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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97版)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上接D97版)

  FB1002,由艾可宁联合3BNC117抗体组成的两药组合,为长效、注射、双靶点融合抑制剂,拟每2周-4周给药一次,是一款聚焦全球市场的抗HIV在研新药,旨在替代现有口服疗法,拟探索“多重耐药、维持疗法、免疫治疗和预防”多种适应症。

  本报告期,维持疗法适应症,Ⅱ期在受试者全部入组的基础上,公司完成患者的治疗与随访工作,并启动了临床数据整理分析的准备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多重耐药适应症及免疫疗法,处于Ⅱ期受试者入组阶段。

  维持治疗适应症,针对HIV病毒得到有效控制的HIV感染者的维持治疗,拟每2周-4周用药一次,替代需每日服用的口服药。艾可宁和3BNC117都具有较长的体内半衰期,其作用靶点分别为HIV膜蛋白GP41和GP120,通过静脉注射方式给药。

  多重耐药适应症,针对为出现多重耐药性、缺乏活性药物选择的艾滋病患者提供有效的抢救性新药。FB1002抗HIV作用机制与目前治疗艾滋病主要药物的机制都不同,实验室检测FB1002对多种耐药病毒有效。

  免疫疗法适应症,通过激活免疫系统清除被HIV病毒感染的细胞(即病毒库),提高针对HIV病毒的自身免疫反应,使患者在一定期间内不使用任何药物而病毒复制得到有效控制,探索功能性治愈。3BNC117可以介导针对HIV病毒和被感染细胞的免疫应答,艾可宁可以帮助患者获得稳定的病毒学抑制并有助于免疫功能重建。

  4. 治疗肌肉骨骼关节疼痛在研产品FB3001

  FB3001,新型透皮镇痛贴片在研产品,是采用新型专利制剂而研制的外用消炎镇痛透皮贴片,拟用于治疗肌肉、骨骼及关节疼痛。国内外用镇痛贴膏、贴剂大多缺乏临床试验数据证实其安全性和有效性,FB3001在美国II期临床试验数据显示能够更有效地缓解腰背痛患者的疼痛,达到有统计意义的治疗终点指标,其疗效、安全性得到了一定的验证。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化学药品改良型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与药审中心召开了多轮沟通交流会,双方对FB3001后续临床开发计划达成共识,药审中心认可本品的临床优势和前期研究结果,同意公司开展Ⅱ/Ⅲ期无缝设计的临床研究,公司正在积极筹备临床研究启动的前期工作。

  5. 治疗性长效降血脂在研产品FB6001

  FB6001,一款治疗性长效降血脂多肽疫苗,是全球首个针对PCSK9靶点的多肽免疫疗法。拟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脂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eFH和HoFH)患者;混合性血脂异常;以及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患者的心血管事件预防。多肽免疫疗法有望实现3-6月给药一次且成本较低,与现有的抗体疗法(每2周注射一次)相比具有相当优势,满足患者长效降血脂的用药需求。

  Affiris 公司在欧洲已经完成了FB6001的一期临床试验,数据显示FB6001安全性良好,且能够显著降低低密度脂蛋白(LDL-C)。

  截至本报告期末,FB6001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6. 治疗骨质疏松产品FB4001

