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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龙源电力”)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相关标的业绩承诺2022年度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及其业绩承诺情况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202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并平庄能源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合称「本次交易」)及与交易相关的共23项议案。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电力”,原名:国家能源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能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国电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能定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广西国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能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收购了其对国电华北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上述合并由于合并前后均受国家能源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上述事项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双方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2022年1月4日,于2022年1月4日本公司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故确定合并日为2022年1月4日。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华北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电山西洁能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由于合并前后均受国家能源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上述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双方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2022年1月5日,于2022年1月5日本公司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故确定合并日为2022年1月5日。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国电甘肃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由于合并前后均受国家能源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上述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双方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2022年1月6日,于2022年1月6日本公司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故确定合并日为2022年1月6日。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华北电力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了其对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由于合并前后均受国家能源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上述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双方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2022年1月6日,于2022年1月6日本公司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故确定合并日为2022年1月6日。

  (二)业绩承诺内容

  2021年6月18日,辽宁电力、甘肃电力、广西电力、华北电力、陕西电力、云南电力作为业绩承诺方,均与本公司签订《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期为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后的当年及之后的两个会计年度,即2022年、2023年、2024年,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华北电力附属公司山西洁能下属持股比例52%的控股子公司以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故不涉及业绩对赌。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原因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广西电力、华北电力未完成业绩承诺,主要原因如下:

  广西电力:主要原因是利用小时比承诺目标少258小时,影响收入减少。

  华北电力:主要原因为新能源补贴收入与预测存在差异等因素,影响收入减少。

  三、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在业绩承诺期的任一会计年度,若对赌标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则辽宁电力、甘肃电力、广西电力、华北电力、陕西电力、云南电力需根据约定就净利润差额所对应估值结果的差额以现金的形式向龙源电力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期内,云南电力、广西电力、辽宁电力、甘肃电力、陕西电力、华北电力每年度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约定计算及实施:

  当年应补偿金额=(对赌标的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对赌标的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对赌标的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对赌标的的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龙源电力应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确定当期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云南电力、广西电力、辽宁电力、甘肃电力、陕西电力、华北电力。云南电力、广西电力、辽宁电力、甘肃电力、陕西电力、华北电力应在收到龙源电力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当期应补偿金额以现金的形式汇付至龙源电力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2年度广西电力、华北电力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情况如下:

  广西电力应补偿金额5,550.92万元:

  当期补偿金额=(22,900.01-18,952.32)/(22,900.01+23,820.2+23,401.92)*98,600=5,550.92万元

  华北电力应补偿金额5,320.13万元:

  当期补偿金额=(13,564.53-12,447.65)/(13,564.53+14,115.01+13,971.47)*198,400=5,320.13万元

  于本公告日,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及审计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收购资产相关标的业绩承诺2022年度实现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关联方是按照业绩承诺履行补偿责任,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收购资产相关标的业绩承诺2022年度实现情况及确定补偿金额时,遵守了公平、公正原则,审批程序合规,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议案内容。

  五、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交易现金购买部分涉及的标的公司辽宁电力、陕西电力、云南电力及甘肃电力2022年实际完成业绩已达到业绩承诺金额,相关业绩承诺已实现。

  广西电力和华北电力2022年实际完成业绩未达到业绩承诺金额,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广西电力和华北电力需就净利润差额所对应估值结果的差额以现金的形式向龙源电力进行补偿。财务顾问将对相关补偿事项进展保持关注,督促上市公司及业绩承诺方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本次交易中的业绩补偿承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5.财务顾问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21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相关服务

  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龙源电力”)于2023年3月29日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融资”)订立《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协议上限金额合计为9亿元,有效期2年(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5年3月28日)。

  (二)关联关系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国能融资的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均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控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能融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因本次签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非执行董事田绍林、唐超雄、王一国和马冰岩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天津市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1508

  法定代表人:焦晓佑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5日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持股49%,实际控制人为国家能源集团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2022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上表数据按照四舍五入取值,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发现国能融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能融资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与龙源电力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国能融资为龙源电力提供融资租赁直接租赁相关服务。在直接租赁情形下,出租人(即国能融资)依据承租人(即龙源电力或其附属公司)的选择购买租赁物,其直接目的是将租赁物租赁给承租人。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根据有关协议,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含利息)。在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权选择购买租赁物、续租或退租。

