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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23-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和10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将本次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第01239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主要为“一、审计范围受限情况:1、涉及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及函证事项;2、应收预付款项的款项性质及可回收性;3、涉及商誉减值测试事项;4、公司董事厉群南涉嫌挪用资金被刑事立案事项;5、浙江千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客户进行交易事项;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价事项;二、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以上事项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尚需进一步核查、判断,最终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二、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2023年4月3日召开)审议。公司将积极推进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鹏盛所也将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

  根据鹏盛所初步的业务活动与审计风险评估,公司以往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报告期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事项以及公司涉及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等事项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公司在采购、销售、对外投资等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资金流向、去向、用途与款项性质,形成的报表项目余额无法确认,以及诉讼和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基于上述情况,鹏盛所初步判断,预计无法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等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最终审计意见类型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沟通,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尚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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