  FB4001为特立帕肽注射液仿制药,通过预填充注射笔给药。特立帕肽是一种人甲状旁腺激素重组多肽衍生物,生理学作用包括直接作用于成骨细胞刺激骨骼形成、改善骨密度与质量,间接增加肠道钙的吸收,增加肾小管钙的重吸收和增强磷酸盐在肾脏的排泄。特立帕肽注射液用于治疗具有高骨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及男性骨质疏松症患者,也可用于具有高骨折风险的糖皮质激素相关的骨质疏松症患者。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FB4001已经在美国提交ANDA(美国新药简略申请,即美国仿制药申请)注册申请并获《受理通知书》。报告期内,公司向美国FDA提出FB4001的CGT认定申请并获批,CGT是全新的、唯一针对仿制药开通的特殊通道,旨在鼓励竞争不充分的仿制药的申报,获得CGT认定可享有加速仿制药批准,180天的市场独占期等优惠政策,对推进仿制药上市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全球约有超2亿骨质疏松症患者。根据国际骨质疏松症基金会最近的统计,在全球范围内,50岁以上人口有三分之一的女性和五分之一的男性会在其一生中经历骨质疏松性骨折。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的数据,从2017年到2018年,8.4%的50-64岁成年人和17.7%的65岁及以上成年人患有骨质疏松症,骨质疏松症患者约1000万人;39.3%的50-64岁成年人和47.5%的65岁及以上成年人,合计约4300万人存在骨质疏松症之前的低骨量。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中国骨质疏松症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通过对我国11个省(市)44个县(区)2万余人进行流行病调查发现,50岁以上人群骨质疏松症患病率为19.2%,65岁以上人群骨质疏松症患病率达到32.0%,65岁以上女性的骨质疏松症患病率更是高达51.6%。根据最新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约19,064万人,人口占比约13.5%。人口老龄化快速进展,中老年群体骨质疏松症高发,预计治疗骨质疏松类的药物依旧存在较大的市场潜力。

  抗骨质疏松症药物按作用机制可分为骨吸收抑制剂(双膦酸盐、RANKL)、骨形成促进剂(PTH)、其他机制及中药,特立帕肽是唯一经FDA批准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刺激新骨形成的药物,临床定位差异性较强,具有一定的临床刚性需求。

  2.2. 主要经营模式

  ① 研发模式

  目前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通过自主研发打造公司核心产品,同时辅以授权引进具有临床差异化和风险可控的药物,丰富研发管线,最终实现新药上市销售给公司注入持续的内生发展能力。

  自主研发模式下,即研发工作完整覆盖新药研发的全流程。公司自主完成新药项目选题、候选药物的制备及筛选、临床前研究、临床开发路径及药事法规路径的确定、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药物监管部门申请与审批、临床试验的开展及数据分析、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向药物监管部门申报上市许可的全过程。

  授权引进模式,即从其他新药研发机构和企业通过授权或转让引进其在研新药,由公司开展后续临床试验与新药注册申请所有工作,最终实现上市销售。

  ② 销售模式

  公司的采用经销商模式及直销模式进行销售。

  经销商模式:公司进行专业学术推广,由拥有相应资质的医药流通商业公司(“经销商”)提供物流体系,将药品在授权区域内调拨、配送至医院或药店。该销售模式为行业通行模式。艾可宁的海外销售主要聚焦发展中国家,公司组建了海外业务部,通过与具备资质的当地或区域合作伙伴一起,开展药品注册、分销以及专业学术推广。

  直销模式:公司的直销模式包括DTP药房模式及直接向医院销售模式。DTP药房模式即为Direct to Patient,即直供患者模式,患者凭借处方进行购买。直接向医院销售模式,即公司直接与定点治疗医院签署《购销协议》。由公司通过指定有药品冷链运输资质的物流承运企业将药品配送至DTP药房、医院,以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③ 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科学管理制度的构建和先进技术的运用确保采购质量与效率。公司根据GMP管理规范与内部控制规范建立了《新供应商引进管理制度》《标准采购订单管理制度》《原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公司采购部按照要求采购主要物料、辅料、包装材料、研发材料等,以保证公司的各类采购活动有序进行。

  ④ 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本公司采用自建生产基地生产及聘请符合资格的委托合同生产企业进行生产两种生产模式。

  自建生产基地模式,公司主要产品艾可宁的生产基地位于南京乾德路生产基地,该生产基地已经通过了GMP认证及环评审查,并严格按照GMP要求与药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本报告期内,公司位于南京江宁和四川金堂生产基地的生产线获得药品生产许可,可为公司已上市产品的商业化、抗病毒及多肽类在研产品的临床提供产能支持。本报告期,公司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化学品管理规程》《内部环保制度》等制度对公司生产流程进行规范运行。

