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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178,328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1,131,828股,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46,500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1

  1注:授予数量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02.5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236.8576万股的3.27%。其中,首次授予282.50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06%,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3.39%;预留20.00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6.61%。

  (3)授予价格(调整后):29.35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9.3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53人,预留授予17人。

  (5)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2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完成程度(X)核算归属比例。

  因本次预留部分在2020年授予完成,考核目标则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2月8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何祚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3)2020年2月8日至2020年2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2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10)。

  (4)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0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5)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2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6)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12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7)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8)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2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9)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5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10)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8,328股。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全体董事无须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预留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2月28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3年3月1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9日,因此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2年12月30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28名,其中3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32,5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4.32%,共68,172股作废失效。故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共125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1,131,828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1名,其中1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3,5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共0股作废失效。故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10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46,500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135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1,178,328股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125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前述人员本次可归属数量合计为1,131,828股;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10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前述人员本次可归属数量总计为46,500股,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131,828股,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6,500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的授予日:2020年2月28日;预留授予的授予日:2020年12月29日。

  (二)归属数量:1,178,328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1,131,828股,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46,500股)。

  (三)归属人数: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125人;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10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9.3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情况:

  

  2、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部分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审核,经核查认为:除首次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离职,预留部分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的13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部分拟归属的1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鉴于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不存在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

  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淮、赵崇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4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科姆龙科技园12楼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4月18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科姆龙科技园十二楼公司会议室

  邮编:518110

  电话:0755-29528181

  联系人:沈航达

  邮箱地址:shenhangda@jptoe.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025                                                  公司简称:杰普特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1)国际贸易环境不稳定的风险。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增加,逆全球化贸易主义进一步蔓延,部分国家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我国部分产业发展受到一定冲击。集成电路行业具有典型的全球化分工合作特点,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各国与各地区间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则可能对集成电路产业链上下游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造成产业链上下游交易成本增加,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技术升级迭代风险。激光相关产业发展速度较快,企业需通过不断的技术升级迭代维持或提升产品性能和技术水平,公司存在因技术升级迭代速度缓于产业发展速度而导致产品竞争力降低的风险。

  (3)研发失败风险。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公司在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时,存在因未能正确理解行业及相关核心技术的发展趋势或无法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领域取得进步而导致研发失败的风险。

  (4)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等风险。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从技术到应用需要较多的实施经验,公司研发的技术存在因稳定性差、应用难度大、成本高昂、与下游客户需求不匹配等因素而导致不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5)客户集中度较高和激光/光学智能装备业务存在大客户依赖的风险。由于下游行业竞争激烈,以及宏观经济波动、技术更新换代等因素导致大客户需求不断变化提升,如果大客户未来因选择其他供应商等原因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可能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销售收入、毛利率和净利润等指标构成较大不利影响。

  (6)人才流失的风险。人才是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相关技术发展的核心,由于公司目前整体规模偏小,公司存在因人才流失而导致技术发展放缓的风险。

  (7)公司2021年末、2022年末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0,104.85万元、37,736.4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8.39%和22.62%,应收账款净额增加;2021年、2022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52%、3.46%,公司存在因客户应收账款违约(包括客户故意拖欠应付款项、客户经营业绩不佳无力清偿情况等)而导致公司款项无法收回、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8)海雷公司订单波动风险

  由于海雷公司为根据客户实际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激光加工解决方案,因此单一类别装备产品订单取决于对应客户的需求,而客户对于单一类别产品的需求在各年波动较大,导致海雷公司定制化的装备产品订单在各年存在波动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3,665,673.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3,817,33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454,333.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9%。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激光器以及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光电相关器件精密检测及微加工的智能装备。公司是中国首家商用“脉宽可调高功率脉冲光纤激光器(MOPA脉冲光纤激光器)”生产制造商和领先的光电精密检测及激光加工智能装备提供商。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以激光器研发为基础,打造激光与光学、测试与测量、运动控制与自动化、机器视觉等技术平台。目前公司已拥有一支以深圳和新加坡为中心的国际化研发、销售团队,产品和服务覆盖亚洲、北美、欧洲等地区的众多知名客户。公司生产的各类核心激光器及激光/光学智能装备产品已获得A公司、M公司、英特尔、国巨股份、厚声电子、意法半导体、顺络电子以及宁德时代、比亚迪、一汽弗迪等全球领先的消费电子、半导体、光电元器件及动力电池头部厂商的认可。

  (2)公司的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和光纤器件。公司的激光器产品包括脉冲光纤激光器、连续光纤激光器、固体激光器和超快激光器等。公司自主研发的MOPA脉冲光纤激光器在国内率先实现了批量生产和销售,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技术空白。近年来,公司紧密围绕客户对激光技术解决方案的需求,开发了智能光谱检测机、激光调阻机、芯片激光标识追溯系统、激光划线机、VCSEL激光模组检测系统、硅光晶圆测试系统、基于透明脆性材料的激光二维码激光微加工设备、VR眼镜检测系统、钙钛矿模切设备、新能源动力电池激光焊接整体解决方案等多款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广泛应用于激光精密加工、光谱检测、光学检测、消费电子产品制造、贴片元器件制造、光伏电池片制造等领域。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激光器及激光/光学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营销与研发体系,形成了稳定的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向国内外客户销售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光纤器件等产品实现收入。在激光器方面,公司综合考虑客户实际需求和库存管理进行生产交付;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方面,公司通过参与客户产品的前期研发过程,结合客户应用场景进行研发和生产并交付;在光纤器件方面,公司结合客户订单需求和库存情况进行生产,并批量供货。

