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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3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相关内容。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和 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公司自2023 年 1 月 1日起开始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按照解释要求的时间实施。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309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授权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授权内的理财产品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4、投资品种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为其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实施方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该额度内组织实施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主营业务产生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开展委托理财活动;

  (2)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签署理财产品相关的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事项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理财所涉及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事项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理财的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过去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已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定期报告。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同意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308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具体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客户、供应商的结算过程中使用票据的频率不断提高,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持有及应付账款由商业汇票支付的需求相应增加,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推动商业汇票结算业务的实施。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具体票据池业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票据池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票据池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通过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311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天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总体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11)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

  (1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13)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二)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2022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4人,注册会计师407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13人。

  (三)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65,62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87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7,940.84万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次)。

  (六)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金炜自2007年加入该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8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常怡自2010年加入该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2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19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梁锋自1994年加入该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6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七)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2021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2022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合作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其工作效率、敬业精神、服务态度均表示满意。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查

  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310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3)00534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4,292,494.0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2月28日的总股本798,073,67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11,934,731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786,138,9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6,534,736.50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1.65%。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部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31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

  2、2023 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议案》。同时,为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提高效率,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办理出售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办理过户手续等。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部分不动产出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纳入公司出售盘活资产计划的部分不动产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以上不动产合计账面净值3,136.94万元,占公司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97%。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出售定价政策和依据参考市场行情或评估值进行定价,将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处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法进行披露。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与公司经营改革相关,以达到盘活资产,处置部分低效资产,回笼现金,提高资金利用率为目的。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前述资产的具体出售进程、完成时间尚不可控,预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影响结果将根据实际出售情况以审计确认后结果为准。

  本次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部分不动产采取通过地方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根据相应要求,拟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事项能够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不动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 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 002367              公告编号:202314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10日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总经理朱琳昊先生,独立董事马建萍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沈舟群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贤女士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

  1、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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