  委托生产模式,公司对受托方进行全面的审计与评估,确认受托方具有完成受托工作的能力,并能保证符合GMP的要求,遴选CMO公司。选定候选CMO公司后,公司进行技术转移及现场技术指导与监督,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CMO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合格产品的制造。

  2.3. 所处行业情况

  2.3.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艾滋病领域

  1)艾滋病疾病特点及治疗方案

  艾滋病,又名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引起的恶性传染病。HIV 主要侵犯人体的免疫系统,包括 CD4+T 淋巴细胞、单核巨噬细胞和树突状细胞等,主要表现为 CD4+T 淋巴细胞数量不断减少,最终导致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缺陷,引起各种机会性感染和肿瘤的发生;此外,HIV 感染也会导致心血管疾病(CVD)、骨病、肾病和肝功能不全等疾病的发病风险增加。

  HIV感染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药物可控的慢性疾病,通过长期、有效的抗病毒治疗,阻断HIV复制,可以将感染者体内HIV病毒载量控制在检测不到的水平。目前,临床上通常采用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是指使用多种抗病毒药物进行联合治疗,从而避免单一用药产生耐药性导致治疗失败。全球范围内上市抗HIV药物已有40余款,100多种制剂,涵盖6大类药物作用机制。

  

  伴随HIV感染者存活时间的延长及新感染者的增加,抗病毒治疗方案愈发复杂,对抗病毒药物的疗效、安全性、用药便利性及依从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性好、强效、长效注射类抗HIV药物已经成为HIV感染治疗新药研发的发展趋势。

  2)全球艾滋病药物市场规模

  (1)全球HIV感染者持续增加,新发及相关死亡仍不容小觑

  根据UNAIDS数据,全球现存HIV感染者约3,840万人;2020年和2021年,全球每年新增约150万的HIV感染者。在全球3,840万感染者中,约2,870万人接受了抗逆转病毒治疗,有1000万人仍然没有获得救命的抗逆转录病毒药物;2020年和2021年,全球死于与艾滋病相关的疾病人数分别为68万人和65万人。

  

  2022年7月,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发布《2022全球艾滋病防治进展报告:危急关头》,数据表明,在新冠流行和其他全球危机的共同影响下,艾滋病大流行的应对进展在过去两年停滞不前,资源不断减少,导致数百万人的生命面临威胁。

  尽管拥有有效的治疗方法,以及机会性感染的预防、检测和治疗工具,过去两年的新冠流行和其他全球危机期间,抗击艾滋病毒大流行的资源减少,防治工作进展步履蹒跚,艾滋病防控工作由2020年底实现90-90-90的目标转入到2025年底实现95-95-95-95的目标。

  

  (2)新药市场需求持续增加,长效、注射用抗HIV药物是研发主流方向

  近年来新获批的疗效好、安全性高的创新型艾滋病毒治疗药物占据了全球HIV药物市场大部分份额。2022年,全球抗HIV药物销售排名前五的产品,单品销售金额均超过10亿美元,分别为Biktary(必妥维)104亿美元、Genvoya(捷夫康)24亿美元、Descovy(达可挥)19亿美元、Triumeq(绥美凯)18亿美元,Tvicay(特威凯)14亿美元。

  此外,近年来国际巨头制药公司在抗HIV药物的产品布局,除不断推出创新型口服药以外,更注重长效、注射类、配方完整的抗HIV药物研发,以期通过长效注射药物来改变患者每日服药的用药习惯,降低用药频次且保持长期疗效、从而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目前,全球范围内已获批上市的长效、注射类药物,包括ViiV Healthcare研发的两药组合Cabenuva以及吉利德研发的单药Lenacapavir,未来抗HIV药物的长效性仍是新药研发的主流方向。

  (3)全球抗HIV药物市场规模超400亿美元,创新型疗法将助力药物市场增长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全球抗HIV药物市场规模2017年为325亿美元,至2021年为380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0%。预计2025年将达到479亿美元,2030年将达到575亿美元,2021年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2025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3.7%。

  

  全球HIV感染者人数的增加、抗病毒创新疗法的上市,以及全球各国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视,将共同拉动抗HIV药物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

