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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 资助方式:有息借款展期;

  ● 资助金额:4,000万人民币有息借款展期;

  ● 资助期限:1年;

  ● 资助利率:4.35%;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按股权比例向天源公司提供的4,000万元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1年,借款利率4.35%。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2023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3月29日,公司与天源公司签订《借款展期合同》,将公司前期向天源公司提供的4,000万元有息借款进行展期。

  二、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 助 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二)资助对象: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三)资助方式:有息借款展期;

  (四)资助金额:4,000万元;

  (五)资助期限:1年;

  (六)资助利率:4.35%;

  (七)违约责任:

  1.利息计算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执行利率具体为:4.35%。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的第20日,到期利随本清。

  若本合同项下借款发生挤占挪用或逾期,则按月计收罚息、逾期利息和复利。

  (3)乙方对甲方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利息、借款本金,均自逾期之日起(含该日)按合同借款利率上浮30%(称为“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甲方因无力偿还应付未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同意展期后不属于逾期范围。

  (4)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资金的,就其违约使用的借款金额自违约日起(含该日)按合同借款利率上浮50%(称为“罚息利率”)计收罚息,乙方并追究甲方其他违约责任且有权随时宣布全部或部分未到期借款立即到期。

  (5)借款发放后,如遇银行调整利率,则本合同下的合同借款自动适用新利率,利息分段计算。

  合同借款利率发生变更的,本合同下的罚息利率、逾期利率自动作相应变更,并与合同借款利率同时开始适用,分段计算。

  2.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完全不履行本合同的,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到期应付款项的,乙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收取逾期利息及复利。

  (3)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费用。

  (4)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情形下,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借款,甲方有权根据违约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收取违约金。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受劳务、材料及专业分包成本不断上涨,开发建设领域市场萎缩等因素影响,天源公司近两年新签订的施工合同额有所减少,营业收入明显下降。同时受到建设单位资金紧张影响,天源公司建设项目回款周期延长,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不能满足日常经营。但目前天源公司多个在建项目已开始复工复产工作,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同时有效控制公司资金风险,公司将在保持对其借款规模不变的基础上,对天源公司4,000万元借款进行展期,本次借款展期后公司对天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仍为19,000万元。公司将密切关注天源公司经营状况。

  针对天源公司经营现状和财务情况,公司已从提质增效和保证现金流稳定等方面入手,促进天源公司经营业绩改善。一方面,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在平稳推进其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向园林绿化等领域探索。另一方面,深化企业改革,与行业专业机构合作,对天源公司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优化梳理,特别是在项目管理方面,推行项目经理经营责任制,确保在合理降低成本的前提下提升项目的整体利润率。目前,公司已增派专业人员进驻天源公司,将加强天源公司开源节流相关措施,促进天源公司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高。资金方面,在控股股东的支持下,天源公司正加快已完工项目的结算进度。同时,成立催收专班加大力度、多种手段催收各项目应收款项,对于协商催要效果不佳的应收账款充分利用司法诉讼的方式,加速回收应收款项。

  本次公司向天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天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项目结算工作已有序开展、部分长账龄的款项已陆续收回,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同时其另一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按股权比例同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据此判断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将及时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借款展期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78,120.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比例为64.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8,897.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比例为15.49%。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与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展期协议,约定将存续的五笔借款合同,合计本金21,590万元人民币,与截至2022年09月20日借款利息约11,452.79万元人民币,本金及利息合计金额为33,042.79万元,作为展期合同的本金,展期期限自2022年12月19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止,年利率4.35%。

  注2:公司于2020年将所持有的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兆地产)8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上述借款余额均为股权转让前公司为亿兆地产经营发展提供的借款。2021年10月29日,亿兆地产按照《还款协议》归还的本息10,776.49万元(其中本金:7,200万元,利息:3,576.49万元)。2022年10月28日,亿兆地产按照《还款协议》归还的本息11,093.17万元(其中本金:7,200万元,利息:3,893.17万元)。截至目前,亿兆地产按照公司与其签订的《还款协议》正常履约,已累计偿还公司上述借款本息共计约23,869.66万元。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借款展期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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