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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减持股东王同成先生、王体功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1、王同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21,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43%;

  2、王体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56%。

  王同成先生与王体功先生系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71,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99%,为持有公司股份占比5%以下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披露,为股东王同成先生、王体功先生履行在公司上市前的相关承诺。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并已于2022年8月17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投资规划安排,公司股东王同成先生、王体功先生拟根据市场情况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计划如下:

  1、王同成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01%,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2、王体功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01%,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同成先生、王体功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上述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公司股票首发上市的相关承诺。

  3、上述“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实则为大宗交易减持期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股东王同成、王体功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的需要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根据自身需要,并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4)本企业/本人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企业/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企业/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投资规划安排而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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