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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三期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公司股东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汇晟基金”),股东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现代服务业基金”),股东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三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三期基金”)均为同一管理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控制下的企业。

  根据减持计划,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21,22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毅达汇晟基金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股东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股东毅达汇晟基金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2月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2023年3月14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股东现代服务业基金自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股东人才三期基金于2023年1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截至2023年3月30日,根据已发布的减持预披露公告,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情况

  (一)减持原因:自身业务需要。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四)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上表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上述股份变动情况中,毅达汇晟基金已按照减持预披露公告内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371,700股外,另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8,600,000股;现代服务业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00,000股;人才三期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00,00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三)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日,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

  2、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出具的《股票明细对账单》。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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