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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3-019

  转债代码:128129           转债简称:青农转债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80,600元青农转债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56,652股,占青农转债转股前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10%。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青农转债金额为人民币4,999,719,400元,占青农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4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现将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本行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青农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0 号”文核准,本行于2020年8月25日公开发行了5,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亿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5.74元/股。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56 号”文同意,本行50亿元可转债于2020年9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青农转债”,债券代码“12812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可转换为本行股份。

  2021年4月16日,因本行可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青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4.47元/股。

  2021年6月30日,本行披露了《关于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因本行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6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税前)。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7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青农转债的转股价格自调整前4.47元/股调整为4.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2年7月2日,本行披露了《关于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因本行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7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税前)。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8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青农转债的转股价格自调整前4.32元/股调整为4.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青农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青农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为77张,转股数量为1,819股。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剩余可转债余额为49,997,194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本行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66957767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3-020

  转债代码:128129          转债简称:青农转债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行董事会。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行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行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农商财富大厦)4楼4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第1、2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行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2项议案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将受到限制。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行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日期为2023年1月19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2月8日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以及与本通知同日披露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个人股东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填妥及签署相关回执(回执格式请见附件),登记时间内以专人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本行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采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4月18日下午17:00之前传真至本行。

  (三)登记地点: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农商财富大厦)3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刘女士

  电话:0532-66957812、0532-66957756

  传真:0532-66957780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8”;投票简称为“青农投票”。

  2.投票时间:2023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注:1.现场会议参加人员填写本回执。

  2.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3.本行不接受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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