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拟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邓旭衡先生、李懿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当选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段宏女士、高献礼先生、曹亚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段宏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段宏女士、曹亚丽女士、高献礼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当选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对该等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革新先生: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任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1996年创建科伦大药厂,担任科伦药业董事长至今。1996年至2003年期间担任科伦药业总经理,历任四川省工商联合会副会长,政协四川省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共四川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5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08年,荣获中共四川省委、成都市委授予的“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和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抗震救灾模范”光荣称号;2009年,被中共中央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联评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2010年,获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大常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和政协成都市委颁发的“建设成都杰出贡献奖”,2015年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018年,被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家,获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四川省脱贫攻坚奉献奖”;2019年被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聘为第三届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党委书记;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华西临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等。
截至2022年末,刘革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一致行动人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科伦药业及成都科伦宁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0.89%的股份。刘革新先生通过控制科伦药业进而控制本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思川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系父子关系。2007年任科伦药业董事长助理,2009年6月起任科伦药业董事,2012年7月任科伦药业副总经理,2015年9月起任科伦药业总经理。历任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四川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先后任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湖南省总商会副会长;2014年,荣获湖南省总工会授予的“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2018年,荣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湖南省优秀企业家称号”;现任公司董事,兼任科伦药业董事和总经理、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
截至2022年末,刘思川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一致行动人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科伦药业及成都科伦宁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0.89%的股份。刘思川先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邓旭衡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2年加入公司,2015年5月至2020年5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兼任科伦药业副总经理。邓旭衡先生主要承担参与自治区科技进步项目“生物发酵抗生素生产尾气处理技术集成及应用”及自治区“十三五”重大科技专项“制药行业大宗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参与科技部“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燃煤电站低成本超低排放控制技术及规模装备”项目,研究从事制药企业环保“三废”治理及相关技术研究,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共带领公司积极承担国家、自治区、州级项目十余项,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旭衡先生通过寿光易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7.75万股,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懿行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起历任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会计、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加入公司任职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懿行先生通过易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49.44万股,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段宏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资格。曾任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段宏女士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亚丽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近年来主持包括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多篇SCI论文,授权中国发明专利16件,获2007年、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006年、2010年、2014年、2016年、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2019年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博士生研究生导师。曹亚丽女士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亚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献礼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南虞城人,食品科学专业博士,副教授。先后在河南农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美国康奈尔大学学习;曾就职于广州日香食品有限公司(2005-2008)、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2010-2014)。主要从事发酵食品质量、安全和品质提升技术及高附加值农副产品开发等方面的研究。主持国家级和其他项目共12项,总经费超过300万元。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担任国际权威期刊LWT-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中科院1区,TOP)编委。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大学食品系副主任。高献礼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献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6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74号”文《关于同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8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14,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用、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92,316,909.1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21,683,090.83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21,683,090.83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2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2〕8-48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通过中国银行伊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伊犁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伊宁合作区支行、兴业银行伊犁分行等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过程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2,168.3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暂未使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査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锐康生物系募投项目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且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锐康生物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192.76万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10日出具《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8-4号),因本公司对锐康生物未完成增资,锐康生物还未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注2: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建设“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超募资金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剩余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以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银行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2,2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隶属于医药制造业,地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是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主要从事生物发酵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占地1,319亩,总投资已逾80亿元,建设有硫氰酸红霉素生产线一条、头孢系列中间体生产线二条、熊去氧胆酸粗品生产线一条,总产能约为16,000吨/年,主要产品包括硫氰酸红霉素、头孢类中间体(7-ACA、7-ADCA、D-7ACA)、青霉素中间体(6-APA、青霉素G钾盐)、熊去氧胆酸粗品、辅酶Q10菌丝体等,是国内抗生素中间体领域规模领先、产品类型齐全、生产工艺较为先进的企业之一。
公司当前生产的主要产品中,硫氰酸红霉素主要用于进一步合成大环内酯抗生素,如红霉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等;7-ACA、D-7ACA及7-ADCA主要用于合成头孢菌类药物;6-APA、青霉素G钾盐主要用于合成青霉素类抗生素药物;熊去氧胆酸(粗品)主要用于精制熊去氧胆酸;辅酶Q10菌丝体主要用于生产辅酶Q10。各产品的主要用途具体如下:
注:公司熊去氧胆酸已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上市许可申请,并于2022年11月获得受理。2023年3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熊去氧胆酸的注册现场检查。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带动业务发展为思路,以“研发创新”为川宁生物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密切注视国际生物发酵和环保处理等前沿领域的发展。公司通过自主创新掌握了生物发酵领域的菌种优选、基因改良、生物发酵、提取、酶解、控制和节能环保技术,在重点技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实现了关键性突破。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培育,掌握了高产量菌种制备技术、500立方发酵罐制备与优化设计、生产线高度自动控制、陶瓷膜过滤技术、纳滤膜浓缩技术、丙酮重结晶工艺、复合溶媒回收工艺技术等。尤其是创造性地使用500立方生物发酵罐,为当前最大的抗生素及发酵中间体发酵罐,解决了超大发酵罐的设计建造、发酵液溶氧供给、无菌控制、营养传递和相关配套设施的瓶颈难题,大幅度提高了单批产量和效率,规模化效益明显。此外,公司在生产车间设计和在线控制设备技术领域的高起点及高度集成性,也奠定了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
