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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东方财富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以下券商签署的协议, 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03月31日起增加以下券商为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证券基金/证券ETF基金,申购赎回简称:证券基金,基金代码:512900)、南方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银行基金/银行ETF基金,申购赎回简称:银行基金,基金代码:512700)、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有色ETF/有色金属ETF,申购赎回简称:有色ETF,基金代码:512400)、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地产ETF/房地产ETF,申购赎回简称:地产ETF,基金代码:512200)、南方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新能源/新能源ETF,申购赎回简称:新能源,基金代码:516160)、南方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科创龙头/科创龙头ETF,申购赎回简称:科创龙头,基金代码:588150)、南方上证科创板新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新材科创/科创板新材料ETF,申购赎回简称:新材科创,基金代码:588160)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涉及基金明细如下:

  上述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3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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