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环保”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677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国泰环保”,股票代码为“301203”。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3元/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15.00%。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国信证券国泰环保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泰环保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00万股,与初始预计认购股数的差额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0.00%,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调整后的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29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股数的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51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股数的28.33%。
根据《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302.42500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36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3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51.6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7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48.33%。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05467963%。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3月28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0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
综上,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无其他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8,206,67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78,573,825.49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493,32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2,757,174.51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推荐类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处理情况表》文件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后缴款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其中有11个配售对象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暂停创业板IPO网下配售对象资格,对已缴款的10个配售对象和未缴款的1个配售对象作不予最终配售处理,所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732股,对应金额为172,157.16元,相应股份计入网下投资者无效认购数量总额。其余5,754个配售对象均按照《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申购总量为9,296,268股。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9,296,268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28,836,842.84
3、网下投资者无效认购数量(股):3,732
4、网下投资者无效认购金额(元):172,157.16
无效认购的网下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932,306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6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497,059股,包销金额为22,929,331.67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2.49%。
2023年3月30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6,606.40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4,386.79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303.87万元;
3、律师费用:528.30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53.77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33.66万元。
注1:发行手续费用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注2: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22940052
发行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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