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临港美爵酒店 三楼雪莲厅(云樱路2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1日
至2023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与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相关证明于2023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名)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办理;由法人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入场手续。
5、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对应的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亮萍、马潇寒;
联系电话:021-20780178;
电子邮箱:IR@opmbiosciences.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二)会议费用及其他须知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等自理。
2、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的证件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及身份核验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3月15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根据其被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各项事项,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并优化公司治理,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科学的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所审议的各项事项合法合规,审议程序科学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客观、勤勉尽职,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和专业作用,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各司其职,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提供了专业支撑,有力的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369,365.72元(合并报表),公司拟计划以权益分派实施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目前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为81,980,328股):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1,980,32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9,188,196.8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6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1,980,328股,合计转增32,792,13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4,772,460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志华、贺芸芬、倪亮萍回避表决,获其他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综合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多种因素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费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3月修订)》《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3月修订)》《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3月修订)》《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3月修订)》《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3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3月15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欠欠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规范运作进行了监督及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369,365.72元(合并报表),公司拟计划以权益分派实施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目前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为81,980,328股):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1,980,32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9,188,196.8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6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1,980,328股,合计转增32,792,13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4,772,460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同时合理考虑了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使用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综合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多种因素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费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9.5082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3,705,576.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0,944,779.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717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8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152,259.0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4,145.34万元,账户利息净收入(含理财产品收益)780.9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净额17,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0,767.84万元。具体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8月,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长乐支行、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张江支行、杭州银行科技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公司与招商银行长乐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参见本章节之“(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8,563.3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8,563.33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8,207.20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000.00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17,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尚未转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在CDMO业务领域的优化及升级,延伸CDMO业务的深度和广度,加快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143.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3,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9,143.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奥浦迈生物工程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0,000.00万元,奥浦迈仍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6日、2023年3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奥浦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奥浦迈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奥浦迈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表1: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注: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数据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资基金净额。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比例: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
● 转增比例: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369,365.72元(合并报表)。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980,3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188,196.80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6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980,328股,合计转增32,792,13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4,772,460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并参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同时合理考虑了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综合因素的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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