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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以研发、生产、销售低碳环保高分子材料及产品为业务核心,围绕高分子材料及其产品相关产业链,从事低碳、环保高分子材料及其相关产品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及汽车配件等相关业务,致力成为节能低碳环保新材料领航者。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高档运动及休闲鞋材、智能家居、通信通讯、运动器材、电子配套产品、家用电器、汽车汽配等领域。凭借新材料领域多年积累的研发、生产经验和资源,公司与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成为卡骆驰(CROCS)、亚马逊(AMAZON)、迪卡侬、沃尔玛(WALMART)、INCASE、ALDO、卡帕(KAPPA)、江博士、小米、长安、康佳、蓝思科技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认定的材料供应商。

  报告期内,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的考量,公司在审慎决策的基础上,投资进入太阳能光伏领域,谋求新的发展方向。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建设的异质结光伏项目电池片及组件生产线已实现部分投产,主要提供异质结太阳能光伏组件及工商业储能产品。

  (一)低碳、环保高分子材料及其产品

  1、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低碳、环保高分子材料及高分子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EVA环保改性材料及其制品、TPR环保改性材料及其制品、改性工程塑料等系列。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原材料后,经过研究配方、加工改性,将部分初级再生料加入到EVA原料、SBS、基础油等原材料中,生产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低碳、环保高分子材料,其中部分高分子材料(产品为改性工程塑料、EVA/TPR环保改性材料)用于对外销售,部分高分子材料(EVA/TPR环保改性材料)作为原料,经过进一步研究配方、开发模具,加工改性生产出相关制品。

  1.1EVA环保改性材料及其制品

  EVA是Ethylene-VinylAcetate的简称,学名为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是由乙烯(E)和醋酸乙烯(VA)共聚而得。EVA的特点是:可生物降解、重量较轻、不含重金属、不含邻苯二甲酸盐、柔软且具有坚韧度、高弹性、超强耐低温、稳定性高。应用领域十分广泛,主要包括发泡鞋材、薄膜、电线电缆、玩具、运动器材、电子产品配件等。公司生产的EVA环保改性材料的原材料中,主料包括EVA树脂、弹性体,辅料包括填充剂、分散剂、架桥剂、发泡剂和色料等,同时含有一定比例的EVA再生料;该等材料目前主要是公司自用,用于制作、生产运动及休闲鞋底、成品鞋、电子产品配套件等产品。公司用自产的EVA环保改性材料生产的相关制品,经ITS检测等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后满足客户需求,品质优良,性能稳定,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1.2TPR环保改性材料及其制品

  TPR是ThermoPlasticRubber的简称,中文名称热塑性橡胶,是热塑性弹性体(即英文ThermoPlasticElastomer,缩写简称为TPE)中的苯乙烯类(TPS)弹性体,是以SBS(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英文名为StyreneicBlockCopolymers,简称SBS)为基材改性而成的苯乙烯类弹性体,兼具传统橡胶的力学弹性和热塑性塑料的加工性。TPR的特点是:环保、安全、无毒,硬度范围广,有优良的着色性,耐候性,抗疲劳性和耐温性,无须硫化,可循环使用降低成本。目前主要应用于高档鞋材、沥青改性等领域。

  公司生产的TPR环保改性材料的原材料,主料有SBS、基础油、PS再生料,辅料有助剂等,含有5%-30%的再生料。该等材料主要是公司自用,部分对外销售,主要用于制作、生产高档鞋材、运动器材等产品。公司用自产的TPR环保改性材料生产的相关制品,经ITS检测等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后满足客户需求,品质优良,性能稳定,并可再生利用,具有低碳、节能、环保特点。其具体产品系列、特性和应用领域见下表所示:

  1.3改性工程塑料

  公司生产的改性工程塑料主要有改性PP、改性PA、改性PC、改性ABS、改性PS、特殊工程塑料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汽车汽配、智能家居、电动工具、电子、IT等领域。公司材料可在汽车领域应用的有:微发泡PP、微发泡PA、微发泡PC+ABS等,同时公司可生产高光抗菌阻燃PP、高温尼龙、PPO、耐寒PC等材料。公司改性工程塑料已获得IATF16949:2016认证,工程塑料产品应用广泛。

  2、主要经营模式

  从产业链的角度看,热塑性橡胶和改性塑料生产厂商位于大型石化企业与生产具体消费产品的制造企业之间,其产品主要为具有特定用途和性能的非标准化产品。因此,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方式,即由客户提出产品要求,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产品研发、生产、检验并交货;或者与客户共同研发,生产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销售模式方面,由于热塑性橡胶和改性塑料种类繁多,不同产品的性能差异较大,对产品的选择和加工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因此公司在销售产品的同时还需要对下游客户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服务,这一业务特点决定了公司的销售模式是直接面向客户的直销方式。

  2.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改性环保材料及其制品来获取合理利润,即采购初级再生料、EVA原料、SBS、工程塑料等原材料和相关辅料,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EVA/TPR环保改性材料及其制品、各类改性工程塑料,销售给境内外客户。

  2.2采购模式

  (1)采购模式

  EVA和TPR环保改性材料方面,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的需求数量、产成品、原材料等库存情况,同时结合长期对客户需求情况的预估来确定采购数量、品种,并由采购部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而改性工程塑料的原材料采购,公司则采用备货加上订单结合方式,需要备有一定的原材料库存。

  (2)采购策略

  SBS、EVA原料等化工产品属于公司生产中需要的核心原材料。为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公司与多家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公司针对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与合格供应商名录,并进行定期评审、考核。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对新产品开发的需要,公司对合格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进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淘汰。

