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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泽华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和丰富从业经验,从事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编制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效果和效率进行了认真评价,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订的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根据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本公司2022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16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2)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5)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6)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1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13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人。

  (7)四川华信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535.7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535.71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516.07万元)。

  (8)2021年度四川华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44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4,831.60万元,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近三年四川华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均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1年起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1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梅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3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19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娟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3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18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美琳

  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8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一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近一年复核的新三板公司包括:四川东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投水务集团射洪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00万元。审计收费较2022年无异常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一次会议对四川华信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四川华信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其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18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人民币60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注: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注: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山东鑫能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石志俭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6月6日

  主要股东: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00%,为控股股东。

  经营范围:物联网服务;设计、销售物联网智能产品、智能仪表、计算机软件产品、传感器、机电产品、仪器仪表;设计、生产、销售燃气器具、电子产品、仪表;消防应急系统、消防器材、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灭火装置、监控门禁系统的销售;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394,115.02元、净资产为4,953,765.97元。2022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5,853,749.54元、净利润-734,271.92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山东鑫能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关联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客户对规格型号、产品标准、技术参数等方面的要求,确定产品的性能、结构等,依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产品定价和销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20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1.3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75,8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9,220,601.0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639,399.00元。2020年6月23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46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兴业银行成都龙泉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上海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公司全资子公司眉山秦川智能传感器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2年7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鉴于公司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149633)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结项,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15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和丰富从业经验,从事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编制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效果和效率进行了认真评价,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根据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本公司2022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17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

  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公司行政楼四楼证券事务部(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婷  黄霞

  联系电话:028-84855708

  传 真:028-84855708

  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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