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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33              公司简称:长城汽车

  转载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内的财务信息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2022年,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266,041,808.1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176,813,140.82元。本公司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分配现金红利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3元(含税)。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汽车产销同比增长

  2022年,尽管受芯片结构性短缺、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局部地缘政治冲突等诸多不利因素冲击,但在购置税减半等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政策的有效拉动下,在全行业企业共同努力下,中国汽车市场在逆境下整体复苏向好,实现正增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2022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2.1%,与上年相比,产量增速持平,销量增速下降1.7个百分点。

  (2)乘用车产销受政策促进效应明显

  2022年,虽受到芯片短缺等因素的影响,但得益于购置税优惠和新能源快速增长,国内乘用车市场销量呈“U型反转,涨幅明显”特点。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83.6万辆和2,3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9.5%,增幅高于行业均超过7个百分点。

  (3)新能源车产销爆发式增长

  2022年,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高于上年12.1个百分点。

  (4)皮卡产销小幅下降

  2022年,皮卡产销分别完成52.6万辆和51.9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9%和6.4%,分燃料情况看,汽油车产销分别完成12.2万辆和12万辆,同比分别下降6.3%和7.8%;柴油车产销分别完成39.7万辆和39.2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5%和7.2%。

  (5)汽车出口实现跨越式突破

  2022年,由于海外供给不足和中国车企出口竞争力的大幅增强,出口突破300万辆,达到311.1万辆,同比增长54.4%,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增长。分车型看,乘用车出口252.9万辆,同比增长56.7%;商用车出口58.2万辆,同比增长44.9%。新能源汽车出口67.9万辆,同比增长1.2倍。自2021年,中国汽车出口全年总量首次突破200万辆,打破之前在百万辆左右徘徊的局面,实现了跨越式突破。

  注:上述行业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1、公司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 SUV 和皮卡制造企业之一。目前,旗下拥有哈弗、魏牌、欧拉、坦克、长城皮卡五大品牌,并与宝马集团合资成立光束汽车有限公司(「光束汽车」)。产品涵盖SUV、轿车、皮卡三大品类,以及相关主要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及供应。

  2.经营模式

  本公司“以用户为中心”推进自我变革,实施品类创新与技术创新,打造细分市场领先优势。本公司致力于建立研、产、供、销的全球化体系布局。

  在研发上坚持“精准投入”,注重有效研发,追求行业领先。基于“柠檬、坦克、咖啡智能”三大技术品牌,打造了汽车研发、设计、生产以及汽车生活的全产业链价值创新技术体系,代表了长城汽车的全新“造车理念”。与此同时,加速混动、纯电动、氢能等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布局,着力在低功率大算力芯片、碳化硅等第三代半导体关键核心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技术领域重点发力。海外研发足迹遍及欧洲、东盟、南美,致力于建立全球化研发体系。

  长城汽车以品类创新夯实发展基础,以全球化发展释放增长潜力。欧拉闪电猫在2022中国汽车安全大会上获TOP Safety年度挑战成功车型殊荣,成为新能源汽车国内首次高速螺旋翻滚跌落挑战成功者。坦克300在澳大利亚新车安全评价组织的所有测试中均达到最高安全标准,获得A-NCAP五星安全认证。展现了长城汽车强大的产品力。

  在生产布局方面,本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多家整车及KD工厂,国内拥有10大全工艺整车生产基地,在俄罗斯、泰国、巴西建立了3个全工艺整车生产基地,在厄瓜多尔、巴基斯坦等地拥有多家KD工厂。

  在零部件采购环节,本公司着力构建一个集成度高、适应性强的全产业供应链体系。本公司自主研发的3.0T V6发动机实力入选中国心”2022年度十佳发动机,成为本次评选中唯一大排量高阶动力产品,9HDCT 也是全球首款横置P2 混动9 速湿式双离合变速器,节油效果显著,3.0T+9AT 超级动力总成打破合资技术壁垒,以诸多先进创新技术实现性能全面跨越,比肩国际顶尖水平。长城汽车智能核心部件无锡基地项目于上半年签约,总投资31亿元,将年产EAS空气悬架系统110万套、EDC电控悬架系统260万套!助推公司成为集研发、生产于一体的智能主动悬架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而且通过与博世、大陆、法雷奥、哈曼等世界顶级供应商建立深度合作,打造国际一流水平的供应链体系。

