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物流”)《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刘青、丁仁国、冷显顺因在关联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回避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46,666,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6,000,019.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3.9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照会计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任期限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度审计工作结束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8万元/年(税前)调整为10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高玉德、李旭修、范英杰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和义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基本年薪和绩效考核办法。实际发放金额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刘青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相关规定,拟从2022年度开始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前三季度相关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3-012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65,637,930.24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46,666,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6,000,019.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3.9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违反《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2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3-013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也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针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拟从2022年度开始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前三季度相关数据。另外两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公司目前暂未涉及,不适用。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具体为:2022年1月1日对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41,121,026.43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增41,121,026.43元。
2022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公司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三、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监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公司代码:603967 公司简称:中创物流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46,666,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6,000,019.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际环境错综复杂的严峻形势,董事会聚焦主业、慎重决策,在深耕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新业务发展,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有效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较好的完成了2022年度生产经营任务。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4,383.90万元,同比增长17.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2,849.61万元,同比增长19.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503.22万元,同比增长425.82%。公司持续被评为全国5A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全国物流百强企业,并在2022年的评选中,位列中国民营物流企业50强第25名、全国货代百强企业(民营)榜单第三名。
2022年公司各业务板块业务量完成情况:货运代理板块完成进出口箱量1,352,065TEU;船舶代理板块完成船舶登轮代理865艘次、舱位代理358,313TEU;场站板块完成进出口操作量1,253,261TEU;沿海运输板块完成支线运输1,616航次、运输箱量374,204 TEU;大宗散货完成保税混矿操作量4,287万吨;印尼散货完成铝矾土及煤炭过驳量312万吨;智慧冷链物流完成出入库操作量18.48万吨。
1、“一体两翼”开新局
2022年初,董事会根据国家双循环、双碳、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等政策,结合公司探索与实践提出了“一体两翼”的新发展战略:即以跨境集装箱物流为主体,以智慧冷链物流和新能源工程物流为两翼,全力打造新老业务齐头发展的新格局。
深耕“一体”,牢固根基
“一体”业务是公司的基本盘,是公司发展的立身之本,发挥着重要的压舱石作用。2022年公司继续以货运代理业务为龙头,锻长板,扬优势,着力推进 “一体”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1) 服务功能方面:秉承全链贯通、内部联动互动的优良传统,以“货”为切入点,带动场站仓储、船舶代理、沿海运输等业务协同发展。2022年,随着件杂货港口分拨、铁路接卸、进出口零担货运配送等新业务功能日渐成熟和上海中心业务功能的不断丰富,公司可为客户提供更多功能、更长链条的一体化物流服务,有效增强客户粘性,奠定了公司传统基础业务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
2) 网络建设方面:公司相继在武汉、南京、南非增设子公司,加速长江沿线及境外的网络布局,业务辐射区域逐步扩展。总部和各口岸公司联动发展,统筹各地资源,攥成拳头统一谋划市场,进一步加强了直客和大客户的开发力度,提升单箱盈利能力。
3) 业务创新方面:公司在印尼地区的散货资源过驳业务试点取得了成功,已投放的两条过驳船“坤甸和谐”和“三马琳达忠诚”运营效果良好,效益远超预期。公司正在积极筹备第三、第四条过驳船的购置、投产工作。第三条过驳船已于3月底抵达印尼,预计于4月下旬投产。这将进一步夯实公司在印尼地区的业务根基,为下一步海外资源物流发展做好铺垫。
