以满足不同场地及业务场景分拣需求,显著提升人均效能及降低人工成本,提升场地整体处理能力,并足以应对每年的业务高峰。在仓储自动化方面,公司围绕各细分市场头部客户需求,已经打造了多个自动化/半自动化标杆仓,该等自动化仓库的升级改造,代表了仓储行业的高水准,也初步奠定了顺丰的现代化仓储基础。

  总体而言,公司多年的自动化系统采购及应用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本次调整后预计投资总额为718,019.4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694,257.86万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项目已以募集资金投入604,257.86万元,待投入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具体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5)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效率,提高公司的仓储服务能力与质量,增强中转运输网络和仓储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提升客户体验与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将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后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服务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长远战略的实现。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满足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后的营运资金需求

  得益于我国宏观经济增长及国家产业政策对物流快递行业的带动、公司优秀的运营能力和服务质量水准以及公司对运输网络、人员及技术等资源的持续投入,公司业务规模实现快速增长。未来,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潜力持续释放、跨境电商蓬勃发展、快递物流的服务业态不断丰富,快递行业增长动力将更加强劲和多元;公司作为国内快递行业龙头企业,凭借“天网+地网+信息网”三网合一网络资源以及强大的科技实力,未来业务规模仍然具有较高的增长确定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2)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由于公司所属的物流行业属于资本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经营发展对资本要求较高,资金需求量较大。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是公司未来提高抗风险能力的主要举措之一。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对资金的需求逐步增大,若公司继续通过银行贷款、公司债等融资渠道获得相应的资金,则公司负债金额以及资产负债率可能将会进一步上升,进而可能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

  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金储备水平将有所提高,在相关市场不确定性因素下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抗风险能力将有所提高,同时将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服务公司主业发展,保障长远战略的实现

  快递物流行业贯穿一二三产业,是衔接生产与消费的重要领域,未来仍将保持广阔的增长空间和强劲的市场需求。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商,近年来持续加大科技引领物流服务的投入和加深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自动化、AIOT、区块链等新技术投入,将领先物流科技应用最佳实践产品化输出,为物流行业赋能;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加深覆盖海内外产、供、销、配全链条的服务及多元化场景,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以客户为中心,打造一体化综合物流解决方案的能力。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稳妥推进长远发展战略的落地,在保障自身高品质服务与高效运营能力的基础上,加深公司在科技赋能、供应链数字化变革、国际化发展方面的持续投入,有效夯实公司业务发展基础,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促进公司充分把握市场机遇、积极推进快递物流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经审慎核查,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联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上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联席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5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崇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至2017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宇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1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杨尚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崇云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杨尚圆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宇峰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崇云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杨尚圆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宇峰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在与上年相比审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参考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包括内部控制审计及公司内子公司法定审计)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认为: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 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拟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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