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合计117,100股。其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562,500份,实际行权期为至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5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年第一季度,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99,100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7.62%。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5,400份,实际行权期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3月23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年第一季度,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18,000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27.52%。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0年9月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3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了《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9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年11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87.50万份,行权价格为 63.00元/份;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9.80万股,授予价格为31.50元/股。
7、2021年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年3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的授予登记手续。预留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25.20万份,行权价格为66.28元/份;预留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90万股,授予价格为33.14元/股。
9、2021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的21.40万份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2021年10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56.25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1、2022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6.84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2、2022年8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2年10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56.25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股份数量
3、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股份数量
注: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实际行权期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3月23日。截至2023年3月23日,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全部行权。
2、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止2023年3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三)行权人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可行权人数为148人,2023年第一季度共有40人参与行权且完成登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期可行权人数为44人,2023年第一季度共有14人参与行权且完成登记。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3年第一季度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117,100股。
(三)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1、2023年2月3日,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股东励民、黄旭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合计224,280,000股于2023年2月8日起上市流通。
2、2023年2月8日,公司披露《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3年2月6日,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上述股本变动未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数为99,100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数为18,000股,合计117,100股,共募集资金7,278,255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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