  3)中国艾滋病药物市场规模

  (1)国内现存艾滋病毒感染者基数大,且新发感染者每年不断被发现

  艾滋病是我国重大传染病之一, 目前,国内现存HIV感染者超过100万例,2020年和2021年,全国每年新报告HIV感染者超过10万例。根据《中国艾滋病流行病学研究新进展》数据,2021年,中国有 78.7%的 HIV 感染者被检测发现、92.9%被检测发现的 HIV 感染者接受了抗逆转录病毒治疗,以及 96.1%接受 ART 的 HIV 感染者病毒成功抑制。

  2022年12月1日,全国多地疾控公布了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从发布数据来看,艾滋病流行波及范围广、地区差异大,呈现如下特点:

  ① 感染途径中性传播占90%以上,且同性传播占比较大,数据显示,北京、天津、山东、黑龙江等地区新增感染病例中同性传播占比超70%;上海、江苏新增感染病例中同性传播占比超50%。

  ② 青年人和老年人发病率高,发病人群呈“两头翘”的趋势,天津、山东累计管理病例以男性青壮年为主;河南省、浙江省工作进展中提示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控不容忽视;江苏省,新报告病例中60岁及以上人群占当年新报告数20.53%,老年人报告病例数占比持续上升,成为江重点防治人群;江西省,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中50岁及以上老年感染者占53.70%。

  ③ 部分地区艾滋病毒感染者基数大且形式严峻,例如重庆,截至2022年10月,全市报告现存活艾滋病毒感染6.4万例,其中29个区县现存活感染病例数超过500例,中心城区等地形势较重。

  ④ 一线城市、经济发达省份艾滋病的检测、治疗、控制水平较高,例如上海,截至2022年,90-90-90的防控目标均超过90%,2022年1-10月,江苏共检测各类人群1979余万人次,深圳全市HIV抗体筛查量为187.1万人份。

  总体而言,经多年努力我国艾滋病防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HIV感染流行情况控制在低流行水平,但国内现存HIV感染者基数大,且年新发感染者,性传播已成为HIV主要传播途径,患者治疗意愿及理念虽有所提升,但与联合国提出的“4个95的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未来,仍需持续提升防控意识、提供更多高效安全的防治药物、提高感染者治疗率并达到有效控制,全面遏制HIV的流行,对公众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2)用药理念显著改善,对高效、安全的抗HIV新药有刚性需求

  目前,我国HIV传播途径以性传播为主,且部分地区同性性传播比例居高,相对于早期以血液传播为主的时期,艾滋病毒感染者结构已发生改变,且近年来发病人群呈“两头翘”的趋势,即青年人和老年人发病率高。患者结构的改变,患者生活水平及其购买力的提高,使得抗病毒治疗的用药理念及药物支付能力得到显著改善,患者对安全、高效且给药方案便捷的抗HIV 药物的需求不断增加。

  同时,艾滋病毒感染已成为慢病,随着患者生存时间的延长,及治疗周期的延长,抗病毒治疗方案愈发复杂,需根据患者自身HIV合并情况及用药依从性,综合考虑HIV耐药、其他疾病治疗的药物相互作用、安全性、副作用等问题,个体化抗病毒治疗需求日益凸显,因需要终身服药,患者更加注重抗病毒治疗后的长期生活质量。

  近年,我国医药研发企业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新型抗 HIV 药物的研发及商业化,包括艾可宁?在内的新型抗 HIV 药物陆续在国内上市;跨国药企也加速布局中国艾滋病毒感染市场,多款复合口服药在国内获准上市,为患者提供了更多的用药选择,国内抗HIV新药市场也愈发活跃。

  (3)终端支付能力提升,我国抗HIV新药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近年,国家医保目录扩容,持续纳入更多抗HIV新药,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谈判药品部分已有8款抗HIV药品,患者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大部分用药费用,减轻经济负担,大幅提升患者对药品的可负担性与可及性,从支付端促进国内抗HIV药物市场发展。

