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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利润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2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分配方式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3666号】,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4,671,259.42 元,基本每股收益0.17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净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股东分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合计99,869,355.81元后,2022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64,801,903.61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40,400,000.00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64,671,259.42元的30.21%,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对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预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后续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情况,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关联人包括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业集团”)、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格玛公司”)及其相关方,以及其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为关联方提供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等。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林立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立业集团、希格玛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2022年,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1)劳务交易

  

  (2)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3)支付利息

  

  (4)资产管理业务

  

  (三)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基于重要性原则,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参照公司以往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与立业集团及相关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与希格玛公司及相关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3.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1.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办公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华润置地大厦C座3501

  法定代表人:林立

  成立日期:1995年4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29539C

  经营范围:投资电力行业、新能源行业和高科技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从事生物医药科技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

  注册资本:100亿元

  2.关联关系

  立业集团持有公司64.46%的股份,为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立业集团下属单位,为立业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立业集团的下属单位中,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主要为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立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

  截至2022年9月30日,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8,777,358.81万元,所有者权益5,406,236.22万元;2022年1-9月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755,446.92万元,净利润178,168.50万元(未经审计数据)。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1.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航天立业华庭综合楼1108室

  法定代表人:钟纳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8560916M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自动终端产品,通讯设备、网络设备(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建筑智能化工程(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1674号《资格证书》规定经营)。

  注册资本:5,460.00万元

  2.关联关系

  希格玛公司是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法人,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三项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希格玛公司总资产394,791.52万元,所有者权益327,292.2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8,099.76万元,净利润7,166.08万元。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其他关联人

  除上述关联人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其他关联人。主要包括:

  1.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3.其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为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保荐与财务顾问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2.为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资产管理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3.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水平进行,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预计范围内,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对2023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3.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公司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具体议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上述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2.公司对2023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金融行业审计工作经验,自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始终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执业能力,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较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预计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吴钟鸣,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钟鸣先生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兼职。吴钟鸣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虞京京,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虞京京女士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兼职。虞京京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程海良,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程海良先生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兼职。程海良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因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量预计增加,审计服务费预计会在2022年度的基础上有所增长,鉴于新增工作量暂不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合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提请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公告内容。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毕马威华振执业证照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R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0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总部以及下属分支机构从事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以及自营业务等,通过全资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2022年,受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股票市场主要指数均震荡下行,权益市场交投活跃度有所下降,证券行业经营业绩短期承压。公司在坚持做好实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围绕“打造新一代年轻化的科技金融公司”的战略目标,继续深化科技金融转型,持续加大信息技术投入,优化产品及服务体验,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98亿元,同比增长0.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亿元;全年信息技术投入4.60亿元,同比增长32.6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07.4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3.68亿元,全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39%。

  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1、财富管理业务

  依托科技金融先发优势,公司财富管理业务业绩韧性凸显,全年实现收入8.71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构建并拓宽核心获客渠道,推动财富管理从传统营销模式向数字化营销模式转变,成功收购字节跳动旗下海豚股票App并升级为海豚财富App,财富管理线上业务全年实现收入3.26亿元,同比上涨7.75%,实现逆市增长;持续优化分支机构布局,建立数字化分公司,形成了线上引流、线下转化的协同发展模式。报告期内,公司财富管理总用户数近350万,同比增长超60%,财富管理转型成效初显。

  2、自营业务

  2022年,在股票市场主要指数均震荡下行、证券行业自营业务整体承压的背景下,公司自营业务重点发力固定收益类业务,注重策略交易与分散投资,夯实基本盘;权益类业务控制股票投资规模,把握投资机会,有效防御市场风险,投资收益率大幅超越市场各主要指数,在震荡行情中获得稳健收益。自营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3亿元,同比增长227.14%。

  3、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把握市场趋势变化,紧扣固收、权益、FOF投资三条主线进行投资择时选择,并发力主动管理集合资管业务。2022年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3,925.35万元,同比上涨34.73%,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增幅达95.75%,明星产品满天星申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荣膺“金牛奖”和“英华奖”双料大奖。