  2.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方式,即由客户提出产品要求并下订单,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产品研发、生产、检验并交货。为有效控制产品从接受订单到包装入库的过程、产品品质、成本、数量、交期,以满足客户的要求,公司在ERP的体系下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公司客户服务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品管部门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具体流程操作,确保公司内部生产的信息流、物流、单据流的统一及生产的有序和高效。

  公司部分TPR、EVA鞋材由外协加工厂生产;同时,针对产品工艺流程中,植绒、贴合等部分简单工序由外协加工厂生产。公司与外协加工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产品规格型号、技术质量标准、数量、价格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相关的订货、交货和结算等委托加工业务操作。

  公司有专门的质量控制团队在外协加工企业驻厂、巡厂,对加工过程和最终的出货进行检查并监控不合格产品处理,以保证外协加工的产品质量。同时质量管理部门也对外协加工厂商进行质量考评,并要求外协厂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4销售模式

  销售模式方面,由于公司生产的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的种类繁多,不同产品的性能差异较大,对原材料和配方的选择以及加工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因此高分子材料的生产厂商在销售产品的同时还需要对下游客户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服务,这一业务特点决定了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是直接面向客户的直销方式,少量客户是贸易商。具体可分为国内直接销售、直接出口两类。

  在向国外客户直接出口的销售方式下,公司在营销部门中配有专门负责海外销售的人员。公司拥有进出口经营权,产品由公司作为供货商直接出口给客户。在此方式下,由客户直接和公司进行产品质量的确认,公司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发出货物、完成出口报关手续。

  公司直接出口的产品主要是成品鞋,出口的地区主要是亚洲、欧洲等地区。成品鞋作为日常生活中的消费品,进口国一般无特别的产业政策限制。

  2.5研发模式

  (1)EVA和TPR环保改性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与设计

  公司生产的EVA和TPR环保改性材料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目前主要应用领域是高档鞋材、成品鞋、电子配套产品等。由于该领域的客户对产品性能、款式、规格要求差异较大,根据客户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要求,公司组织销售部门、研发部门同客户进行技术沟通,在此基础上研发配方;其次,由研发部门试制样品,设计模具和调整配方,通过对样品进行反复测试,试制出符合相关测试指标的样品后交给客户进行测试和试样;最后,经客户测试和试样合格后,公司确定配方并下达生产订单。

  (2)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与设计

  公司根据自身技术特点并结合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智能家居等下游行业产品性能的需求,开发和积累了大量通用型产品的技术标准及配方。公司接到客户订单后,根据客户对产品的要求确定订单的配方。如与公司现有技术标准和配方一致,则直接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订单,如需微调则由研发部门先进行试制、测试样品,在完全符合客户要求后确定配方并下达生产订单。

  (二)汽车配件业务

  公司汽车配件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大江国立开展,主要从事汽车冲焊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为客户提供车身冲压和焊接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已通过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现场认证及环境ISO14001:2015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较强的车身侧围、机舱、地板、纵梁等类型零部件综合开发实力,拥有长安乘用汽车、长安欧尚、长安铃木、东风小康等主要客户。

  大江国立紧紧抓住工业4.0和新能源汽车的需求,通过多年与车企协同开发、配套合作,熟悉APQP、PPAP部品开发流程,具备较强的工装开发、过程管控、和高强度板类零件开发经验,在模具开发周期、产品精度等方面,能够满足车企轻量化需求。大江国立还将不断提升自动化能力、降低制造成本、提升产品质量。

  公司主要以客户为导向,按照客户订单进行生产,目前拥有两个生产基地,通过柔性生产线改造、准时制生产,形成了围绕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公司凭借多年冲焊件领域的经验积累,成长为长安汽车冲焊件重点供应商及战略合作伙伴。

  (三)光伏新能源业务

  1、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光伏新能源板块主要业务为异质结(HJT)电池、组件、钙钛矿、工商业储能等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运营为一体的产品系统集成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异质结(HJT)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工商业储能等。

  异质结太阳能电池(HJT,Hetero-junction with Intrinsic Thin-Layer),是一种利用晶体硅做为衬底在上面沉积非晶体硅薄膜制成的太阳电池。其以N型单晶硅片为衬底,在硅片正背面依次沉积本征非晶硅薄膜、N型非(微)晶硅薄膜和P型非(微)晶硅薄膜;然后在正背两面分别沉积透明导电氧化物薄膜(TCO),在TCO之上再印刷银浆栅线形成金属电极。异质结电池具有结构简单、工艺温度低、钝化效果好、开路电压高、温度特性好、双面发电等优点,具备更高转换效率。组件方面,公司主打700W泉耀系列品牌光伏组件,还拥有泉峰、泉星等多个系列组件品牌。

  2、光伏新能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产能及规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分两期规划、投资建设合计5GW高效异质结电池、15GW高效异质结光伏组件和5GWh储能整体产能的光伏生产基地,控股子公司安徽泉为规划、投资建设合计5GW高效异质结电池、5GW高效异质结光伏组件整体产能的光伏生产基地。同时,公司正积极推动广东高效异质结光伏产品生产基地和有关光伏产业实验室落地。截至目前,山东枣庄基地一期项目3GW高效异质结组件已建成投产,产能将逐步释放进入市场;山东枣庄生产基地二期和安徽泗县生产基地正在建设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to.com.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to.com.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暨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3、2022年11月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绿实业”)以及原实际控制人邵鉴棠、杨娜与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绿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永绿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16,00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转让给泉为绿能,并将其持有的公司19,202,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泉为绿能行使;2022年11月18日,永绿实业与泉为绿能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2023年1月16日,永绿实业向泉为绿能协议转让的16,002,000股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至此,泉为绿能拥有公司22%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的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to.com.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转让过户完成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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