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80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回复内容将及时披露,并通过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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