  当前中、美两国HIV感染者人数均已超过百万人,美国已上市抗HIV治疗制剂超过100种,药物规模预计250亿美元。我国艾滋病毒感染者基数大、患者存活及治疗周期延长,对抗HIV新药具有持续的刚性需求,结合海外抗HIV药物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未来,随着我国人均GDP的增长,将有利于我国在艾滋病防治领域医疗费用的增加;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将有利于提升患者对抗HIV新药的支付意愿,预计我国抗HIV新药医保及自费药物市场将迎来高速发展期。

  

  根据IMS Health & Quintiles报告,预计至2027年,中国抗HIV药物市场规模将可能超过100亿元,呈快速增长势态。未来,医保及自费药物将主要满足患者多元化、个体化的抗病毒治疗用药需求,成为遏制我国HIV新发感染及流行的关键环节之一;国家免费药物将主要保障重大传染病防治的有效控制,满足基础用药需求。

  全球新冠流行情况

  截至目前,在部分国家及地区,新冠仍处于流行状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23年3月8日最新公布的数据,全球已累计确认病例超7.5亿例,累计死亡病例超680万例,近7日内全球新增确诊病例近100万例。截至3月11日,美国近7日内新增超确诊病例超17万人,近7日内新增住院人数超2万人次。

  国内方面,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3年3月11日最新公布数据,自2022年12月以来,各省份报告阳性确诊人数于2022年年末达到峰值后呈波动下降态势;全国(不含港澳台)发热门诊就诊人数于2022年12月23日达到日峰值286.7万人次,随后呈下降态势。截至目前,国内部分城市仍存在散点性、散发性感染情况,2月24日-3月9日,发热门诊就诊人数呈波动增加趋势,3月9日当日全国发热门诊就诊人次达48.1万人次。

  根据Nextstrain数据显示,奥密克戎及其变异毒株仍是全球大流行中的主要变异株。2022年5月,具有高传播性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BA.4/BA.5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并成为目前传播速度最快的新冠变异毒株,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具有传播力强、潜伏期短、发病进程快等特点,导致在全球多国反复形成流行峰,短期内对当地的医疗系统造成较大的负担。

  截至目前,海外已有3款抗新冠病毒小分子口服药获批,包括辉瑞的Paxlovid、默沙东的Molnupiravir和盐野义的Ensitrelvir。国内方面,已有3款国产抗病毒小分子口服药物获批,包括捷倍安、先诺欣及民得维。

  从历史数据来看,新型冠状病毒处于持续进化和变异的状态,新冠病毒可能会在地球上与人类长期共存,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的变异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可能呈现散发性、区域性流行态势,在此情况下,基于我国较大的人口基数和较大体量的脆弱群体,实现新冠特效药物的自主可控仍然具有较大意义。

  2.3.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抗HIV创新药领军企业,在抗HIV创新药研发细分领域具备国际竞争力,具有丰富的创新药物研发和注册申报经验,并取得了显著的研发成果。报告期内,公司获评“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度中国小分子药物企业创新力TOP30企业”,公司的持续创新力得到政府及医药界的肯定。

  核心产品艾可宁在《中国艾滋病诊疗指南 2021 版》再次被列入推荐用药方案,推荐用于抗 HIV 病毒治疗简化方案、合并丙肝治疗、合并结核治疗、治疗失败、艾滋病相关肿瘤及暴露后预防等抗HIV的多个细分领域。2023年1月,艾可宁成功续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2年)》,并维持原支付标准、原限定支付范围不变,体现了国家对艾可宁临床价值的高度肯定,以及对艾可宁的创新性、患者的获益性等方面的认可。2023年2月,艾可宁的核心发明专利ZL03816434.5 HIV感染的肽衍生物融合抑制剂获得首届江苏省专利奖-优秀奖,艾可宁的专利质量、技术先进性、专利运用保护措施和成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得到验证。

  公司在研新药FB2001,抗新冠病毒3CL蛋白酶抑制剂,具有高效、广谱的抗病毒活性。同步开发雾化吸入剂型及注射用剂型,拟覆盖轻型、普通型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及新冠病毒感染住院患者。报告期内,FB2001在“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中获立项批准。