  2、国能融资为龙源电力提供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相关服务。在售后回租情形下,出租人(即国能融资)依据承租人(即龙源电力或其附属公司)的选择,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并将其回租给承租人。根据有关协议,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利息。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权选择购买租赁物、续租或退租。

  3、国能融资为龙源电力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行业发展、业务管理、资产设备管理及相关法律、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本协议。

  除非龙源电力上市地上市规则另有要求,本协议有效期为 2年。

  (三)交易金额年度上限的规定

  本协议有效期内,国能融资向龙源电力提供的融资租赁相关服务的年度金额上限如下:

  1、龙源电力与国能融资开展直接租赁的交易总额每年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

  2、龙源电力与国能融资开展售后回租的交易总额每年不高于人民币3.9亿元;

  3、国能融资向龙源电力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费总额每年合计不高于人民币0.1亿元。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协议项下的租金总额将根据相关设备的总购入价格及双方约定的利息决定。双方将参照融资租赁市场行情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确定租赁利率,租赁利率以签订合同时最近一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具体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加/减)相应的基点。在订立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当天国能融资可向龙源电力或其附属公司收取手续费(如有),其条款须不逊于融资租赁行业同业或其他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的条款,且其费率仍参照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就相同或类似资产类型的融资租赁收取的费率,或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发布的该类服务的适用费率(如有),并在相关书面协议中载明;租赁利息的利率将在根据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下订立的每一份融资租赁协议开始时决定。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在相关融资租赁协议存续期间调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租赁利率将做相应调整,租赁利率调整周期为12个月。交易金额应在每季度或每年度末支付,或按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间隔支付。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国能融资作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旗下金融服务平台,可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向本公司提供优质的融资租赁和相关业务管理咨询服务。本公司基于以下目的与国能融资开展关联交易:一是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资金来源;二是改进现金管理,优化资金计划;三是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效率。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实施,协议、交易上限及定价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公司与国能融资之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并未严重依赖该类日常关联交易。

  七、与国家能源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初至2月28日,龙源电力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3.04亿元,均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与国能融资签订《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龙源电力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协议签署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龙源电力与国能融资签订《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的事项已经龙源电力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龙源电力与国能融资签订《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能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

  5.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6.国能融资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7.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19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0.40亿元,预计减少2022年度利润总额20.40亿元。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0.40亿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具体明细如下表:

  

  注: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存货等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上述规则,2022年本公司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0.18亿元,核销转销后计提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坏账准备0.19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8亿元。

  (二)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规则,为做好资产价值管理工作,本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2022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75亿元,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0.08亿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5.14亿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0.98亿元。其主要包括:

  本公司所属新疆、广东、宁夏、江苏区域部分项目公司开展“上大压小”工作,针对拟报废老旧机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9亿元。

  本公司所属宁夏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龙源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相关资产组存在长期经营亏损情况,对存在的经营性减值情况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6亿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0.01亿元。

  本公司所属黑龙江、广西区域部分项目公司因部分项目存在长期停缓建情况,预判项目未来重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15亿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32亿元、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0.08亿元。

  本公司所属龙源乌克兰尤日内风电有限公司、龙源乌克兰南方风电有限公司因地区冲突影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4亿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82亿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0.97亿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20.40亿元,减少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20.40亿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1亿元,相应减少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41亿元。本公司本次计提的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充分体现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

  四、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工作程序合规,账务处理正确,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有助于公司向社会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0.40亿元。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1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381,963,16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2年,本集团始终以“奉献清洁能源、建设美丽中国”为己任,致力于建设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新能源公司,为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2022年,本集团新增自建项目控股装机容量2,409.60兆瓦,其中风电控股装机容量534.40兆瓦、光伏控股装机容量1,875.20兆瓦;资产重组并购新增风电控股装机容量1,989.60兆瓦、光伏控股装机容量10.00兆瓦。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控股装机容量为31,107.84兆瓦,其中风电控股装机容量26,191.84兆瓦,火电控股装机容量1,875.00兆瓦,其他可再生能源控股装机容量3,041.00兆瓦。2022年,累计完成发电量70,633,024兆瓦时,同比增长11.6%,其中风电发电量58,308,065兆瓦时,同比增长13.7%;火电发电量10,572,663兆瓦时,同比下降1.9%;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752,296兆瓦时,同比增长44.9%。

