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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王继亮先生、何泉成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之原因,需要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西南证券出具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鉴于何泉成先生工作变动的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西南证券委派肖霁娱先生为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之后,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继亮先生和肖霁娱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何泉成先生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保荐代表人肖霁娱先生简历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肖霁娱先生简历

  肖霁娱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西南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西部二部项目经理,金融硕士。先后主持或参与过京泉华IPO、新开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云南铝业非公开发行、锋龙股份IPO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收购财务顾问、渝欧跨境IPO等项目,具有扎实的投行项目运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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