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8017 债券简称:金禾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金禾转债(债券代码:128017)转股期为2018年8月7日至2023年11月1日,转股价格为:21.33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757号”文同意,公司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7年11月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禾转债”,债券代码“128017”。
根据相关规定和《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8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金禾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92元/股。
因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禾转债转股价格于2018年4月11日起由原来的23.92元/股调整为23.32元/股。
因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禾转债转股价格于2019年4月26日起由原来的23.32元/股调整为22.96元/股。
因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禾转债转股价格于2020年4月16日起由原来的22.96元/股调整为22.42元/股。
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禾转债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21日起由原来的22.42元/股调整为21.97元/股。
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禾转债转股价格于2022年4月29日起由原来的21.97元/股调整为21.33元/股。
二、金禾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金禾转债尚有5,517,704张挂牌交易。2023年第一季度,金禾转债因转股减少213张,转股数量995股,剩余可转债余额551,770,400元。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550-5682597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金禾实业”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金禾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49,4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9%,最高成交价为30.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86元/股,成交金额50,153,502.0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3月13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4,634,757股。公司2023年3月13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74,5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158,689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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