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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 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7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7月1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2023年3月2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57,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96%,回购最高价格32.0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8.10元/股,回购均价26.1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502.4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2 年4月30日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7,840股,回购股份将在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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