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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3-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森先生、颜建兴先生、赵亮先生、孙洪伟先生、吴联合先生、杨先锋先生、向传国先生回避表决。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借款利息;贷款、存款。

  2022年1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2年12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单位:万元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

  单位:万元

  

  3.支付借款利息情况

  单位:万元

  

  4.贷款、存款情况

  单位:万元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在报告期前12个月内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审议《关于2022年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杨森先生、颜建兴先生、赵亮先生、孙洪伟先生、吴联合先生、杨先锋先生、向传国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李金林先生、刘志猛先生、王占学先生、杜剑先生投票赞成,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航发

  中国航发成立于2016年5月31日,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建国,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号,经营范围:军民用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系统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和售后服务;航空发动机技术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维修、销售、售后服务;飞机、发动机、直升机及其他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领域先进材料的研制、开发;材料热加工工艺、性能表征与评价、理化测试技术研究;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国家授权、委托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航空工业集团、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中国航发70%、20%、6%、4%的股权。

  中国航发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规则》,中国航发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2.航空工业集团

  航空工业集团成立于2008年11月06日,注册资本为6,4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谭瑞松,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

  出资结构:航空工业集团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特大型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对航空工业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

  航空工业集团在报告期前12个月内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市规则》,航空工业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3.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管见礼,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7层,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股权结构:中国航发持有其100%股权。

  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借款利息;

  4.贷款、存款。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

  1.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无政府定价的,有指导性定价规定的,按其指导性规定的要求制定交易价格;

  3.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性定价规定的,以市场同类交易可比价格为定价基准;

  4.如关联交易不适用前三种定价原则,双方协议确定价格,以补偿对方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就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3-22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1日  14点15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1日

  至2023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此外,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需单独对议案7回避表决。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11:30,14:00~17:00;2023年4月21日9:00~11:3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截至2023年4月14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6152009

  传真:029-86629636

  联系人:李俊良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 13 号信箱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21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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