拓展“两翼”,蹄急步稳
智慧冷链物流
公司在国内主要冻品进口口岸:天津、青岛、上海、宁波四港投建共计24 .5万标准托位的智能立体冷库。2022年,天津和青岛一期冷库陆续投产,全年共计完成18.48万吨进境肉类、水产等冻品的出入库操作。凭借智能化操作、管理和服务以及四港联动的竞争优势,中创智冷已成为中粮集团、双汇集团、厦门建发等龙头企业的合作伙伴,为公司在冷链物流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未来,公司将以智能冷库设施为核心,围绕京津地区、长三角地区、宁杭地区、青岛胶东城市群等区域,全力打造具备低温仓储、冷链产品加工、冷链货运、供应链贸易服务等功能的综合型冷链物流平台,形成“四港”统一、整体“联动”的格局,力争打造中国口岸冷链第一品牌。
新能源工程物流
2022年,随着车身更宽、适用于核电装备运输的SPMT(自行式模块运输车)和自航式甲板驳船的陆续投产,公司“车、船、码头一体化”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公司陆续在济南、上海成立子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布局国内海上风电及大型石化工程领域,为2023年工程物流发力做好充足准备。凭借良好的品牌积累和专业设备优势,公司成功中标并执行了三门核电AP1000项目的场内物流总承包服务、金风智利LA CABANNA项目和智利Rihue项目、海装大连及天能中广核莱州风场设备运输项目、山核半岛南V风场设备运输项目、新疆羌若风电场设备运输项目、镇海炼化新材料等项目。一份份亮眼的“业务单”彰显了公司新能源工程物流的雄厚实力。
2、持续推进数智化建设,助力物流产业链转型升级
作为国内物流行业以科技推动产业升级的先行者,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和自主研发,不断深化数智化与业务的融合,推动业务流程优化、提升操作效率和管理水平。2022年,公司持续推进场站系统的迭代升级:接入智能调度修复归垛、进场卸箱垛位算法,上线了冷箱预检及修箱、危品大件返重预约、拼箱预约送货等模块,加速数字堆场建设,场站堆存能力及操作效率再创新高。大货运综合物流服务平台的网上订舱模块于2022年7月底上线,提升了客户满意度和操作效率。公司智慧冷链物流平台服务一经推出,凭借密钥控货、线上自主查询盘点结算、业务远程可视、信息实时推送等个性化、特色化的定制服务,获得客户一致信赖和好评。
3、压实风险管控责任,统筹安全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控,始终坚持压实风险责任,多措并举严抓场站、仓库、船舶等作业安全,定期组织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透明,规范有序,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抓实应收账款管理,周报监控、长期拖欠账款追收责任、月度考核指标挂钩等全流程管理有效防范资金回收风险,2022年度公司现金净流入的大幅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4、党建领航,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为了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的政治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公司于2022年2月成立中共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自成立以来,扎实推进党建基础工作,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企业文化建设、人才梯队培养方面充分发挥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作用,助力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领航定向,提供动力。
(二)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外贸进出口情况
2022年,受主要经济体货币宽松政策以及俄乌冲突爆发影响,大宗商品价格加速上涨,全球通胀压力加大,欧美国家消费能力减弱,购买需求逐步萎缩,社会库存升至高位,中国外贸出口订单缩减,出口额增幅不断收窄,稳外贸、稳外资压力持续加大。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在一系列政策合力的保障支撑下,我国外贸和外资发展展现出较强韧性。在国际贸易增速大幅下滑、全球跨国投资疲软的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和吸引外资规模稳定增长、结构不断优化,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作出了积极贡献。
海关统计显示,2022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42.07万亿元,比2021年增长7.7%。其中,出口23.97万亿元,增长10.5%;进口18.1万亿元,增长4.3%。我国对东盟、欧盟、美国分别进出口6.52万亿元、5.65万亿元、5.05万亿元,分别增长15%、5.6%、3.7%。东盟继续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占我国外贸总值的15.5%。同期,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合计13.83万亿元,比2021年增长19.4%。我国与RCEP其他14个成员国合计进出口12.95万亿元,比2021年增长7.5%。
2、航运市场
2022年受俄乌冲突、能源危机、通货膨胀等多重因素扰动,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全球经济活动普遍放缓,航运市场“高需求、高运价”阶段终结,行情震荡走弱。2023年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56.8亿吨,比上年增长0.9%,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同比下滑1.9%;全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超2.9亿标箱,比上年增长4.7%。从国内八大枢纽港集装箱吞吐量表现来看,2022年下半年出口货源持续疲软,9月、10月中上旬、11月外贸重箱吞吐量同比-10%、-22%、-10%,12月上旬长三角、珠三角外贸重箱同比-13%、-20%。由于空箱回落导致港口整体吞吐量波动相对平稳,但反映实际出口运输需求的外贸重箱下滑明显。
2022年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CCFI自2022年2月触历史高点后快速下滑,在2022年末,CCFI综合指数、美东航线、美西航线和欧洲航线同比下降62%、49%、65%及65%;比2019年末变化+45%、+55%、+19%、+68%。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SCFI同比下降78%,较2020年末下降60%,较2019年末+16%,跌幅主要体现在2022年下半年,年末已接近2019年同期水平。
2023年,高通胀、地缘政治等风险持续,全球经济衰退预期进一步加大,而中国随着相关政策变化,经济呈现恢复性增长。综合来看,集装箱运输市场整体需求收窄、供给增加,运价上涨缺乏支撑,震荡走低。在此背景下,航运市场发展依然不容乐观,有专家预测2023年上半年市场行情延续2022年震荡走弱格局,下半年随着中国经济企稳回升有望迎来小幅增长。但仍存在班轮公司运力管控强化、船舶拆解加快、全球生产贸易格局变化以及“散改集”业务增加等变数。
3、新能源市场
国家能源局发布了 2022 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5.6 亿千瓦,同比增长 7.8%,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 3.7 亿千瓦,同比增长 11.2%;全国新增并网风电装机 3763 万千瓦,同比减少 21%,其直接原因是外部因素的冲击、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以及项目核准程序的滞后。目前,随着干扰因素的逐步消除,新增项目落地叠加上年存量订单释放,预计 2023 全年风机交货量可达到80GW 以上,由于上年基数较低,装机量有望大幅增长。
