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315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1人,非独立董事朱涛因其他公务安排,已委托独立董事蒋敏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缺席董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武成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方案及有关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方案及有关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公司2022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8,264.7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的约45%、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向现有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74,805.32万元(含税),按现有总股本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93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股东投资收益考虑制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对董事的考核确定;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张保华、王芙玲及薛宝龙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的《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同意该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情况,同意该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6日上午10:30开始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2023-004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315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其中,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1人),缺席监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春虎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及审核的人员在监事会审议年报前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公司2022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8,264.7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的约45%、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向现有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74,805.32万元(含税),按现有总股本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93元(含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公司代码:601298 公司简称:青岛港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将2022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的约45%,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即以公司总股本6,491,100,000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93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74,805.32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国际环境更趋复杂,超预期突发因素带来冲击。面对一系列内外部挑战,我国政府精准施策,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3.0%。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7.7%,其中,出口同比增长10.5%,进口同比增长4.3%,贸易结构继续优化(来源:国家统计局)。2022年,港口行业总体保持稳定向好的发展势头,中国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1.6%,其中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4.6%(来源:中国交通运输部)。
2022年,青岛港口货物吞吐量位居全国沿海港口第四位,集装箱吞吐量保持全国沿海港口第四位,外贸吞吐量保持全国沿海港口第二位、北方港口第一位(来源:中国交通运输部)。
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金属矿石、煤炭、原油等各类货物的装卸及配套服务、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港口配套服务、金融服务等。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包括:
(1)装卸及相关业务
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要提供集装箱、油品、金属矿石、煤炭、粮食、钢材、机械设备等各类货物的码头装卸、堆存和相关服务。
(2)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业务
公司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场站、仓储、运输、拖轮、理货等服务。
(3)港口配套服务业务
公司港口配套服务业务主要提供港口设施建设、港机制造、港区供电、供油等服务。
(4)金融服务业务
公司金融服务业务主要通过山东港口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提供存款、贷款、中间业务等服务。
注:2022年10月31日,山东港口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为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财务公司”)吸收合并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并增资扩股的重组整合项目完成增资程序及资产交割程序,山东港口财务公司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关联方。变更后本公司持有山东港口财务公司34.63%股权,山东港口财务公司的财务报表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包含部分转融通出借业务股份,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1)根据《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委托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管理其合计持有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集团”)的100%股权,由山东省国资委代全体股东行使除该等股权对应之公司相关的收益权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权利,且由山东省国资委负责研究制定股东分红政策,全体股东对公司不构成共同控制,山东省国资委是山东港口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2)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包含部分转融通出借业务股份,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63亿元,同比增长14.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5亿元,同比增长13.6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3-006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9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用于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8,264.70万元。可用于分配利润计算口径为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减累计亏损弥补额、母子公司计提的法定公积金及必要的其他储备金额以及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现为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投入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金额对年度净利润的影响等因素后的金额。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9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91,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4,805.32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2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的比例约为45%,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股东投资收益考虑制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决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2023-005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字﹝2022﹞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青岛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39号文),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37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4,673,36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15,743,5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978,929,768元(以下简称“A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9年1月15日到账,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2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482,474,352元,累计使用A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04,177,472元,尚未使用A股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74,752,296元。A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188,160,376元,与尚未使用的A股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86,591,920元,为尚未到期而未返还至A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结构性存款人民币330,000,000元与收到的银行利息(已扣除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143,408,080元之差(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参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A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A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19年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原协议中该专户的用途由“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项目”改为“青岛港设备购置项目”。2021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港通用码头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大唐青岛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码头”)、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泊位及配套北二突堤后方堆场项目”的预计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董家口港区大唐码头二期工程项目”。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A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变更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402号)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青岛港2022年度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青岛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2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a):“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b):“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释1:截至2022年12月31日,A股募集资金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未评价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注释2:青岛港港区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106%(超出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管理利息收入。根据《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青岛港港区智能化升级项目投资的预期内部收益率为14.5%(税后)。该项目于2022年全部完成,截止2022年末内部收益率为15.9%(税后),达到预期效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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