  (1)数智赋能生产管理,防范风险稳固基础

  2022年,本集团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数字化技术平台和管理体系建设,实现数智赋能管理。深挖数据价值,解决中断设备长周期运行问题;开发故障预警模型,建成全覆盖的在线振动监测网络,从“被动检修”向“预知维护”转变。不断创新设备监管方式,部署机组摄像头、移动布控球和工作记录仪,新接入86台车辆数据,实现542台生产车辆、17条船舶实时定位,扫除了安全管理盲区。推行运检分离、集中监控、区域维保新模式,整合区域资源,打破场站间壁垒,解决人员忙闲不均、技术不平衡等问题;优化工作流程,实现作业标准化,通过推行标准作业票卡包,将风险预控、安全措施、维护质量、检修工艺融入生产作业全过程,实现作业安全和设备维护质量可控在控。

  2022年,本集团深入贯彻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印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安全环保“一号文件”,落实各项任务,健全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安全环保领导责任。完善制度体系,聚焦生产、基建等重点领域,制定、修订高风险作业、海上风电作业等管理制度9项。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提升年”专项行动,“两个清单”(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和重点项目基本完成。制定重大节日活动保电方案,圆满完成本年度各项保电任务。着力提升防范风险能力,全年全覆盖高风险作业远程检查,下发检查周通报,就典型问题进行提醒考核,积极健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厘清风险排查清单和程序,动态更新风险数据库。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修订发布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和20项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科学有效。

  2022年,本集团累计完成发电量70,633,024兆瓦时,同比增长11.6%,其中风电发电量58,308,065兆瓦时,同比增长13.7%,主要是因为风电装机容量同比增加、机组可利用率同比提升以及限电比例同比下降等因素影响。2022年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296小时,比2021年下降70小时,主要是因为2022年平均风速同比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本集团火电控股发电量为10,572,663兆瓦时,比2021年同期10,776,027兆瓦时下降1.9%,主要是因为火电机组调停次数和调停时长同比增加。2022年本集团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为5,639小时,较2021年5,747小时下降108小时。

  (2)持续推进资源获取,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

  2022年,本集团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战略引领,确保规划先行,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科学研判发展形势,充分发挥本集团在品牌、技术、人才、布局等方面的优势,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战略坚定性和策略灵活性,坚持一省一策,按照“三驾马车、双核并发、四轮驱动”的发展思路,全力推进基地式、场站式、分布式项目开发;强化战略协同,借助国家能源集团一体化优势、合作企业的产业配套优势及自身专业优势,争取基地开发主导权;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动光伏高效快速发展;深化政策技术研究,拓展储能、氢能、氨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与引领。本集团持续谋划不断推进大基地项目,紧密跟踪国家发展改革委基地项目开发政策,规划特高压线路和配套火电容量,推动特高压送出线路建设,配套建设大型基地项目。抢抓海上风电发展机遇,扩大海上布局,成功中标海上风电和光伏项目合计容量2,100兆瓦。

  2022年,本集团新增资源储备62吉瓦(风电25.63吉瓦、光伏36.37吉瓦),较去年同期56.46吉瓦增长9.8%,均位于资源较好地区。安徽、云南、内蒙古、山东、湖南等十九个省份新增协议容量均超百万千瓦。全年取得开发指标突破18.37吉瓦,其中包括通过竞配及其他方式取得集中式开发指标13.14吉瓦(风电4.67吉瓦、光伏8.47吉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5.23吉瓦。

  (3)工程建设高效推进,建设现场安全稳定

  2022年,本集团全面推行视频监控设备应用,推动工作记录仪完成“一人一机”配置,生产车辆、船舶实时定位,实现作业现场可视化。加快基建高风险作业视频接入生产管控系统的建设,完成建设管理等6个业务模块的开发,全面加强工程数字化管理。工程建设现场智能管理平台已正式上线并稳定运营,共开通视频监控、车载定位、工作计划、人员打卡等11个模块。通过视频监控,可实时反馈项目现场施工情况,做到对项目安全管理进行远程监控。利用电子围栏、人员打卡、车载定位等功能制定精准工作计划,使施工更有组织性和针对性。

  2022年,本集团坚持全过程上下联动,强化工程设计引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有力推动项目高标准建设,工程建设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各单位克服极端天气带来的挑战,压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做强做细现场应急管理,狠抓高风险作业管控,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狠抓问题整改,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