  4、 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积极迎接全面注册制的机遇与挑战,持续强化差异化优势,聚焦精品投行战略,全年

  实现收入1.71亿元。完成四个IPO项目顺利过会,过会率100%,其中康冠科技(001308.SZ)、铭科精技(001319.SZ)、中荣印刷(301223.SZ)3个项目成功发行;君逸数码IPO(创业板)已提交证监会注册;同时完成了1个再融资项目及2个新三板推荐挂牌业务。

  5、 其他业务

  2022年公司另类投资业务秉持稳健的投资风格,通过投资前景看好、升值潜力较大的新兴产业,持续布局优质企业,截至目前累计投资企业12家,成立产业基金1家,投资规模突破12亿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合并

  

  母公司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合并

  单位:元

  

  母公司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3) 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最新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评级无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1 号),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完成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2华林01”)的发行工作,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4.50%,期限为2年。于2023年1月完成了“22华林01”首次付息。

  (二)购买海豚股票App并受让北京文星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华林证券与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海豚股票App购买协议,为了更好地运营海豚股票App及开展客户服务,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北京文星在线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申请设立信息技术专业子公司的议案》,决定以人民币2,000万元受让北京文星在线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申请将其备案为信息技术专业子公司。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北京文星在线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申请设立信息技术专业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监事会主席。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四)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及公司股票列入融资融券标的

  公司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立业集团”)以及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希格玛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立业集团所持公司股份1,740,397,076股以及希格玛公司所持公司股份204,813,835股,均于2022年1月18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至此,公司限售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22年7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2年第二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会〔2022〕220号),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发展,优化标的证券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定期评估调整机制,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自2022年7月11日起列入融资融券标的股票。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公司股票列入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五)近三年公司分类评级结果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相关要求,经公司自评以及监管部门评审,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分类评级结果分别为B级、A级、A级。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7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19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会议表决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2年监管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2《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米旭明(已届满离任)、齐大宏(已届满离任)、贺强、俞胜法、郝作成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相关人员提交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对2022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40,400,000.00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64,671,259.42元的30.21%,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交易对手方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立业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因此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立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董事林立,因此各位董事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林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朱文瑾、赵卫星、贺强、俞胜法、郝作成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9.《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予以确认。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公司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关于确定公司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自营投资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

  (1)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

  (2)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净资本的500%。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包括各业务专业委员会)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自营最高投资规模额度内,灵活配置资金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公司风险偏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一)发行主体: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本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和各期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和品种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债券发行前根据有关法律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形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八)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九)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十)上市场所: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一)增信机制:本次发行是否采用增信措施及具体的增信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决定公司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债券相关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

  (十四)有关授权: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及实施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具体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券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发行方式、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赎回或回售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担保安排、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3)决定聘请本次发行必须的中介机构;

  (4)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本次发行,但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7)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9)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五)其他情况说明: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等,华林证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申请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且进一步优化公司长短期负债结构,根据《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拟申请择机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

  (一)发行规模

  根据《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最终以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上限为准。

  (二)发行方式

  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具体发行方式以监管机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三)发行期限

  每期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1年。

  (四)发行利率

  综合同期市场利率水平及投资者认购情况,通过招标、簿记建档或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确定。

  (五)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情况决定具体发行方案、时机、期限、规模、利率、募集资金用途与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规定的关于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或备案;决定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遴选、相关信息披露、还本付息等事项,并对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偿付情况进行监督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发行有关的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公司2022年年度合规报告》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合规报告》及其附件《公司202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和《关于合规负责人及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予以确认。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8.《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9.《公司2022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目标、发展战略和保障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1.《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2年度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公司2022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3.《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4.《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3月修订)》以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2023年3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3月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6.《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3月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7.《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3月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8.《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3月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9.《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0.《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周五)14:30通过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非表决事项

  会议听取了《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汇报,以及《关于2022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汇报说明。

  《关于2022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和《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两项专项说明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汇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其他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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