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为高永峰、吕翔,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监事为高志成。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不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和操作流程。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构成负面影响。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高永峰、高志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高永峰先生、高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1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0.审议《关于调整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方案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高永峰、高志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1.高永峰,男,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公司运营部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高永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3878%的股份,除此之外,高永峰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永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高志成,男,1980年2月出生,中专学历。历任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内蒙古博源生态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预算主管。
截至目前,高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高志成先生持有鄂尔多斯市纳新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份额31.8万元,鄂尔多斯市纳新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441%的股份,高志成先生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0512%的股份,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监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志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宋为兔、吴爱国、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彭丽、隋景祥、韩俊琴、张世潮,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刘宝龙、戴继锋、董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隋景祥、韩俊琴、张世潮、董敏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2023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用途变更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变更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吴爱国、刘宝龙、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12人调整为9人,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宋为兔、刘宝龙、孙朝晖、戴继锋、李永忠、纪玉虎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世潮、董敏、李要合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世潮先生、董敏先生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要合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其中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1.审议《关于调整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方案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13.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吴爱国、刘宝龙、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宋为兔,男,197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总经济师,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天津乾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宋为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6726%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总经济师,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宋为兔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宋为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刘宝龙,男,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内蒙古创能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运营中心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内蒙古远兴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宝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其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其妻戴昕持有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5925%的股份,刘宝龙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女婿,公司董事吴爱国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妹夫,公司董事戴继锋先生系戴连荣先生侄子,除此之外,刘宝龙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宝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3.孙朝晖,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伊盟化工总公司总裁专职秘书,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内蒙古伊化学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河南桐柏碱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桐柏碱矿有限公司总经理,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孙朝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454%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除此之外,孙朝晖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朝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4.戴继锋,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质检科长、销售部长,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副经理、经理,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锡林郭勒准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海南融海置业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长,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银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银根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内蒙古银根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戴继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942%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戴继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侄子,公司董事刘宝龙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女婿,公司董事吴爱国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妹夫,除此之外,戴继锋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戴继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5.李永忠,男,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碱湖试验站副站长,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李永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3089%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除此之外,李永忠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永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6.纪玉虎,男,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事业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纪玉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持有鄂尔多斯市纳新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份额337.6万元,鄂尔多斯市纳新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441%的股份,纪玉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24691%的股份,除此之外,纪玉虎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纪玉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世潮,男,1964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包头糖厂、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职务,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董事长、财务总监,现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世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世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董敏,男,196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鄂尔多斯集团房地产公司副总裁,现任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副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董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3.李要合,男,195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化工工程师。历任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2019年10月已退休。
截至目前,李要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要合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高永峰先生、高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且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1.高永峰,男,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公司运营部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高永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3878%的股份,除此之外,高永峰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永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高志成,男,1980年2月出生,中专学历。历任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内蒙古博源生态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预算主管。
截至目前,高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高志成先生持有鄂尔多斯市纳新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份额31.8万元,鄂尔多斯市纳新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441%的股份,高志成先生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0512%的股份,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监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志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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