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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3月20日通过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宫蒲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

  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2年度公司运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2年持续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内控体系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3-014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 上午 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至4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xa-bl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18日 上午 9:00-10: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 上午 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 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先生

  董事会秘书:崔静姝女士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梁可晶女士

  独立董事:郭随英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18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 至4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xa-bl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9-88485673-8055

  邮箱:IR@xa-bl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3-010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永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孙彤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波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将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2022 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资格要求。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3-015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4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

  至2023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  9:00-17:00

  (二)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凭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附件1)、法人股东持股凭证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持股凭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持股凭证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17:00,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及联系电话,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IR@xa-blt.com,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

  联系电话:029-88485673-8055

  电子邮箱:IR@xa-blt.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3-008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70号”文《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010*10000 \# “#,##0“ 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280.20*10000 \# “#,##0.00“ 66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0,000,000.00-61330799.39 \# “#,##0.00“ 598,669,200.6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16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XAA303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670,889.64元。

  公司2021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31,100.85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7月16日,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目前正在有效执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8,550,438.34元,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唐延路支行(账号:72120078801800000556)28,549,303.88元,中国银行西安西工大支行(账号:103682331275)1,134.46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含5,00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 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铂力特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铂力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铂力特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3-009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3.00元。截至2019年7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0,000,000.00元,扣除应支付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51,196,226.42元,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608,803,773.58元。扣除累计发行费61,330,799.39元,募集资金净额598,669,200.61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578,669,200.6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6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XYZH/2019XAA30335号)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8,550,438.34元,详情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差异主要是由于项目存在部分尾款和质保金尚未支付。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投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9年7月26日出具了“XYZH/2019XAA30354号”鉴证报告。在该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已经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333.60万元,置换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04.4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合计638.03万元。

  (六)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10,000.00 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已全部归还前述款项。

  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已全部归还前述款项。

  2.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理财产品

  2019年8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0年8月11日,公司在该次审批权限内购买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1年8月26日,公司在该次审批权限内购买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公司在该次审批权限内未进行现金管理。

  (七)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任何承诺,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任何承诺,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任何承诺,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方案使用了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表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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