  公司在采购、销售、生产等基本业务模式和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方面,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无显著差异,在新型产品实现销售前的环节具有一定创新性和独特性。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物料等由供应链部集中采购。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基于生产计划并结合实际研发、生产需要,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由供应链部具体负责采购实施;在生产设备、检测仪器采购方面,由相关部门做出评估并经总经理确定后,由供应链部进行采购。公司通过资信备案、样品认证、批量认证等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比价及谈判确定采购价格,依客户交货日期要求与供应商协调交期,对供货质量严格实行到货检验。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制订了规范的供应商遴选制度,核心物料最少有2家以上供应商供料并按评定分数分配采购额度,在降低供货风险的同时确保供货的质量及时效性。同时,公司对供应商建立了考评制度,及时淘汰不合格供应商,挑选新的优质供应商。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和“订单式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激光器产品根据客户需求,以销定产并分批次进行生产;激光/光学智能装备产品研发生产周期较长,结合订单需求进行生产;光纤器件标准化程度较高、单次需求量较大,以批量生产为主。

  整体而言,公司依据客户需求并结合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依照公司《生产过程控制程序》制度文件执行生产计划。激光器的生产主要涉及测试、组装等工序;激光/光学智能装备产品的生产主要涉及研发、测试、组装等工序;光纤器件的生产主要涉及裁缆、固化、组装、研磨、端检等工序。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Oracle EBS管理系统分别进行生产前准备、生产执行、半成品管制与成品入库等工作。

  (4)营销模式

  公司在国内外市场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体系。

  在激光器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专业展会树立企业形象,通过应邀参与行业沙龙、论坛等活动介绍公司技术优势和产品特点,并通过完善的售前与售后服务提升既有客户粘性。在新兴的应用领域,公司会与客户深入研究材料与激光的作用原理和应用效果,利用技术优势开发更适合特定领域的产品。

  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方面,鉴于产品构成的复杂程度较高,且客户对产品的个性化需求较多,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客户的生产应用场景,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并经过充分的方案沟通,形成最终产品研发设计方案并进行生产,实现产品销售。

  在光纤器件方面,针对通信设备制造商的光纤通信连接线产品以批量定制为主的销售特点,公司主要采取了持续开发和巩固大客户的营销策略。

  (5)研发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自主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同时对具有商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生产。

  公司的核心研发方向主要为各类激光器和激光/光学智能装备。根据项目研发难度,研发周期约为4个月至3年不等,报告期内年均研发课题约六十个。在项目研发初期,研发部门通过对市场情况与客户需求进行调研,形成项目可行性的初步分析结论,进而建立项目研发小组对具体产品进行研发。在产品研发过程中,研发小组负责产品各部分参数的设计、原材料购买、元器件加工、安装调试,并在各环节进行必要的参数测试与参数优化,完成整机调试,确立最终参数。在产品研发完成后,新产品将交由生产部门进行小批量的试产试销,并为大批量生产销售做准备。

  (6)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根据自身多年的生产管理经验、技术实力、资金规模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行业发展情况等采取了目前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营销模式和研发模式,关键影响因素包括产业链上下游供求关系、产品研发与生产周期等。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及光纤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及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结合公司的业务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于制造业(C)—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制造业(C)—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激光技术在工业领域最主要的应用是激光材料加工,其是利用激光束对材料进行切割、焊接、表面处理、打孔及微加工等的一种加工技术。激光加工作为先进制造技术已广泛应用于汽车、新能源动力电池、光伏、半导体、电子、航空、冶金、机械制造等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对提高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自动化以及减少材料消耗等起到重要的作用。

  (1)消费电子、半导体

  2022年消费电子行业因为经济景气度相对较弱以及行业创新程度不高整体呈现负增长态势,2022年12月份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17.90%,全球智能手机2022年四季度同比下滑18.30%。随着国内经济政策开放以及消费电子行业头部厂商未来XR新产品发布,相信能够为消费电子行业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2)新能源动力电池

  公司生产的脉冲光纤激光器、连续光纤激光器以及配套的激光模组产品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加工中切割、清洗与焊接行业,将主要受益于全球汽车电动化。

  为实施新能源战略,减少化石能源对世界环境的污染,目前全球主要国家纷纷设定了汽车电动化指标,美国加州提出2050年实现汽车零排放,德国提出2030年电动化率100%,法国提出2040年起不再使用化石燃料汽车,英国提出2035年电动化率100%。

  我国于2020年11月2日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同时大力推动“碳中和、碳达峰”各项工作,要求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乘联会)最新零售销量数据统计显示,2022年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已经达到27.62%,提前超额完成国家2025年目标。

