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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地点在上海市东郊宾馆。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方达、职工监事张海峰、陈宏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形式参会,经全体监事推选,会议由职工监事乔俊伟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一)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与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合规总监2022年度工作考核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廉洁从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推选马军伟先生、方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合规总监及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 600909       证券简称: 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批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129,603,763.03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因公司于2020年3月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9月18日进入转股期,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按照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4,697,662,644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9,766,264.4元,占2022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77%。2022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利润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2022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方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材料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也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涉及关联方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公司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徐义明、舒根荣回避表决;在审议公司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仕兵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审议,并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

  3、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严格在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2022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市场情况,公司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末,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控集团”)持有公司1,131,727,1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09%。并通过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被纳入一致行动人协议,国控集团实际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35.04%,是公司控股股东。

  国控集团成立于1999年9月21日,是安徽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进行投资、参股、控股以及产权交易。截至2022年末,国控集团注册资本100亿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路808号徽盐世纪广场A座。

  (二)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2年末,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徽出版集团”)共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79,973,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5%。

  安徽出版集团成立于2005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10.3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马占文,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安徽出版集团经营范围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和投资业务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依法实行资产或股权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对所属企业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的出版及销售、物流配送、连锁经营进行管理,图书租型造货咨询服务。

  (三)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末,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能电力”)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3,023,389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3%,与国控集团为一致行动人。

  皖能电力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000543,有关情况见该公司公告。

  (四)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末,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安徽能源集团”)持有公司125,476,294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67%,与国控集团为一致行动人。

  安徽能源集团成立于1990年4月9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翔,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是安徽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安徽能源集团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运营,项目投资及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服务,商务信息、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条件评审。

  (五)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末,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交控资本”)持有公司175,666,812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74%,与国控集团为一致行动人。

  交控资本成立于2017年1月11日,注册资本40.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徐义明,住所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皖通高速高科技产业园区11栋研发楼,交控资本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证券投资、企业并购重组、项目融资、受托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其他关联方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国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根据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则规定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和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预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业务,是在符合公平原则下与包括关联方在内的所有客户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预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制度的要求,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6号文)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完成了配股发行工作,发行数量为1,076,601,364股,发行价格3.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1,893,019.52元。扣除发行费用18,493,427.4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3,399,592.0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276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293,694.8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40,760,498.87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余额114,020,621.88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6月,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文化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账号:34050146480800002582)、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账号:58010078801800002882)、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账号:341301000013001092858)。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能够得到有效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68,499,672.26元。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68,499,672.2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于2021年8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6840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394,339.96万元,其中信息技术和风控体系建设投资项目承诺投入金额为不超过5亿元,根据公司对其余承诺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的金额,信息技术和风控体系建设项目实际可投入金额为44,339.96万元。因此截至期末,信息技术和风控体系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10,263.91万元。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施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即“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稳步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公司相关股东提名章宏韬、陈蓓、胡凌飞、徐义明、舒根荣、李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郑振龙、李晓玲、曹啸、刘培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相关股东提名马军伟、方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在前述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三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与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章宏韬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6年10月,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安徽省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职员,安徽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调查研究处秘书、副科秘书,安徽证券交易中心综合部(办公室)经理助理、副经理(副主任),安徽省证券公司合肥蒙城路营业部总经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副总裁、公司董事、总裁。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投资者服务与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陈蓓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5年12月,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安徽省体委文史办公室工作人员、副主任科员,安徽省直团工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安徽团省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团省委学校部、组织部、联络部副部长、部长,安徽省纪委信访室正处级干部、省委巡视办副主任、省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兼任华安金控董事。

  胡凌飞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4年12月,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历任无锡市翠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教材开发部业务主办,华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副主任,安徽出版集团经营发展部主任助理,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国元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舒根荣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1月,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策划部副主管、金融管理部副主管、主管、副主任。现任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华安证券董事,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

  徐义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安徽交控资本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华安证券董事、安徽交控金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安益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交控招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交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捷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6年2月,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任华安证券董事,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纺织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飞船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纺织集团(兰溪)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东方翌睿(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郑振龙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6年3月,博士学位。历任厦门大学财金系助教、教师、副教授,金融系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兼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国际银行外部监事、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晓玲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58年3月,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系主任,安徽大学财务处处长,安徽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现为安徽大学商学院退休教授,兼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啸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3月,博士学位。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部研究员,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培林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1969年7月,博士学位。历任国务院山西榆次液压件厂人事教育处人事管理科员、新疆阿勒泰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副部长、巡视员、一级巡视员。现任浙江大学求是智库岗研究员,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研究员,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嘉兴学院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主任,兼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军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6年11月,大学本科,投资经济专业。历任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资本运作中心副主任、主任;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中心总监助理。现任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中心总监,兼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安徽汇智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瑞景商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徽古井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物流亳州有限公司监事。