  2022年,本集团新增控股装机容量共计4,409.20兆瓦。包括自建项目控股装机容量2,409.60兆瓦,其中风电项目10个、控股装机容量534.40兆瓦,光伏项目61个、控股装机容量1,875.20兆瓦;资产重组并购风电项目36个、控股装机容量1,989.60兆瓦,并购光伏项目1个、控股装机容量10.00兆瓦。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控股装机容量达到31,107.84兆瓦,其中风电26,191.84兆瓦,火电1,875.00兆瓦,光伏等其他可再生能源3,041.00兆瓦。

  (4)持续做好市场营销,提升增收创效水平

  2022年,本集团多渠道寻求盈利模式,组织分子公司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持续扩大交易规模,提高交易收益;抓住火电燃料成本高位运行的市场因素,积极开展风火置换交易,提升协同创效能力,交易收入同比增加;积极参与省间现货交易,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完成绿证交易46.6万张,同比增长47.5%;持续提升碳资产管理能力,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完成碳配额交易10万吨,为火电企业履约打下坚实基础,切实开展碳减排行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2022年,本集团所有发电业务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468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较2021年的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475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减少人民币7元╱兆瓦时。风电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481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较2021年风电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494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减少人民币13元╱兆瓦时,主要是由于风电市场交易规模扩大、平价项目增加以及结构性因素综合所致。火电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400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较2021年火电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352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增加人民币48元╱兆瓦时,主要是因为市场交易电价上升所致。

  (5)优化资金增效模式,降低整体资金成本

  2022年,本集团密切关注政策导向,用足用好绿色金融政策,不断优化融资结构,主动开展存量贷款置换,压降存量贷款资金成本。同时借助本集团信用优势加大资本市场融资频率,本年顺利完成DFI(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确保超短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产品融资渠道通畅。本集团坚持开展刚性管理资金计划,利用资金归集、统一调配等措施,加大资金使用频率,实现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

  2022年,本集团成功发行了二十五期超短融资券、一期短期融资券、一期中期票据,全年资金成本保持行业优势,并成功发行一期绿色中期票据,不仅有效降低了资金成本,还彰显了本集团“碳达峰、碳中和”的责任与担当。

  (6)全面强化科技创新,深化创新驱动战略

  2022年,本集团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突破,龙源电力首座风储示范电站并网运行;全国首座潮光互补型智能光伏电站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国内首个智能风电领域行业标准获批发布;国内首个三维数字化风电设计平台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行;龙源电力风电防覆冰技术填补行业空白;龙源电力首套自主可控的安全生产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全球首个漂浮式风电与网箱养殖融合项目开工;牵头编纂的《中国电力工业史——可再生能源发电卷》工作收官。本年度申请发明专利44项、实用新型专利36项,发明专利申请创历史新高。

  2022年,本集团建成国家能源风电运营研发 (实验) 中心西安基地,扩建电控实验室、油液实验室、振动实验室。组织完成11个科技项目的验收工作,其中3项成果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3项成果鉴定为国内领先水平;形成行业科技创新优秀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

  (7)应对国际环境挑战,强化境外资产管理

  2022年,本集团成功完成文莱30兆瓦光伏项目投标;积极参与新加坡低碳电力进口项目投标并进入第二轮;牵头联合体通过莫桑比克潘达库瓦1.5吉瓦水电项目资格预审。面对俄乌冲突爆发的风险挑战,本集团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及时安全撤离中方员工,并维持所属尤日内项目正常运行。同时,本集团统筹境外项目运营管理,优化境外风控合规体系建设,成功实现海外业务数据高效管理与共享。加大力度梳理南部非洲、东南亚、上合组织等“一带一路”国家投资机会研究。密切跟踪市场动态,聚焦重点国别项目,力争实现区域滚动发展及新兴市场突破。

  2022年,本集团持续强化境外资产管理,深化合作交流,在运项目运营情况整体良好。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属加拿大德芙林风电项目完成发电量283.22吉瓦时,利用小时数达到2,858小时,累计实现安全生产2,952天;南非德阿风电项目完成发电量693.04吉瓦时,利用小时数达到2,835小时,累计实现安全生产1,887天;乌克兰尤日内风电项目累计发电量228.53吉瓦时,利用小时数达到2,987小时,累计实现安全生产506天。