  据GGII数据统计,2022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261GWh,同比增长86%。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将推动动力电池市场持续放量,激光器作为动力电池的生产加工所需的加工设备核心器件,将迎来广阔发展空间。目前国产激光器在头部动力电池厂商现场验证效果良好。头部动力电池厂商已开始逐步采购国产激光器以及激光加工设备替代进口激光解决方案,预计未来国产激光解决方案在动力电池行业占比会越来越高。

  (3)光伏钙钛矿

  钙钛矿电池作为新一代光伏电池有许多优势:高光电转换效率、低生产成本、高产业链集中度。上述优势都是钙钛矿电池被光伏行业看中且纷纷开始布局的因素。随着世界对环保方面要求越来越严苛,光伏行业作为获得清洁能源的一种技术方向已经获得中国、美国、日本、韩国等多国家政策上明确大力扶持的行业。光伏行业也是我国整体具有行业领先性的行业之一。钙钛矿电池技术目前处于较为早期的态势,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经过十余年的科研积累和业务发展,公司搭建了国际化的研发营销平台,积累了丰富的专利技术、研发经验和客户资源,赢得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成为中国首家商业化批量生产MOPA脉冲光纤激光器的厂商。公司的激光器产品品类丰富,包含MOPA脉冲激光器、连续光激光器、固体激光器、超快激光器。公司2022年紧跟客户需求,为光伏领域客户研发出用于TOPCon掺杂激光器。为新能源领域研发出适用于动力电池电芯制造的脉冲激光器以及连续激光激光器。

  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领域,激光精密检测和微加工智能装备产品主要被少数几家国际知名公司垄断,国内进入厂家相对较少。公司基于客户需求和自身在激光光源领域的技术积淀,以及差异化竞争策略,成功研发出智能光谱检测机和激光调阻机。基于上述两款产品公司进入到A公司的产品供应链与被动元器件行业,根据对于客户以及行业的需求公司进行新产品研发拓展。

  智能光谱检测机于2014年进入A公司供应链,订单快速增长。基于公司产品优良的检测效率,客户进一步提出更多定制化设备需求,公司近年陆续为客户提供玻璃面板二维码标刻设备、VCSEL模组检测设备、VR眼镜检测系统等多款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公司预计未来几年将持续增加与该客户合作项目数量。

  得益于公司在钙钛矿行业布局较早,2022年公司研发出第二代钙钛矿激光模切设备,进一步提升加工效率以及适用于更多钙钛矿设计方案。目前已向多家客户发出样机试用。

  公司掌握了激光调阻机高精度的量测技术和激光光源技术,生产的激光调阻机系列产品自2015年以来陆续服务于风华高科、顺络电子、国巨股份、厚声电子、乾坤科技、华新科技等知名被动元器件厂家,全球市场占有率较高。近年大部分被动元器件行业加工设备主要仍由海外设备厂商垄断,公司在2021年布局扩展被动元器件行业自动化设备品类。公司以自主研发、合资设立控股公司、参投公司等方式研发了电感剥漆设备、电感绕线设备、测包机等产品。2022年上述产品已在客户现场取得较好的验证效果,部分产品获得客户小批量订单。预计上述产品将在未来几年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能源行业需求旺盛,带动激光加工设备需求

  根据上述新能源行业相关发展态势,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几年发展空间较大。而新能源动力电池正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之一。新能源汽车厂商持续扩产满足市场需求势必导致动力电池厂商开展扩产计划。激光加工设备的需求也随着动力电池扩产而持续增加。

  (2)激光加工设备国产化率持续提高

  受全球供应链系统波动影响,部分进口激光器产品产能与交付能力受限,加之国内激光加工行业需求旺盛,不少原本选用进口激光器、进口激光加工设备的客户开始评估使用国产激光器、激光加工设备的可能性。在实际评估后发现,国产激光器在性能、价格、服务等多方面均能做到优于进口激光器、进口激光加工设备。未来几年激光加工设备国产化率将持续走高。

  (3)面对终端用户,紧贴需求,配套解决方案

  激光行业发展需要紧跟大客户、终端客户最新激光加工需求,在与上述客户进行业务合作时,绝大部分客户需求不仅是公司提供激光器产品,而需要公司提供某道加工工序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拥有自制的激光器以及核心自动化技术,能够很好对接客户需求,提供客户所需要的解决方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17,330.96万元,同比下降2.17%,公司受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需求疲软以及供应链不稳定影响,发展速度有所减缓,并且公司实施战略收缩,缩减低毛利连续光激光器的销售规模,导致本期收入较上期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67.14万元,同比下降15.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12.76万元,同比下降16.80%,主要由于营业收入下降,同时公司加大了技术研发以及市场开拓的投入,销售费用与研发费用增长较多。另外2022年外币汇率变动导致本年财务费用汇兑收益增加。综上,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6,501.20万元,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44,443.60万元,较期初增长6.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3,185.98万元,较期初增长6.08%;总资产增长主要是应收款项增加,在手订单及存货增加所致;净资产余额增长主要是2022年经营积累增长、激励计划实施所致。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7.17%、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7.1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7.14%,主要是2022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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