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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87                                  公司简称:时代电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6,236,9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778,930,301.60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8%。如在公司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作为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具有领导地位的牵引变流系统供应商,具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的综合能力,致力于成为全球轨道交通装备全面解决方案的首选供应商。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秉持“高质量经营,高效率运营”理念,坚持“同心多元化”战略,在夯实提升轨道交通业务的基础上,逐步拓展轨道交通外市场,打造新的增长点。

  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具有“器件+系统+整机”的产业结构,产品主要包括以轨道交通牵引变流系统为主的轨道交通电气装备、轨道工程机械、通信信号系统等。同时,公司还积极布局轨道交通以外的产业,在功率半导体器件、工业变流产品(主要包含:风光储氢设备及光伏工程、矿卡电驱、空调变频、冶金变频、船舶变频)、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传感器件、海工装备等领域开展业务。经过多年的研发积淀和技术积累,公司已经具备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成为在电气系统技术、变流及控制技术、工业变流技术、列车控制与诊断技术、轨道工程机械技术、功率半导体技术、通信信号技术、数据与智能应用技术、牵引供电技术、检验测试技术、深海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技术和传感器技术等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就采购模式而言,公司采用“统一管理、专业归口、采购分离”的模式,建立了统一的采购制度、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实施集中采购和推进统一的采购平台,从而保证采购质量,实现降本增效。

  就生产模式而言,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根据销售订单以及以往销售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基于日常需求评估和产供销协调准备一定数量安全库存,确定生产计划。公司以“精益高效、动态管理、综合平衡”为理念,搭建起适合公司发展的集成化、动态柔性化、高效化、智能化生产计划体系。

  就服务模式而言,公司建立了覆盖重点客户、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全球售后服务网络,通过“服务本部-服务办事处-服务站”三级服务管理模式,切实履行第一时间响应,保证客户能随时获得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质量反馈和投诉咨询。

  就销售模式而言,公司通过市场化公开投标、竞争性谈判、客户单一来源采购、客户询比价等方式获取订单,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生产销售。公司目前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实现销售。

  就研发模式而言,公司坚持“战略牵引”和“市场导向”双轮驱动,从战略角度和市场角度确定科研项目,开展具体科研工作。通过引入IPD及项目铁三角理念,将技术创新的前端扩充到市场研究和产品规划,后端扩充到量产产品生命周期的管理,实现产品从战略规划、科研开发到市场退出的全过程管理。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所属行业为“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4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公司轨道交通装备主要包括轨道交通电气装备、轨道工程机械和通信信号系统,其各自所属《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4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下的具体细分领域。

  公司新兴装备包括功率半导体器件、工业变流产品、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传感器件和海工装备,其中有部分产品用于轨道交通领域。2022年度,新兴装备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8.54%,虽然比例在逐年提升,但占比仍不高,因此将公司整体归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4轨道交通装备产业”。

  轨道交通装备行业的基本特点是核心技术门槛高,客户对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持续性均有极高的要求,要求企业具备极强的抗风险能力。公司以核心技术为驱动,不断创新,围绕铁路、城轨、新能源、矿山、港口、冶金等应用场景,打造更加智慧、更加绿色的高端装备。公司长期积累的自主核心技术、国家级创新平台以及从器件到整机的多学科的专业能力,是轨道交通及工业高端装备行业的主要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具有领导地位的牵引变流系统供应商,可生产覆盖机车、动车、城轨领域多种车型的牵引变流系统。公司牵引变流系统产品型谱完整,市场占有率居优势地位,以城轨领域为例,根据城轨牵引变流系统市场招投标公开信息统计,公司2012年至2022年连续十一年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一。

  在轨道工程机械领域,公司下属子公司宝鸡中车时代是国铁集团三大养路机械定点生产企业之一,共拥有约77项行政许可,可生产重型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大型养路机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等多个系列共计50余种产品,并且不断向客运专线、城轨市场开拓。

  在功率半导体领域,公司建有6英寸双极器件、8英寸IGBT和6英寸碳化硅的产业化基地,拥有芯片、模块、组件及应用的全套自主技术。公司生产的全系列高可靠性IGBT产品打破了轨道交通和特高压输电核心器件由国外企业垄断的局面,目前正在解决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装备的核心器件自主化问题。据NE时代统计,2022年公司在乘用车功率模块装机量进入行业前四,市场占有率达12.4%。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坚持“同心多元化”战略,在夯实提升轨道交通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布局轨道交通以外的产业,打造新的增长点。工业变流领域,公司在矿卡电驱、空调变频器等细分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积极拓展光伏逆变器、风电变流器、储能变流器、制氢电源等新能源装备业务,其中光伏逆变器强势崛起,中标月度排名3次第一,全年中标10GW,国内排名进入行业前四。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全年装机超16.7万套,装机量排名及市场份额快速增长,国内市场排名进入行业前六。传感器件稳居轨道交通领域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在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领域位居行业前列。

