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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1075号”文《关于核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200,000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5,464,000.00元。扣减发行上市费用人民币104,329,536.23元(由于本公司对外销售自产的胰岛素产品按3%的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不予抵扣进项税,上述发行费用包含增值税金)后,本公司此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2,441,134,463.77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6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234813_A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080,201,294.3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080,200,294.36元,本年度使用1,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5,389,392.15元,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21,437,949.1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87,761,110.76元,其中尚未支付的发行费600.0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于2020年6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增加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或邮件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2,465,464,000.00元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4,329,536.23元。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87,761,110.76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分别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2.3亿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1亿元,合计3.3亿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80,201,294.36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21,624,608.07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3.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12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该理财产品已于2022年6月到期赎回,实现理财收益585.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3.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6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该理财产品已于2022年9月到期赎回,实现理财收益265.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2年9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未出现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3月31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7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 投资期限:自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现金管理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货币型基金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货币型基金等)。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实施方式

  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理财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1)理财产品虽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62%,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本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本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8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二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

  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二层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4月17日16: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人,建议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召开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蓉

  联系电话:010-80593699

  邮箱地址:ir@ganlee.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1109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9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ganle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7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战略等具体情况进行充分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年度的经营业绩、公司战略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说明会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总经理都凯先生,独立董事郑国钧先生,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孙程先生,董事会秘书邹蓉女士等高级管理人员。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ganle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蓉

  联系电话:010-80593699

  联系邮箱:ir@ganle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3087                     公司简称:甘李药业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公司董事会考虑到公司项目未来投资的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政策变动

  在《“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政策背景下,2022年医药行业各类政策频发,机遇和挑战共存。

  (1)国家集中带量采购

  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已经组织了八批药品、三批高值耗材的带量采购,其中第六批是胰岛素专项采购。

  2022年12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要求加强在医药集中采购领域中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协调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结合知识产权系统和医疗保障系统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医药集中采购工作中的合作基础,从源头防范侵权行为发生的要求,鼓励医药领域创新发展。《意见》从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业务协作、加强工作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各项措施,具体开展建立会商机制、明确联络机构、加强信息共享、建立企业自主承诺制度、做好纠纷化解引导工作、加强协作制止侵权、分析研判重点产品、开展联合调研、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宣传引导等十个方面工作。

  《意见》出台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强能力建设,在国家集中带量采购逐步常态化的政策趋势下,协同强化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形成多层次、高效率的知识产权纠纷防范和化解联动机制,有助于提高集中采购领域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鼓励医药产业研发创新、促进公平竞争。

  本公司密切关注医药行业的政策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企业经营策略。公司将通过加大研发新药、降本增效措施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助力。同时,公司强化营销体系建设,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提升公司产品销量的市占率。

  (2)DRG/DIP付费改革

  为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在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2022年上半年陆续发布了本省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对于DRG/DIP从2022年至2025年的改革方向和具体规划进行了全面布局指导,其中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抓扩面,目前全国大部分DRG/DIP试点已经进入到实际付费阶段,并积累了大量的实际经验。在2022年9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在此政策发布后,其他区域将会加快开展DRG/DIP付费的脚步。三年计划中的另外三个任务是:建机制、打基础、推协同,本政策中对于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监测点的建设工作,是国家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数据抓取质量、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基础。

  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和战略任务,是为了建立医保对医疗机构管用高效的支付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从而进行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RG/DIP付费方式相当于给医院预设了成本天花板。

  随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改革的陆续推进,公立医院的诊疗方式和药品耗材的使用方式都将发生改变,部分医疗机构的定位和业务内容也将进行重大调整,这些都将对药品、耗材生产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此改革将进一步推进医院在药品和器械的选择上更倾向于质优价廉的产品,也会引导更多的医院在胰岛素用药的选择上更多地考虑集采中标价格低的产品。

  本公司在胰岛素专项集采中全线六款产品以普惠的高降幅、低价格获得了高顺位中标,与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引导方向一致,也将吸引更多的医疗机构选用本公司产品。

  (3)合理用药

  2022年7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降低用药错误风险、加强监测报告和分析、加强用药安全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的工作要求,以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人民健康权益。《通知》提出要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准确性,加强重点药品使用管理,医疗机构要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特殊人群,强化用药安全管理,其中,遴选儿童用药时,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强化监测结果分析及处置,及时应对各种不良反应情况,此外,要定期组织实施处方点评,并将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提高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合理用药相关指标权重,做到奖惩并施。

