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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涉案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预计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海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海胶公司”)就香港达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达维公司”)迟延转让达维天然橡胶(云南)有限公司100%股权一案,于2020年11月13日向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香港达维公司向云南海胶公司支付延迟办理股权转让的违约金人民币3,000万元,并判令香港达维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21年9月15日,公司将收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云28民初199号】的情况予以披露。2021年10月19日,公司将收到香港达维公司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的情况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二审判决书(2021)云民终1928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

  一、撤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云28民初19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云南海胶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91,800元,由云南海胶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8,716.71元,由云南海胶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预计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及时公告以上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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