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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原保荐代表人郑伟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莞证券决定由吕晓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郑伟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吕晓曙女士、郭天顺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公司董事会对郑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吕晓曙简历

  吕晓曙女士,保荐代表人,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暨南大学,管理学硕士。曾参与沪电股份(002463) 、瑞普生物(300119)、银禧科技(300221)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瑞普生物(300119)、生益科技 (600183)深深宝A (000019) 等再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吕晓曙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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