  2.3.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全球抗 HIV 病毒药物的发展方向主要围绕抗 HIV 病毒药物的长效性、简化治疗方案、艾滋病免疫疗法等展开研究。

  HIV感染已经从致死性疾病逐步转变为可防可控的慢性传染病,通过坚持每日服用多种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有效抑制HIV病毒的复制,长效注射药物将改变患者每日服药的用药习惯,降低用药频次且保持长期疗效、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抗 HIV 病毒药物的长效性是未来行业发展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其次,随着抗病毒治疗药物的发展,更多疗效强、耐药屏障高、安全性好的药物获批上市,可供感染者选择,近年来“简化治疗”等创新治疗方式的不断涌现,基于科学组合和临床研究实践,在保证抗病毒方案疗效的基础上,通过简化用药方案,降低用药负担,提升治疗安全性和患者依从性,降低药物不良事件发生风险,实现疾病简化管理,从而提高感染者生活质量。

  截至目前,艾滋病依旧无法治愈,通过广谱中和抗体实施免疫疗法,诱导或激活人体免疫系统的特异性识别 HIV 病毒,以及被病毒感染的细胞,抑制 HIV 病毒复制,加速清除 HIV 病毒及病毒库,使患者在一定期间内不使用任何药物而免遭病毒伤害,从而实现艾滋病的功能性治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5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娴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2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近两年,全球经济增速下行、市场需求疲软、通行受阻等因素加大了公司开展产品商业化市场推广的难度;同时,艾可宁在国内的目标推广医院为传染病专科定点医院,近两年艾滋病患者的接治数量持续受限,对艾可宁在目标患者群体中的覆盖及渗透率也产生了负面影响,艾可宁的销售虽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但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与本次激励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仍存在一定的差距,2021、2022年度,经审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050万元、8,474万元,未达成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及第二个归属期的商业化业绩考核指标。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市场环境以及股价波动情况与公司2021年初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已发生较大变化;且第二个归属期与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均在第一个归属期的基础上,设定更高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预计达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剩余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综上,公司认为,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现有的薪酬体系、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等方式保障对公司核心团队的激励和内部人才梯队的升级,推动公司快速发展,为股东带来更持久的回报。

  三、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取消股份支付计划时,应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激励费用金额。因此,公司将在取消日估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算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激励费用金额并在当年一次性确认相关激励费用。根据公司财务部的初步测算,公司在目前估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相应累计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为零。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此外,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2、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已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承诺

  依据相关监管法规,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终止的原因合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就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8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DONG XIE(谢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8,474.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5,676.4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1,085.92万元,净资产167,144.94万元。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35,676.4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亏损30,659.7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弥补亏损为132,551.26万元,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为142,613.49万元。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独立董事亦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包含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以有关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有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办理有关授信融资等手续。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市场环境以及股价波动情况与公司2021年初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已发生较大变化;且第二个归属期与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均在第一个归属期的基础上,设定更高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预计达成激励计划设定的剩余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认为,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CHANGJIN WANG(王昌进)、RONGJIAN LU(陆荣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满足业务拓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同意按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的规范要求对经营范围做调整和增加,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更。同时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章程修订的备案等相关事宜,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公司章程》最终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3月)》《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4)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6)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7)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9)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11)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7日 0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绿地之窗E-2栋11层前沿生物)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7日

  至2023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9,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CHANGJIN WANG(王昌进)、RONGJIAN LU(陆荣健)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现场方式:2023年4月27日上午9:00-9:30;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2023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绿地之窗E-2栋11层 前沿生物)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如通过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绿地之窗E-2栋11层前沿生物

  邮编:210012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69648375

  传真:025-69648373

  电子邮箱:invest@frontierbiotech.com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1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17日(星期一)至04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nvest@frontierbio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24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24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4月24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17日(星期一)至04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frontierbiotec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69648375

  邮箱:invest@frontierbio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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