  国家逐步增强对合理用药水平的治理和提高,可以预见,通过“实施处方点评,提高用药考核绩效”,“提高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合理用药相关指标权重”等措施,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会不断提高诊疗流程中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促进合理用药,以上举措都足以体现国家对用药安全的重视,未来公司在研发与评估过程中,需要识别药品在临床使用中的风险,最大程度保障药品的安全使用,树立本公司药品在临床使用中的良好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本公司药品的用药占比。

  (4)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

  2022年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工作方案》指出,2022年的药品目录调整将统筹参保人员需求、基金支付能力等开展工作,努力使药品目录结构更加合理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

  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持续5个月左右。2022年7月为企业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并进行形式审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共收到企业申报信息537条,涉及药品(通用名,下同)490个。2022年9月,国家医保局对申报药品进行了初步形式审查以及形式审查等环节,并对通过审查的药品和信息进行了公示,经审核,343个药品通过形式审查。2022年10月,国家发布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专家评审阶段性结果的公告,专家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确定“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拟谈判续约”、“拟简易续约”四部分药品名单。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现场谈判已于2023年1月5日至1月8日开展。

  《工作方案》首次公开“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和“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不同类型品种药品的目录准入规则。同时,明确鼓励儿童药和罕见病药两个较薄弱领域药品纳入,预计医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公司高度关注国家医保目录的调整情况,合理规划和布局公司研发产品管线。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情况

  (1)行业格局

  糖尿病是一组以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性疾病,根据发病机制,糖尿病可分为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和特殊类型糖尿病,其中,2型糖尿病是临床上最常见的类型,占总体糖尿病人群的90%以上。2型糖尿病是胰岛素抵抗(即机体对胰岛素不敏感)和胰岛β细胞功能缺陷(即机体胰岛素分泌不足)共同作用的结果。临床上常用的降糖药物主要有胰岛素及其类似物、磺酰脲类促泌剂、二甲双胍类、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噻唑烷二酮类衍生物促敏剂、苯茴酸类衍生物促泌剂、GLP-1受体激动剂、DPP-4酶抑制剂和中成药九大类多个品种。根据不同患者的患病情况及严重程度,会使用不同的用药策略进行治疗,一般来讲,血糖水平稍高于正常,一般选择口服降糖药控制血糖;当胰岛β细胞功能近乎衰竭时,可采用口服药物和胰岛素的联合治疗;当胰岛β细胞功能完全衰竭时,则只能采用胰岛素替代治疗。

  胰岛素的发展经历过动物胰岛素(一代,已基本被淘汰)、人胰岛素(二代)和胰岛素类似物(三代)。随着胰岛素研发及生产技术的进步,三代胰岛素类似物在起效时间、峰值表现、作用持续时间等方面有较大优势,可更好地模拟生理胰岛素分泌,具有显著降低低血糖风险等优势。虽然胰岛素类似物比人胰岛素已有进步,但是仍不能完全模拟人体胰岛素生理分泌模式。被称为第四代胰岛素的超长效胰岛素周制剂具有半衰期更长、给药频率低、血药浓度与药效更加平稳,血糖日间变异小,低血糖风险更小等特点,成为糖尿病药物研发企业目前新药研发的重要方向之一。本公司在研的超长效胰岛素周制剂GZR4,预期每周只需注射一次,实现一周基础血糖的平稳控制,在提高用药依从性的同时,有望大幅降低患者的注射频率,减轻患者身心负担,从整体上改善糖尿病患者的生活质量。

  2型糖尿病患者高血糖治疗的简易路径

  

  注释:上图来源为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

  根据IDF发布的《2021全球糖尿病地图》显示,过去的10年间(2011年至2021年),我国糖尿病患者人数由9,000万增加至1.4亿,增幅达56%,其中,约7,283万名患者尚未被确诊,比例高达51.7%,我国糖尿病呈现出知晓率、诊断率、控制率、治疗率“四低”特征。随着医保政策的推动和医患知识的教育程度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糖尿病诊出率会持续上升,用药率提高,用药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作为行业领先掌握产业化生产重组胰岛素技术的中国企业,本公司已上市销售的产品覆盖长效、速效、预混三个胰岛素功能细分市场,在持续提供糖尿病患者丰富治疗组合药物的同时,本公司还积极投入到相关领域的药物研发工作中,不断突破糖尿病治疗天花板。目前,已进入临床阶段的研发项目包括胰岛素复方制剂GZR101、第四代胰岛素类似物GZR4和新型长效胰高血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类药物(GLP-1RA)GZR18。多管线的创新研发布局有利于本公司为糖尿病患者提供更多优质的治疗选择,进一步扩大在糖尿病治疗领域的影响力。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近年来,国家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中心卫生院、县级医院和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的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特别是2021年开展的胰岛素专项带量采购工作,在快速推进第三代胰岛素(胰岛素类似物)替换第二代胰岛素(人胰岛素)进程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中国胰岛素市场的销量规模。而本公司作为国内领先成功研发、生产胰岛素类似物并实现产业化的中国企业,长期处于国产第三代胰岛素类似物行业领先地位,且在第三代胰岛素类似物的长效、速效、预混三个功能细分市场均有产品覆盖,能够满足市场上糖尿病患者的不同需求。