  方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3年9月,管理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主办会计(期间于浙江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挂职)、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现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兼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地点在上海市东郊宾馆。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独立董事郑振龙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章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会议同意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如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每股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保持不变。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廉洁从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一)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徐义明、舒根荣回避表决。

  (二)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仕兵回避表决。

  (三)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徐义明、舒根荣回避表决。

  (四)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徐义明、舒根荣回避表决。

  (五)与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徐义明、舒根荣回避表决。

  (六)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华安证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预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2023年度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一)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资本的400%。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因融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

  (二)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合规总监2022年工作考核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合规总监及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度信息技术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董事会同意相关股东提名章宏韬、陈蓓、胡凌飞、徐义明、舒根荣、李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郑振龙、李晓玲、曹啸、刘培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阅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章宏韬、陈蓓、胡凌飞、徐义明、舒根荣、李捷,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振龙、李晓玲、曹啸、刘培林的个人履历及其他有助于做出判断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前述被提名董事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振龙、李晓玲、曹啸、刘培林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前述被提名人员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0909            公司简称:华安证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因公司于2020年3月发行的A股可转债已于2020年9月18日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若按照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4,697,662,644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9,766,264.4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77%,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66.21%。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证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融通资本、资本定价与资产配置等功能。证券市场与实体经济紧密依存,对于引导储蓄转化为社会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行业总体环境

  2022年海外流动性超预期收紧,叠加地产风险持续发酵、外部地缘冲突等多重利空,A 股走势一波三折,震荡下挫,上证指数、深证成指、创业板指分别下跌15.13%、25.85%和29.37%,全年日均成交额925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58%。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2022年,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不断推进,证券行业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三大交易所存量上市公司突破5000家、A股融资规模再创新高,资本市场包容度进一步提升;全面注册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发行、交易、退市、持续监管等一系列改革统筹实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优化和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科创板做市商制度开闸,个人养老金业务启航,券商业务迎来巨大的机遇与挑战。证券行业将以“六个必须”为指引,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持续加强中国特色证券行业文化建设,以全面注册制为契机,在促进资本、科技与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中发挥枢纽作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行业经营情况

  证券行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资本形成、价格发现、资源配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能力,有力支持科技创新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服务实体经济方面,2022年,428家企业实现境内上市,融资金额5868.86亿元,同比增长8.15%,上市公司再融资7844.50亿元;证券公司通过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REITs等实现融资4.54万亿元,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绿色发展、民营经济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服务市场投资者方面,2022年,代理客户证券交易额733.25万亿元,其中代理机构客户证券交易额占比31.81%,代理客户港股通交易金额7.24万亿港元;截至2022年末,证券公司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保有规模2.75万亿元,受托管理客户资产规模9.76万亿,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投资理财产品,满足客户多元化资产配置需求。服务乡村振兴方面,2022年,证券公司承销发行乡村振兴债券305.21亿元,同比增长42.77%;承销(管理)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含ABS)152只,融资金额1716.58亿元,同比增长24.71%,为乡村振兴、绿色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2022年,证券公司持续夯实资本实力,行业风险管控能力持续增强。截至2022年末,行业总资产为11.06万亿元,净资产为2.79万亿元,净资本2.09万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4.41%、8.52%、4.69%。行业整体风控指标均优于监管标准,合规风控水平健康稳定。报告期内,受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证券行业经营业绩短期承压。全行业140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49.73亿元,实现净利润1423.01亿元。

  公司始终坚持“诚信、稳健、专业、和谐”的经营服务理念,致力于通过专业的精神、专注的态度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全方位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资和融资需求。具体业务模块如下:

  零售客户业务:向大众及高净值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和投资解决方案,包括股票期货经纪(提供高性能交易系统)、金融产品销售、融资融券、资产管理、衍生品交易、标准化及定制化投资顾问等产品服务组合。

  产业客户业务:为企业提供保荐承销、债券承销、新三板挂牌、企业重组改制、兼并收购财务顾问、资产证券化等服务,通过私募股权基金、另类投资、股票质押等渠道提供各类融资服务,通过场外衍生品、基差贸易、仓单服务等模式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为政府提供金融顾问咨询服务。

  机构客户业务:向银行、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等各类机构投资者提供综合化服务,涵盖机构经纪、研究与投资顾问、产品销售代理、融资融券、基金托管、券商结算等,向上市公司、股权基金提供专业化交易减持服务、股份回购及特定股份管理等。

  证券自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大宗商品以及相关证券衍生产品和基金产品的投资交易,开展场内证券做市业务,以交易商身份开展场外衍生品的创设和交易业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738.89亿元,较期初增长0.3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201.26亿元,较期初增长3.32%。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59亿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31%和17.0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8%,较上年度减少2.41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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