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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在珠海市金湾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珠海华韵海纳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为准)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注册登记等事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华韵海纳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为准)

  2、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二期综合楼一楼

  3、法定代表人:蔡强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出资100%。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述信息,以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旨在满足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主要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存在不确定性;且标的公司在未来实际运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影响。本次投资在后续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收益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出资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长期看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投资收益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

  完成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28日下午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编号:2023-017)。

  一、根据相关决议,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为:

  总经理:刘杰先生;

  副总经理:由春燕女士、石深华先生、蔡强先生、陈威先生;

  财务负责人:石深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苏军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闫红娟女士;

  内审负责人:林刚先生。

  上述人员的任期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自2023年03月28日至2026年03月27日止。

  二、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29日

  附件:

  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简历

  1、刘杰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质量保证部经理、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润都国际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机关成员。

  刘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由春燕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商务总监、商务总监兼普药事业部总监、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润都健康大药房(广州)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由春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4,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石深华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鄂城钢铁厂成本会计、资金、结算科长,湖北鄂钢建安公司财务科长,湖北鄂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计科长、副处长,湖北鄂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经济专员;曾任珠海经济特区民彤制药厂财务经理,珠海润都民彤制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5月至今任珠海南医大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董事;2011年4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石深华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30,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聘任及拟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蔡强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法国普瓦提埃大学化学专业博士、法国普瓦提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法国天然产物化学所博士后。曾任江苏红豆杉药业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项目部经理、江苏红豆杉药业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18年5月至今担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二院研发总监、副总工程师,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2022年1月至今任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强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30,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陈威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发展部外贸专员、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大区负责人、NC PHARMACEUTICALS 中国首席代表、珠海华发集团招商副总监;2022年6月加入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销售总监、项目拓展总监,2022年11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商务部经理。

  陈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新民先生的亲属,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苏军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历任浙江福井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技术员、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QA验证部主管及QC经理、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质量受权人;2018年6月至2022年2月,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2022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11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苏军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聘任及拟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其他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闫红娟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曾任北京金和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曾用名: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22年4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2022年8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闫红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情形。

  8、林刚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大专学历,中级审计师。曾任广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员、威士茂科技工业园(珠海)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副经理、广东合迪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经理、珠海普乐美厨卫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

  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内审负责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03月28日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于2023年03月28日上午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6人,视频出席会议董事1人。公司监事、高管及本次会议拟聘任的相关岗位候选人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相关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聘任由春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聘任石深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聘任蔡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聘任陈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由春燕女士、石深华先生、蔡强先生、陈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石深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苏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闫红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简历详见议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刚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7、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在珠海市金湾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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