  2021年11月,国家组织的第六批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这是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首次拓展到生物药领域,是集采改革进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在本次胰岛素集采中选结果中,公司全线六款产品高顺位中标,最终获得协议采购量3,533.77万支(基础量1,664.18万支、获得分量1,869.59万支),共计覆盖医疗机构数量21,000多家,其中,公司新准入医疗机构近万家。通过本次集采,公司紧抓政策机遇,有效打破了入院壁垒,跟多方医院成功建立合作关系,市场和医疗机构的多维度覆盖,本报告期新覆盖的医疗机构近1.6万家。公司凭借本次胰岛素集采的低价策略,成功带动国家首次生物药集采降价,在政府和社会层面,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认可,增强了公司作为民族企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巩固了国产胰岛素企业的龙头地位。一方面,胰岛素大幅降价切实减轻了广大患者的用药负担,提高了胰岛素药品的可及性。三代胰岛素类似物价格大幅降低,患者选择中选产品不受价格困扰,进一步促进了患者用药的选择升级。本次高幅度降价举措不仅降低了糖尿病患者的费用支出,也使得首次生物药集采取得重要突破,为后续其他生物药集采起到表率作用。另一方面,公司作为国产胰岛素的领军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本次集采中,公司参与投标的产品价格策略动摇了外资企业高端胰岛素在国内市场的垄断地位,为国产胰岛素替代原研品提供了重要途径,并通过构建国产胰岛素产供销一体的内循环环境,增强了我国胰岛素产业抵御外部复杂风险的能力和胰岛素产业链的韧性。公司在本次胰岛素集采中做的各项举措,不仅增强了医患对于国产生物制品的信赖,更促进了我国生物制品价格的合理形成,有助于推动中国生物药产业健康发展。

  在集采常态化的政策背景下,公司加强了产品商业化布局,完善了全面的产品管线,报告期内,多个在研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与其他同体量行业内竞争对手相比,本公司的管线极简但聚焦,坚持走自研创新道路。目前,GLP-1受体激动剂作为新型降糖及减重药物,受到市场追捧,增长潜力巨大,各家药企争相研发降糖及减重效果更突出的产品,例如解决患者依从性的GLP-1RA周制剂、追逐更佳药效的多靶点GLP-1RA制剂等。但当前糖尿病治疗模式应从单纯追求血糖控制转变为降糖兼顾糖尿病相关并发症获益,以患者为中心,不仅达到治疗目的,更能实现高质量的治疗过程。公司在糖尿病领域深耕多年,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并自主研发出新型GLP-1RA周制剂GZR18和第四代胰岛素类似物GZR4。2022年6月,公司在国内顺利召开了GZR18的Ib/IIa期临床试验项目启动会,适应症为肥胖/超重体重管理和2型糖尿病,是公司自研产品重要里程碑之一;2022年7月,公司在研的第四代胰岛素类似物GZR4临床试验在中国获得批准,适应症为糖尿病;2022年8月,GZR4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获美国FDA批准;2022年9月,公司完成GZR4在中国的I期临床试验首例受试者给药。截至目前,全球范围内尚未有胰岛素周制剂产品开发上市,标志着本公司迈上胰岛素研发领域的新台阶。此外,公司已布局高端制剂研发平台,利用技术优势,基于自研新药,自主研发出新型预混双胰岛素复方制剂GZR101。2022年12月,GZR101注射液的Ib期临床研究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标志着公司在高端制剂领域的重要突破。公司多款研发产品标志着甘李在糖尿病领域的研发能力进入新的阶段,同时满足各类型糖尿病患者的需求,未来也将继续以患者为中心,研发真正解决临床问题的好药。

