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25,000股,限售期为自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0万股,并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0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共涉及1名股东,对应限售股股份数量为625,0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50,498,320股的1.2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股份数量为625,000股,限售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4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股本数量由50,000,000股增加至50,335,600股。
2022年,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达成,公司向8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归属275,560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由50,335,600股增加至50,611,16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2022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9日和2022年12月28日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股和12,84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由50,611,160股减少至50,498,32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和2022年12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50,498,320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配售对象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所获得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25,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25,00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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