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3】00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3年3月29日前披露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023年3月29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回复时间预计延期至2023年4月4日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方及中介机构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和要求进行逐项核查与回复,鉴于《问询函》中所涉及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实、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至2023年4月11日前完成回复并披露。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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