  公司将始终围绕客户需求,不断提升用户体验,做强差异化竞争优势。通过持续商业、技术和管理创新,为社会提供智能、安全、绿色、舒适的高端装备,成为交通与能源领域电气系统全面解决方案的首选供应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2 年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遭遇冲击,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启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二十大”报告描绘了新能源产业发展宏伟蓝图,《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双碳”等国家顶层战略的持续实施,为公司轨道交通和新能源装备产业的发展带来新机遇。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指出要推广智能化、数字化交通装备,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倡导绿色发展节约集约、低碳环保。研发新一代绿色智能、高速重载轨道交通装备系统,围绕系统全寿命周期,向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建立世界领先的现代轨道交通产业体系是我国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的发展方向。同时,“双碳”背景下,国家大力开展“公转铁”实施铁路运能提升,重载货运机车仍有较大潜力;城际高速铁路作为“新基建”核心工程,城际/市域领域发展迎来良好契机;智慧赋能、融合创新成为城轨产业发展主方向,市场机遇众多;轨道交通检修后市场容量巨大,产业增长趋势明显。

  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提出,是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决策,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在“双碳”背景下,国内新能源发电产业“风-光-储-氢”市场多点耦合爆发,市场前景巨大,蕴含无限商机。联合生态伙伴构建一个风、光、储、氢与电控技术深度融合的端到端技术生态体系是产业发展的关键。此外,在“双碳”政策推动下,能源低碳转型将带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半导体器件和传感器等产业的快速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面对动荡复杂的世界经济环境,国际突发政治事件、国际关系格局变化等各类经营不利因素,公司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持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盈利结构为全年经营管理的核心要务。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聚力攻坚、稳中有进;在新产业板块紧抓市场机遇、奋力开拓功率半导体器件、新能源汽车电驱产业,经营业绩再创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0.34亿元,同比增长19.26%,主要系新兴装备产业收入增长所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25.56亿元,同比增长26.67%,主要系收入增长驱动;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1.80元,同比增长10.43%;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61%,同比增长0.05个百分点。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85.10亿元,较报告期初增长9.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345.31亿元,较报告期初增长5.85%,主要系本报告期经营积累增加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代电气”)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合作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

  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合作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中,有32家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莹,于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林莹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莹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7份。

  本项目的项目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雷江,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雷江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雷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5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邹俊,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邹俊199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邹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6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毕马威华振2022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4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公司拟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审计范围、具体要求、工作量等)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经审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宜。

  综上,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项。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电气”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760,27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5,505.74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184.5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321.20万元。2021年9月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到账金额人民币746,240.1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1)第0046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2,168.41万元(含支付及置换的上市发行费用),为2021年度及2022年度使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401,587.95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17,516.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原中信银行株洲建设中路支行更名为中信银行株洲天台路支行。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9月27日止,时代电气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780,193,985.74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80,193,985.74元,公司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置换。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核)字(21)第E00470号《审核报告》予以确认。

  (三)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募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共计人民币19,189,019.14元。截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32,041.84元。公司于2022年上半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632,041.84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核)字(21)第E00470号《审核报告》予以确认。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4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人民币348,600.00万元。具体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中车时代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车时代”)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796.00万元的募集资金借款。

  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变更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型传感器研发应用项目”投入的人民币14,796.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借款变更为增资,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宁波中车时代增资人民币14,796.00万元。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预先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按季度统计划转,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2022年前三季度各募投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金额已统计在2022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中;2022年第四季度,各募投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为人民币265,059,595.80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换转至公司非专户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时代电气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时代电气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月 30日

  附表1:

  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代电气”)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5,582.3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86,006.80万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58,267.14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元(含税)。按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416,236,912股为基数计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778,930,301.6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30.48%。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综上,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共计4家公司。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

  ● 2023年度,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1.41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4.75亿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3月30日,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解决下属子公司融资能力弱、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境外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1.41亿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方中无关联方。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需特别说明事项:

  1.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2.上述部分担保事项为全资子公司开具各类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金融机构授信等事项,担保终止日以该类事项实际失效为准。

  3.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因此,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基于未来可能的预计基础变化,在确认被担保方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时,可以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对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调剂使用。

  上述对外担保计划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计划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本公告附件。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全部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其中已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本公告附件。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授权期限内,新增的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解决下属子公司融资能力弱、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境外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而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1.41亿元的担保额度。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对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2022年度, 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折合人民币3.99亿元(均为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4.75亿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3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以及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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