4、冷链物流
在国内国际双循环背景下,产业升级创新和扩大内需给冷链物流发展开拓了新的空间。我国目前已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现代农业、食品工业等全面升级,对高质量、精细化、智能化的冷链物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当前,冷链物流市场蓬勃发展呈现新特征,特别是在物流供给规模增大和需求多样化的带动下,不同品类、不同来源产品的冷链物流发展细分加快,差异化服务增多。相关企业也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大对冷链物流技术方面的资源投入,推动产业向智能化、科技化、自动化方向发展升级。
为加快推进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明确重点,精准发力,自2021年年底以来,冷链物流领域相关政策持续落地:①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对冷链物流规划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初步形成衔接产地销地,覆盖城市乡村、联通国内国际的冷链物流网络,基本建成符合我国国情和产业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冷链物流体系,支撑冷链产品跨区域流通的能力和效率显著提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职称保障作用显著增强;②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对“十四五”时期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作出系统安排;③2022年4月,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完善产销冷链运输设施网络,培育冷链运输骨干企业,健全冷链运输监管体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④自2022年初以来全国各省也陆续发布冷链物流发展的相关政策,《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推动下,我国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将不断完善,冷链分拨配送体系更加健全,冷链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将加速涌现。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14日,主营综合性现代物流业务,为进出口贸易参与主体提供基于国内沿海港口集装箱及干散货等多种货物贸易的一站式跨境综合物流服务。 随着公司“一体两翼”战略的提出,公司将主营业务重新整合,划分为三大业务板块:跨境集装箱物流、智慧冷链物流和新能源工程物流。其中跨境集装箱物流是公司的主体业务和基本盘,主要包括: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场站仓储、沿海运输等围绕国际集装箱运输开展的相关物流服务。智慧冷链物流和新能源工程物流是公司基于传统业务的延伸和突破,是公司未来发展的助推器。
公司网络布局主要集中在宁波以北,主要港口均设立口岸公司,配备专业的管理和业务操作团队,使得各口岸公司兼具多种业务功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业务体系和经营网络。此外,公司还拥有专门的信息化技术研发团队,自主研发公司各业务操作系统,搭建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坚持数智能化与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应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经营模式
(1)跨境集装箱物流
公司从事的跨境集装箱物流业务主要围绕国际集装箱海运展开,为进出口贸易商、同行业物流公司、船舶经营人、集装箱经营人提供包括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场站仓储、沿海运输、网络货运、铁路接卸等相关物流服务。
①货运代理
公司从事的货运代理业务主要围绕国际间货物进出口的班轮运输展开,为进出口贸易商或接受其委托代理的其他同行业物流公司提供货运咨询、代理订舱、辅助备货、签发提单、目的港服务等国际货运代理一站式服务。公司目前在青岛、宁波、上海、连云港、日照、烟台、威海、天津、大连、北京、西安、郑州、济南、武汉、南京等地均设有分、子公司,市场人员直接服务于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及市场变化,提供统一标准的优质服务。该模式确保了市场信息的及时性;保证了对客户需求的直接了解并快速反应,提高客户满意度;能够在公司统一业务系统下,按照标准操作流程为客户提供高标准的服务。
②场站
公司从事的场站业务是以堆场、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为依托,为船舶经营人、集装箱经营人提供集装箱的运输装卸、检验维修和改造堆存等空箱流转服务,并为出口贸易商或受其委托代理的其他同行业物流公司提供待运货物的收发交接、拆箱装箱、运输配载、信息服务、堆存集港等重箱出口服务。此外,公司还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进出口货物仓库储运服务,如:理货、分拣、包装、堆存、拼箱及保税等专业化增值服务。公司一直秉承以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根本的理念,为客户提供货物港口前沿作业的管家式服务。
③船舶代理
公司从事的船舶代理业务是指公司根据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办理船舶进出港的申报手续、物料伙食补给、航修和燃油计量;安排检疫、引航、泊位、拖轮及组织货物装卸等服务;为船舶经营人提供进口舱单的制作及申报服务,代船舶经营人向收货人提供换单、押箱服务并向发货人提供出口预配舱单的信息录入、提交申报等单证操作服务。船舶代理业务以华北地区为核心,网络辐射宁波、连云港、日照、烟台、威海、天津、大连等口岸。
④沿海运输
沿海运输业务是指公司根据自有或租赁船舶及舱位互换等资源制定合理的集装箱船舶运力或舱位安排,为国际大型班轮公司提供进出口货物在国内母港和次级港口之间的中转、运输等外贸内支线沿海运输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同时承接与国内贸易相关的货物沿海运输业务。公司的沿海运输业务主要以青岛、大连、宁波、烟台、日照、岚山、连云港、石岛、龙口、威海等北中国各沿海港口为支点,依托于密集的支线网络,为班轮公司的母船提供中转增值和支线运输的延展服务。公司依托内外贸同船运输的资质,近年来不断延伸业务链条,在传统的集装箱海上巴士驳运服务基础上,延伸形成了集散、件杂、内外贸物流一体化的经营体系。
⑤大宗散货物流
公司的大宗散货物流业务主要围绕国际间铁矿石等大宗散货运输开展,为矿石生产和出口商、贸易商、国内大型钢厂等客户提供包括报关报检、监装监卸、码头控货、保税仓库、混矿加工、中转分拨疏运等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国内,公司已与我国进口铁矿石重要枢纽港口:大连港、青岛港、日照港、可门港成立合资公司,着力借助港口的资源平台以及中创物流自身的行业经验,对外与海外矿山、贸易商进行商务、技术等方面的业务接洽;对内与我国海关、边检等口岸监管部门进行紧密对接,将港口的传统优势与服务升级充分的结合起来。国外,公司积极布局海外网络,围绕东南亚矿山物流、产业园区建设等展开业务。公司已成功布局印尼地区的散货资源过驳业务,进一步夯实公司在印尼地区的业务根基,为下一步海外资源物流发展做好铺垫。
(2)智慧冷链物流
