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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22年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公司自主品牌业务比重逐年上升,产品矩阵不断丰富,产品对应的模具投入逐年增加,公司成本核算采用分步法。产品的产量受季节、客户、推广政策等多因素的影响,月度间很难做到非常均衡,原来的“年限平均法”已不能及时、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的当期实际经营情况。因此公司对车间模具折旧计提方法重新进行审慎评估。为了更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将公司车间模具折旧方法变更为工作量法。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3、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车间模具的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变更为工作量法。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22年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根据模拟测算:假设本次新会计估计运用在2021年度,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74万元,占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74%;假设本次新会计估计运用在2022年度,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6.30万元,占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01%。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及未来净利润的实际影响取决于公司实际生产情况,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定将公司车间模具折旧方法变更为工作量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车间模具使用效益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模具使用效益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送达方式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期内离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管黎华、刘昱熙、尹公辉及现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建军、谷琛、肖杰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GEORGE MOHAN ZHANG先生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2年度主要工作。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控制经营风险提供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应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26,341,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能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和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刘逸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制度>等4项制度文件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对现行制度进行了梳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规章制度。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文件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对现行制度进行了梳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规章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更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决定将公司车间模具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变更为工作量法。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送达方式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递交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华金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情况核查后,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模具使用效益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转增比例:每10股派现金红利1.4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26,341,682股为基数。

  ●若自2022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方案,并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9,835,414.2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2,013,511.0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2年12 月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013,511.08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现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26,341,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并且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鼎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北鼎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部分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科技”)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和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06月29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工业D区7栋厂房一层二层三层、8栋厂房

  3、法定代表人:方镇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研发、设计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顾问,自有物业租赁;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家居用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生产经营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

  6、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北鼎晶辉科技有限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9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B座、C座A座3801

  3、法定代表人:方镇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数字化线路板、嵌入式软件的设计、技术开发及销售,厨具、家用电器、美容保健类电器、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滋补类中药材、干果、生活日用品、家务用品、文具用品、软枕、家具、工艺品、日用瓷器、玻璃制品、服装服饰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的购销;保健类食品的零售;奶茶咖啡制售,西式甜点制售,水果拼盘制售,鲜榨果汁制售;热食的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网络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北鼎科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暂未签订本次相关授信协议及担保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进行银行借贷时签署,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能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和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有利于公司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1,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32%。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2,164.93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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