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中矿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前任独立董事王建文先生以及现任独立董事卢文兵先生、王丽香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的相关章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全文》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中矿业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840.85万元;营业利润113,219.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672.5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449,916.8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36,240.96万元,实现净利润115,162.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162.08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672.5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089.72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273.33万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0元,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2,856.19万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该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议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保持分红比例不变,根据最新股本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6),《2022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9、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会计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林圃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来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1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稀矿”)系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集团”)子公司,公司与金辉稀矿属于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长牛国锋、董事梁宝东在众兴集团担任董事,董事林来嵘和林圃生在众兴集团、金辉稀矿担任董事。
关联董事牛国锋、林来嵘、梁宝东、林圃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2023年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金融债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17、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3-040)。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于公司19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9)。
三、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2日
7、出席对象:
(1)2023年4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55号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 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 相关说明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审议议案11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4月13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黄河大街55号;邮编01401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者出席。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云娥
联系电话:0472-5216664
传真:0472-5216664
2、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03”,投票简称为“大中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
① 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② 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国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计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672.5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089.72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273.33万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0元,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2,856.19万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该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议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保持分红比例不变,根据最新股本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6),《2022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9、 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9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89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8.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6,081,2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25,042,764.37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117,964,872.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7,077,892.37元)后的余额为1,848,116,328.00元,已于2021年4月26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868,462.2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15,247,865.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381号)。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8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12,200,000.00元(本次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人民币15,200,000.00元,先前已预付含税保荐费用人民币3,0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507,800,000.00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于2022年8月23日存入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周集支行12240901040008053账户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339,622.64元,另扣减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50,595.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3,909,782.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8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405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11,736.88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47.66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62,297.99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2,0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20,297.99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5,002.56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95,915.7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在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项目实施时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重新集铁矿采选工程项目”、“150万吨/年球团工程”、“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金日晟矿业,公司与金日晟矿业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2日,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其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都证券承接。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金日晟矿业在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项目实施时的募集资金的存放。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支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金日晟矿业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金日晟矿业和安徽金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巢矿业”)在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项目实施时的募集资金的存放。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县支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和“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一级子公司金日晟矿业,本公司与金日晟矿业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二级子公司金巢矿业,本公司与金巢矿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支行(银行账号05588101040027720)、内蒙古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861022101421001676)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存储账户,现该账户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于2022年7月7日、2022年8月16日,注销了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和保荐代表人。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7,777.09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5041号),券商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0,718.02万元,其中10,451.1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6.89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3日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880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发行费用266.89万元,其余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10,451.13万元不再予以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2,000万元。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62,297.99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2,0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款账户余额20,297.99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投入募投项目建设。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95,915.7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款账户余额95,915.77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投入募投项目建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均处于建设阶段,尚未投产,未实现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件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公告编号:2023-040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中矿业”)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在江苏省扬中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大中矿业(扬中)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以下简称“大中扬中公司”),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人士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注册等事项。
2、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董事会全票表决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中矿业(扬中)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江苏省扬中经济开发区锦程村
5、法定代表人:张杰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以上信息,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 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2023年3月27日,公司与江苏扬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大中矿业扬中矿物加工及商品贸易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基于扬中市区位优势、市场优势、以及地方政府的税收政策支持,公司拟在江苏省扬中经济开发区锦程村设立全资子公司大中扬中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是为矿物加工及商品贸易基地项目的建设以及公司主要产品的中转销售。大中扬中公司的成立一方面有利于加工进口非主流铁矿和有色金属,另一方面有利于拓展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精粉、球团、云母等产品的海外销售市场,为大中矿业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是发展海外资源战略的重大举措之一。
2、 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存在投资收益不确定的风险;同时因地域差异,公司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难度加大等问题。对此,公司将积极完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审慎决策,以不断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及适应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3、 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长期看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本次投资完成后,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其运营情况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带来一定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财务总监王福昌先生、独立董事王丽香女士和保荐代表人胡静静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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