  截至目前,美国FDA已批准两款、欧盟(EC)已批准一款具有可互换性的甘精胰岛素生物类似物上市。2021年8月,必奥康(Biocon)与晖致(Viatris)的甘精胰岛素生物类似药Semglee获得美国FDA批准,成为首个可互换生物仿制药。2021年12月,美国FDA批准了第二款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可互换生物类似胰岛素产品Rezvoglar(礼来)。2022年12月,公司甘精胰岛素注射液BLA申请已经通过351(K)途径提交给美国FDA,同时进行了与原研甘精胰岛素可互换产品的申请。2023年2月,甘精胰岛素注射液BLA申请及可互换产品的申请获得FDA受理通知。2022年6月,门冬胰岛素赛诺菲?成为第一个获得欧盟(EC)批准用于治疗糖尿病的生物仿制药。截至2022年末,公司自主研发的甘精、赖脯以及门冬胰岛素注射液均已进入即将向欧洲EMA提交BLA申请前的最后关键节点,相关资料正按计划积极准备中。

  (一)公司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胰岛素类似物原料药及注射剂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本公司作为国内领先掌握产业化生产胰岛素类似物技术的高科技生物制药企业,具备完整胰岛素研发管线。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甘精胰岛素注射液(长秀霖?)、赖脯胰岛素注射液(速秀霖?)、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注射液(25R)(速秀霖?25)、门冬胰岛素注射液(锐秀霖?)、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锐秀霖?30)、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普秀霖?30)多个胰岛素类似物和人胰岛素品种,产品覆盖长效、速效、预混三个胰岛素功能细分市场;其中公司明星产品——“长秀霖?”的面世使得我国成为世界上少数能进行胰岛素类似物产业化生产的国家之一,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公司产品覆盖相关医疗器械领域,包括可重复使用的胰岛素注射笔(秀霖笔?)和一次性使用注射笔用针头(秀霖针?)等。

  在未来,公司将实现在糖尿病诊断和治疗领域产品线全面覆盖,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糖尿病治疗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公司还将积极投入到化学药、真核及原核蛋白质工程、肿瘤和心血管及代谢病等研究领域。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采购部按照公司采购制度要求,统一负责对外采购工作,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采购计划,根据月度需求指导完成采购任务;并对供应商进行准入、评估和维护管理,深挖优质供应商,不断优化供应商体系;同时,为保证生产安全和原辅料的稳定供应,由质量管理部对原辅料供应商进行审计及资质管理,并在原辅料入库时,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质量入库检验。对于工程、设备类货物,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国家规定,采用议价或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最终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的商业生产计划、工艺管理、生产调度及组织由生产管理部统一管理。生产管理部根据供应链管理部制定的产销计划,结合原辅料采购及产品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车间的滚动生产计划,采用按订单生产(Make-to-Order)和按库存生产(Make-to-Stock)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满足多方客户的需求,同时对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在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部对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对原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产成品的质量进行全程检测和监控。

  3.销售模式

  (1)国内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商业公司和专业化学术推广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国内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即通过医药商业公司向医院进行药品的销售配送,商业公司并不承担市场开发及推广职能,仅根据其配送区域内医院或药店的用药需求,向公司下发需求订单。公司根据年度《经销协议》及具体订单向合作医药商业公司销售药品,由各区域商业公司完成向医院及零售终端的药品销售及物流配送。

  根据胰岛素类似物技术壁垒高的特点,国内市场主要由营销系统通过自主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对公司及产品进行推广和宣传,其中推广信息包括:产品相关信息(药品适应症、使用方法、安全性以及相关的学术理论和最新临床研究成果)、公司品牌信息等。

  (2)海外销售模式

  根据海外各国政策和市场特点,公司国际销售产品包括胰岛素原料药、胰岛素制剂(笔芯和预填充笔)、笔组件和其他医疗器械。销售模式分为胰岛素制剂授权分销、与进口国当地企业进行原料药制剂灌装合作以及在当地设立子公司进行自主经营。在合作销售模式下,本公司多采取与当地具有较强灌装能力、完整组装线及生物药品生产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由公司出口原料药和笔组件,进口国合作伙伴在当地进行制剂灌装生产、预充笔组装和销售;在授权分销模式下,公司产品由公司授权的国际分销商向海外市场进行销售。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在研发驱动、成本领先、国际化和人才高地战略的指导下,研发创新成果显著,新产品陆续获批上市,助力公司不断巩固国内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国内市场深耕多年,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专业服务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并形成国内市场先发优势。公司在深耕国内市场、不断扩宽销售渠道的同时,持续扩张海外市场,提升公司海外品牌影响力。

  受我国胰岛素专项集采中选结果执行的影响,公司产品价格下降导致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明显。公司将继续践行发展战略,借助带量采购的资源优势,推动中国市场第三代胰岛素类似物替换第二代人胰岛素的进程,进一步加快提高公司各产品下沉基层市场的渗透率,以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将继续坚持研发创新战略,加速推进研发项目工作,不断丰富研发管线,优化产品结构,推动公司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71,227.05万元,较上年减少52.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951.64万元,较上年减少130.2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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