  (8)碳排放数据质量提升,积极拓展交易业务

  2022年,本集团以专业碳资产管理机构为驱动,构建碳资产管理网络;持续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提升、碳排放监测技术研究、碳减排项目开发、碳交易体系建设和碳管理机制创新;积极拓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国际自愿减排市场业务,完成国际核证碳标准(VCS)项目超1,500万吨减排量开发工作,开展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收资工作,确保符合CCER备案条件的项目应申请尽申请。率先建设碳盘查数字化管控系统,梳理必到现场、必查证据、必看材料,将碳盘查过程标准化、数字化、信息化,该项目软件著作及专利均已获得国家授权。始终重视碳交易风险防控,夯实碳交易管理基础,推动碳资产交易操作平台系统升级工作,实现交易操作智能化、风险控制自动化、指标分析可视化。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碳排放领域科技项目研究,提高碳数据精准度,严把数据质量关,成功开发行业首个火电厂燃料端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对于2021年度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因系统原因,目前,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龙源电力股票在股东名册上暂列示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9日出具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并维持“G17 龙源 2/17 龙源绿色债 01”、“G18 龙源 1/18 龙源绿色债 01”、“G 龙源 Y1”和“20 龙源电力 MTN002”的信用等级为AAA。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出具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并维持“20龙源电力MTN001”和“G龙源Y4”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出具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并维持“21龙源电力MTN003”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1、经营环境

  2022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我国发展取得来之极为不易的新成就。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数据,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86,3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全国全口径发电量86,9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31,4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占总发电量的36.2%,占比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并网风电和并网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为7,624和4,276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6.3%和30.8%,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均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687小时,同比降低125小时。其中,燃煤发电平均利用小时4,594小时,同比降低8小时;并网风电平均利用小时2,221小时,同比降低9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平均利用小时1,337小时,同比增加56小时。

  截至2022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并网风电3.7亿千瓦(含陆上风电33,498万千瓦、海上风电3,046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4.3%;并网太阳能发电3.9亿千瓦(含光伏发电39,204万千瓦、光热发电57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5.3%。2022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设备容量19,974万千瓦。其中,并网风电容量3,763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容量8,741万千瓦。

  2、2022年主要表现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863,079,555.45元,同比减少0.07%;成本26,139,146,927.82元,同比增长3.12%,利润总额7,637,549,484.80元,同比减少23.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2,188,852.32 元,同比减少31.14%;2022年度发电量70,633,024兆瓦时,售电量68,145,463兆瓦时。

  本公司按业务的类别划分为各个分部以管理业务,其中:

  新能源发电:该分部建造、管理和营运新能源发电厂,生产电力并出售给电网公司。2022年度,该分部实现营业收入28,147,821,945.49元,同比增长2.61%;成本14,918,919,623.03元,同比增长12.45%,利润总额7,088,795,449.81元,同比减少25.29%。

  火力发电:该分部建造、管理和营运煤炭发电厂,生产电力出售给电网公司并且进行煤炭贸易。2022年度,该分部实现营业收入11,715,257,609.96元,同比减少5.98%;成本11,220,227,304.79元,同比减少7.13%;利润总额548,754,034.99元,同比增加4.08%。

  3、公司未来展望

  本集团将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继续以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前期发展专项规划,提升优质资源获取和开发能力;结合战略坚定性和策略灵活性,坚持“一省一策”,按照“三驾马车、双核并发、四轮驱动”的发展思路,积极推动业内聚合、跨界联合、产业融合,充分挖掘新能源发展潜力,抢抓发展机遇,推动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新能源公司。本集团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深化系统观念,抓早抓小、抓常抓细,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本集团将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战略引领和顶层设计,全面提高风电开发规模和比例,突出风电传统优势。借助能源保供、“两个联营”(煤炭与煤电、煤电与新能源)的优势和契机,在重碳产业区域谋划新能源基地项目,同时整合零散资源,推动形成百万千瓦以上基地项目。全面落实前期发展专项规划,提升优质资源获取和开发能力,加快实现“十四五”规模翻番目标。

  2023年,本集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伟大号召,全面贯彻“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发展战略,坚定践行“六个担当”,全面强化六种思维,牢固树立全球领先新能源企业的战略目标,坚持稳健增长和可持续发展,重点抓好保安全、促发展、稳增长、谋创新、推改革、强党建等六个方面工作,加快世界一流新能源公司建设,全力打造“本质安全、规模翻番、数字转型、创新引领、健康进取”的新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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