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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2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5日

  至2023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需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3月31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7、8、10、11、12、13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7、8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中车南京浦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车眉山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石家庄实业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扫描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的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送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4月18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二) 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8日9:30-16:30

  (三) 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公司董监事(总经理)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人:林芳

  联系电话:0731-22837786

  电子邮箱:linfang@csrzic.com

  (二) 会议费用

  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第十五条、《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1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公司拟对合并范围内部分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融资融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上述子公司境外借款、境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为9.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8.8亿元或等值外币。

  ● 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498.80万元人民币,占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6.24%。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融资融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上述子公司境外借款、境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为9.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占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83%。该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二) 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上述公司为境外所属控股子公司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提供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年度额度中包含拟向其提供8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性担保。

  上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的预计。担保方对上述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在上述担保预计的范围之内,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

  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和开展日常业务,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上述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被担保方中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该公司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是为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其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8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47%,全部为对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表: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被担保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经营数据均为已经审计数据。

  

  公司代码:600458               公司简称:时代新材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56,548,124.1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9,101,913.16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定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2,79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8,377,750.52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0%。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时代新材紧跟全球经济发展步伐,利用国际国内两大市场与资源、坚持面向新兴产业、面向高端产品,所涉及的多个业务领域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公司目前在全球轨道交通弹性元件产品领域规模第一,在线路减振、桥梁与建筑减隔震等领域均处于行业前列,是轨道车辆减振全套方案提供者和减振产品研发制造品类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在风力发电领域是风电叶片规模位居国内第二和国内拥有最强独立自主研发能力的叶片制造商之一,是全球少数具备聚氨酯叶片批量制造能力的企业;风电风机弹性减振产品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第一;在全球汽车减振细分领域规模排名第三,是全球第一个主动减振产品批量装车推广应用企业;在高分子新材料产业领域,近几年先后突破了一系列诸如高性能聚氨酯材料、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芳纶材料、聚酰亚胺材料、有机硅材料、电容隔膜材料等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工程化应用。依托多年来的研发投入和市场积累,公司已经发展成为跨行业发展,国际化经营的高科技公司。

  时代新材以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及工程化应用为核心,致力于从事轨道交通、工业与工程、风力发电、汽车、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等产业领域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与销售,产品品种千余种。轨道交通产业主要从事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减振降噪、车体轻量化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工业与工程产业主要从事线路(含城轨)减振降噪、桥隧与建筑减震隔震、工业减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风电产业主要从事风电叶片的设计、生产、销售及运维业务;汽车产业主要从事高端汽车减振降噪与轻量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主要从事高性能聚氨酯、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芳纶材料、先进纸基材料、有机硅、PAI聚酰胺酰亚胺等新材料业务的研究与工程化应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销售收入150.35亿元,较上年同期140.51亿元增加9.84亿元,增幅为7.01%;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7亿元,较上年同期1.81亿元增加1.75亿元,增幅为96.51%。2022年公司各板块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产品结构升级、客户结构优化以及降本增效等工作,经营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具体内容详见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1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通过实际控制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转呈关于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的请示材料。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99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文件审核及批复精神,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股权激励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0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9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2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刘建勋先生、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刘建勋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彭华文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刘军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4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预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3,488.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54.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6.51%。公司2023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元(含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2,79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8,377,750.52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07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管理者年薪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者年薪管理办法》,确定了公司管理者2022年度的年薪,具体数额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09号公告。

  关联董事刘建勋先生、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0号公告。

  关联董事刘建勋先生、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联董事刘建勋先生、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刘建勋先生、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231.40亿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合并范围内部分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为9.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刘建勋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李略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辞职的董事将继续履职至新任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止。辞职后,刘建勋先生和李略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建勋先生和李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刘建勋先生和李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提名胡海平先生和冯晋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胡海平先生和冯晋春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审核。(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贺守华先生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已满6年,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辞职的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止。辞职后,贺守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贺守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提名田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田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审核。(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七、八、十三、十四、十五、十八、十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海平,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铁道部株洲车辆厂工程师、产品开发处副处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厂长、党委副书记,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车长江运输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冯晋春,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太原机车车辆厂财务科见习生、会计员、财务处助理会计师、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中国北车集团公司(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会计处处长、财务与资本运营中心副主任、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等职。现任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田明,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碳纤维及功能高分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工程实验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0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末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2年度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单项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约合人民币5,963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2年公司控股子公司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以下简称“新材德国(博戈)”),受俄乌冲突的影响,原材料、能源价格及运输成本大幅上涨,2022年新材德国(博戈)经营持续承压,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基于自身未来经营情况预测,新材德国(博戈)管理层判断固定资产存在减值风险。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新材德国(博戈)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当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时,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公司将新材德国(博戈)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即新材德国(博戈)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划分与以前年度一致。

  经资产减值测试,新材德国(博戈)资产组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为30,202.10万欧元,小于账面经营性净资产30,902.10万欧元,固定资产发生减值700万欧元,除固定资产外,其余各项资产未发生减值。具体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欧元

  

  (二)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哈电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风能”)为本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并签订了多份销售合同,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生产和交付货物,履行相关合同义务。2022年,哈电风能开始出现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兑付,部分货款到期未支付的情形,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于2022年10月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并同步向法院提起了财产保全申请,对哈电风能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财产保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哈电风能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13,182.3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对金融工具减值的有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对哈电风能偿还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估,基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及哈电风能目前资金、资产状况,对该等应收账款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000.00万元。

  三、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材德国(博戈)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前净值为19,199.65万欧元,本次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00.00万欧元直接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约3,307.61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0万元直接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人民币850.0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将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共计约4,157.6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的11.66%。

  四、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各合作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其他资金周转需求,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银行株洲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金额约为人民币231.40亿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具体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的实际授信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签订单项业务合同进行约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10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与中国

  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 关联交易内容:根据本次拟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株洲时代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财务公司”)进行金融服务合作,预计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日均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他金融服务费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预计有利于本公司及中车财务有限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利息和金融服务收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利息支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服务定价公允、透明。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也不会因本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车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进行全面金融服务合作,具体类别和金额包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在财务公司的日均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他金融服务费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履行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该议案。

  2、 独立董事意见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在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5、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对本事项的表决。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绪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32亿元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3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附楼1-5层

  股权结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1.36%,中国中车集团公司持股8.64%。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车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4,901,758.32万元,净资产为427,968.96万元,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6,401.91万元,净利润23,879.70 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中车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二)金融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甲方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

  2.信贷服务:甲方在乙方的日均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

  3.其他金融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服务费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

  1、中车财务公司向公司支付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各成员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低于吸收中车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利率;

  2、公司向中车财务公司支付的贷款利率,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且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各成员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为中车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3、中车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协议有效期

  协议经双方签署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五、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

  合作原则,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无实质差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双方合作将有利于公司在保证资金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速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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