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于2023年3月21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4),现将会议有关安排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3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表决事项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1、2、3、4、5、6、7、8、9、10、11项议案时,须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即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在审议第1、2、3、4、5、6、7、8、9项议案时,关联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在审议第2项议案时,应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1-10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上述1-11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2023年4月5日17: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发送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4月5日17:00前送达或邮件发送、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5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三层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粟亮、李志福;
电话:0731-85810285;
传真:0731-85810285;
电子邮箱:nhsw@landfar.cn;
5.会议费用:
食宿交通费等由股东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4”,投票简称为“南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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