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3-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等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公司海外收入占比较大,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金额较大,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大,预计2023年公司将继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加剧的风险,为规避资产及负债业务的汇率及利率风险的需要,2023年公司拟操作余额不超过65亿美元的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 外汇资金衍生品交易概述及必要性说明

  1.外汇资金衍生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结汇、掉期协议,约定未来购汇、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等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购汇、结汇业务,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2.公司开展本次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因国际贸易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提前将换汇交易成本固定在一定水平,可以有效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3. 公司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海外资产/负债规模等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在公司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加速公司与新增境外子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实现融合及协同效应,公司认为有必要通过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二、 拟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交易概述

  1.远期结汇/购汇业务

  针对公司进、出口业务,与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购汇合约,锁定未来外汇兑本币的结/购汇汇率,消除汇率波动的影响。

  2.外汇掉期业务

  针对公司的近远端现金流的不同需求,与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签订掉期合约,规避汇率波动的影响。

  3.NDF(即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和期权业务

  公司面临的风险币种日趋多样化及汇率波动幅度越来越大,如印度卢比、俄罗斯卢布、泰铢等,部分币种在当地没有可正常交割的普通远期或对冲成本太高。为增加对冲的措施和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将尝试通过其他NDF、货币期货和期权组合等产品作为补充及备用对冲手段。

  4.货币、利率互换等业务

  随着公司的国际化运营,海外业务规模、资产及负债日益增加。为有效对冲海外资产及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货币及/或利率互换业务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

  根据公司的进出口情况及经营预算,以上第1-3项业务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汇率波动风险等,2023年拟操作余额不超过50亿美元;第4项业务为规避资产及负债业务的汇率及利率风险,2023年拟操作余额不超过15亿美元。公司会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总计余额65亿美元范围内调整上述1-4项业务的具体操作金额。

  三、 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日常运营活动所涉及的外汇资金业务期限基本在一年以内。 涉及的资产及负债项下的货币/利率掉期业务在1-5年内。

  2.交易对手: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但在本议案涉及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对手不包括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或海尔集团公司下属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主体。

  3.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 外汇资金业务相关管理制度

  就外汇资金业务的操作规范,公司内部按照《外汇风险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五、 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资金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远期结汇业务:公司将根据产品成本(构成基本为人民币)和市场风险确定是否签订远期合约,签订合约后相当于锁定了换汇价格,通过远期结汇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保证公司合理及稳健的利润水平。

  远期购汇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进口合约和汇率风险,通过此业务锁定未来换汇成本。虽然存在一定的机会损失风险,但通过远期购汇业务将有效降低市场波动风险,锁定采购成本。

  其他NDF、期权等衍生品工具主要在无法签订普通远期结/购汇业务或成本过高时进行操作,仅作为以上业务的补充。

  货币互换业务主要是通过调整资产或负债的币种,使资产和负债币种得以匹配,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利率互换业务是将浮动利率业务转换为固定利率业务,规避利率波动风险,或是在利率下行的情况下,通过将固定利率转为浮动利率以降低成本。以上业务均存在真实业务背景,不存在投机行为。

  2.汇率波动风险

  在公司按外汇管理策略锁定远期汇率后,外汇汇率实际走势与公司锁定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形成公司损失;在外汇汇率变动较大时,公司锁定外汇套保合约与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不一致时,将形成汇兑损失影响;若汇率在未来未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保合约偏差较大也将形成汇兑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交易违约风险

  在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5.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六、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且仅限用于进行公司进出口业务、海外资产/负债管理相关的外汇操作,公司不得从事该范围之外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2.严格按照《外汇风险管理政策》、《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流程,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总裁/总裁办公会负责本次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由资金部作为经办部门,财务部等为日常审核部门。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4.公司进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和实际业务敞口情况,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七、 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 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其会计核算原则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运用外汇资金衍生品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经制定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可以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资金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资金业务。

  十一、 备查文件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拟出席本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将于同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D股、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息披露平台(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dgap.de/、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smart-home.haier.com/en/ggyxw/,向D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等的通函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四个会议顺次召开)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科创生态园人单合一研究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6日

  至2023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0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04)及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2、16、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尔集团公司、海尔卡奥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Haier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HCH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股东类型

  

  注:(1)为避免A股股东不必要的重复投票,本公司在计算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A股股东的表决结果时,将直接采纳该股东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2)上述议案同时需要2023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等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03)及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D股、H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六) 为避免A股股东不必要的重复投票,本公司在计算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A股股东的表决结果时,将直接采纳该股东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 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3年6月20日16: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2、 登记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 登记地点: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科创生态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D股股东、H股股东)

  参见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息披露平台(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dgap.de/、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smart-home.haier.com/en/ggyxw/,向D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等的通函。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联系地址: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科创生态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6101

  联系人:刘晓梅 刘涛

  联系电话:0532-8893 1670

  传真:0532-8893 1689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1.2: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A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