  在销售层面,长城汽车2022年全年销售106.17万辆,连续7年销量超100万辆。其中,海外市场已覆盖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外销售渠道超过700家,累计销售17.22万辆,同比增长23.09%,海外市场累计销量已超100万辆;20万元以上车型销量占比达15.27%,上升5个百分点;智能化进阶加速落地,智能化车型销量占比达86.17%。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5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提升产品力,车型盈利能力增加,以及汇率收益增加所致。报告期内,长城汽车笃定全球化智能科技公司转型,聚力电动化、智能化技术革新与全球化发展,深化用户运营,完善体系力及生态建设。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373.40亿元,同比增长0.69%;实现营业利润人民币79.67亿元,同比增长25.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82.66亿元,同比增长22.9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3-041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

  至2023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出席回复

  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应于2023年4月18日(周二)或该日之前,将回复(格式见附件一)连同所需登记文件(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及授权文件等)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予本公司。

  2、出席登记

  有权现场出席本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A股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行使表决权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投票的A股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现场出席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A股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须由A股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之代理人签署。若A股股东为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A股股东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若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由A股股东之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3)A股股东最迟须于本次现场会议或其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将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送达本公司。

  (二)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3:00-13:50,13:5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邮编071000)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姜丽、郝硕

  联系电话:(86-312)2197812、2197813

  联系传真:(86-312)2197812

  邮箱:gfzbk@gwm.cn

  2.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出席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出席回执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3年4月18日或之前以专人、电子邮件(邮箱:gfzbk@gwm.cn)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3-042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2年 12月 31 日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3号)核准,长城汽车2021年6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张人民币100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0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长城汽车共收到投资者以货币实际缴纳投资额人民币3,5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税)后,长城汽车于2021年6月17日实际收到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3,490,000,000.00元,存入公司在中信银行保定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111801012700824587账号内。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49,000.00元(含税)、加上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721,641.5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7,972,641.51元。上述资金实收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6月17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26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86,463,074.8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387,165,919.69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于2021年7月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86,463,074.89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746.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上述事项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和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428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实施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购买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国泰君安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1)2021年9月18日,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营业部购买了100,000.00万元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241期,该产品于2022年3月18日到期赎回。

  (2)2022年3月18日,公司使用到期赎回资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营业部购买了100,000.00万元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8960期,该产品于2022年8月22日到期赎回。

  2、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实施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购买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国泰君安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合计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德师报(核)字(23)第E00172号审核报告,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 <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长城汽车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注1:本次新车型研发项目为公司新产品的推出提供支持,不直接形成产品对外销售,因此不涉及项目效益测算,预计于2023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随着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能及时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汽车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类型,同时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份额,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未来相关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3-033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30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或“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彩娟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公司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分配现金红利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3元(含税)。同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及审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建议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外部审计师,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审阅以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等服务,任期自本议案获通过当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报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关于重选刘倩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及监事的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关于重选马宇博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及监事的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本集团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集团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3-035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本集团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占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19.93%)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2023年3月30日起至2023年年度业绩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于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谋求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范围

  银行/证券公司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本集团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购买额度

  本集团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占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19.93%)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授权有效期

  2023年3月30日起至2023年年度业绩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六)实施

  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建军先生审批或由魏建军先生授权相关管理人员审批本集团的购买理财产品业务。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集团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本集团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期末货币资金为人民币3,577,346.78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4.8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本集团理财产品的分类、确认与计量原则依据如下:

  1、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其他流动资产-结构性存款等。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2、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2年本集团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本集团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本公司财务部及管理层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提示

  本集团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本集团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本集团主营业务发展,不会对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本集团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集团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集团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本集团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集团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5人,从业人员共6,667人,注册会计师共1,1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5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勖先生自2010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李勖先生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李勖先生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璨女士自2003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近三年蒋璨女士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蒋璨女士自202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4.72 万元,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显著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的审计机构。

  (二)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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