公司所从事的智慧冷链物流业务是指公司以港口智能冷库为依托,为客户提供低温货物的进出口代理、查验消杀、存储保管、分拣加工、分拨配送等冷链物流服务。公司先后在天津、青岛、上海、宁波四个国内主要冻品进口口岸投建共计24.5万标准货位的智能立体冷库,总面积达到20万㎡,总容量达到135万m?。智能立体冷库采用AGV平面仓、巷道机立体仓、四向穿梭车密集仓、自动整形器、自动缠膜机、激光测量、光电感应等综合技术为一体的智能无人仓储模式,依托CCS、WMS、WCS、冷链管理平台系统,实现冷链物流仓储环节的数智化、无人化管控。管理上打造了“智能云仓”管理模式,实现多口岸、多企业、多货种、多仓库、集中化管理,形成“四港”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系统、统一服务标准,整体“联动”的格局,可为客户提供密钥控货、线上自主查询盘点结算、业务远程可视、信息实时推送等个性化定制服务。
(3)新能源工程物流
公司所从事的新能源工程物流是指根据风电、石化、核电等客户超限设备的个性化、专业化物流需求,为客户提供的非标准化、非常规化的特种专业物流运输服务。站在双碳政策的大背景下,公司重点聚焦国际风电运输、核电工程物流、国内海上风电运输、大型石化工程物流。公司是国内少数同时拥有大型设备运输所需车辆和船舶的公司,配备有自行式模块运输车、法国尼古拉斯液压轴线车、自航式平板驳船及重吊等特种运输装备,依托车、船、码头一体化的竞争优势,在上述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80,000,010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为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已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2020、2021年度的每股收益。
(二)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股东情况
(一)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二)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5,845.06万元,同比下降4.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83.90万元,同比增长17.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849.61万元,同比增长19.70%。公司总资产380,756.24万元,同比下降2.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9,604.80万元,同比增长5.3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3-007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服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志扬先生,199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唐其勇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对投资者有一定的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会议召开前获得并审阅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该事项表示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较圆满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3-009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为控制风险,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物流”)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产品的发行主体主要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风险提示: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情况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33.3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929.6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9QDA20251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12,139.25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散货船购置项目》已终止,公司已将募集资金21,748.21万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四)投资及实施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的发行主体主要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情况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投资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中创物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中创物流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中创物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3-010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0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33.3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929.6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9QDA20251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确认意见。相关公告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2022年3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3,5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已归还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12,139.25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散货船购置项目》已终止,公司已将募集资金21,748.21万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均以全票赞成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创物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中创物流财务费用,满足中创物流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中创物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中创物流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中创物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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