公司先后经相关部门的批准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微生物发酵抗生素中间体工程实验室”“新疆抗生素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利用工程技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入选“2017年第一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名单”;荣获“2016年十二五全国轻工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已获得专利64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成功登陆资本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推动IPO上市,经过公司全体上下不懈努力,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正式登陆深交所创业板,成为新疆伊犁地区首家A股上市企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价格为人民币5.00元/股,共发行222,8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02%,共募集资金1,114,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上海研究院研发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公司本次成功上市有效优化了公司了债务结构,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务基础,公司将继续投建“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及“上海研究院研发项目”,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加快实现现代农业与生物发酵工业的跨界组合,构建合成生物学研发、生产一体化的全产业链型公司。
2、研发创新硕果累累
公司深入推进上海研究院合成生物学自动化、智能化研发平台的建设,上海研究院已利用先进的合成生物学、系统生物学、计算生物学、代谢工程、酶工程等现代工业生物技术,构建了合成生物学综合研发体系,搭建了计算生物学菌种设计平台、自动化高通量菌种构建和筛选平台、多尺度发酵过程优化平台及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平台,智能且高效的完成了菌种的设计(Design)-构建(Build)-测试(Test)-学习(Learn)的工程闭环和循环。
上海研究院自2021年5月正式运营以来,已分别打造出了5类优质的底盘菌种和化合物平台,底盘菌种包括大肠杆菌、酵母菌、链霉菌、枯草芽孢杆菌、谷氨酸棒状杆菌等;化合物平台包括糖苷类化合物、氨基酸衍生物、黄酮类化合物、萜类等,并可延伸出100+化合物。此外,公司还拥有700万+的自主IP酶库、2000+实体酶工具箱、虚拟筛选以及全尺度模拟,运用多种代谢推动力推动产物合成。报告期内,锐康生物通过自主研发已向川宁生物交付了红没药醇、5-羟基色氨酸、麦角硫因等3个产品,其中红没药醇发酵水平及纯度已达到领先水准,已成功进行了试生产,5-羟基色氨酸、麦角硫因等产品正在进行中试验证。
3、环保战略开始创造红利
公司与国家生态环境部共同在公司设立了国家环境保护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专门进行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领域的研究。自工程技术中心成立以来,公司积极组织建立了用于菌渣肥料化利用安全性评价的中试实验田和大型示范基地,并已经实现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到菌渣肥料试验田定向施肥,产出原料回用的闭环模式,此模式已稳定运行多年。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以抗生素菌渣制成的有机肥的豁免认证,在公司的不懈努力下,取了显著成果。2023年1月公司顺利完成了以抗生素菌渣制成的有机肥在新疆地区的豁免认证,允许将其制成肥料在新疆地区用于种植农作物,抗生素菌渣的市场化将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标志着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迈向新的纪元。
4、饱和产能、压缩成本
报告期内,将“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创新意识、精益意识”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积极推进饱和产能、减排控污、节能降耗等工作,引入了新产品辅酶Q10菌丝体,并利用现有生产线实现了柔性生产,大幅提升边际收益。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2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段宏女士、曹亚丽女士、高献礼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2022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对2023年经营方针、未来发展规划向董事会提交《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4月4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于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8.21亿元,比上年增加18.21%;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亿元,比上年增加269.58%。
2022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03.90亿元,比上年增加9.82%;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41.80亿元,比上年减少10.77%;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2.04亿元,比上年增加30.04%。
2022年销售费用为1,145.72万元,比上年增加17.05%;2022年管理费用为14,407.85万元,比上年减少37.53%;2022年财务费用为12,300.75万元,比上年减少30.80%;2022年研发费用为3,538.17万元,比上年增加7.37%。
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2亿元,较去年增减少13.89%;2022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54亿元,较去年减少12.53%;202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6亿元,较去年增加163.52%。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信息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4月4日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11,518,024.65元(合并报表);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00,270,991.21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0,027,099.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5,800,340.43元,2022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66,044,232.52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后,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22,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6,720,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59,323,832.5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总计为206,720,400.00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23%,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在关联董事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关联董事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余非独立董事成员按其在公司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薪酬,公司未另行支付其任期内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报酬;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为每人8万元/年(含税)。
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将遵循2022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非独立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公司过半数董事与本议案利益相关,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联董事邓旭衡先生、李懿行先生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及奖金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责任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及奖金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而定,并根据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和通货膨胀水平做相应调整。
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拟在2022年度薪酬基础上,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做相应调整。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由于本议案内容与全体董事均有关联,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并使用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并使用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并相应调整项目规划投资进度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的实现。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对锐康生物进行增资,并同意对上海研究院项目规划投资进度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并使用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向银行等机构融资的议案》
根据经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即2024年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60亿元人民币,该额度拟用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委托贷款、委托债权投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应收账款质押、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保贴等业务。在授信期限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融资相关的事宜,具体融资金额届时将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办理该银行等机构融资手续时,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可以用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
就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经营需要选择融资银行等机构及单笔融资额度,就融资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合计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总经理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二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择期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项,公司将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7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相关风险将影响理财收益、甚至本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理财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总经理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标的为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相关风险将影响理财收益甚至本金安全。
(二)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
1、财务部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并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正常资金周转,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助于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应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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