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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进展 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或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或日月集团及虞兔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拟总共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具体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和资本市场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截至2023年3月31日,日月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18,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累计增持金额为3061.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虞兔良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6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累计增持金额为500.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后,日月集团及虞兔良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179,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增持金额3561.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4,591,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7%,与一致行动人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有限公司、虞兔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6,440,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5%。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及共同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关于增持进展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函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1、增持主体:日月集团或虞兔良先生或二者共同增持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1)日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8,172,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6%,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日月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9,260,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

  (2)虞兔良先生: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虞兔良先生、虞阿五先生通过日月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9,260,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4、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

  司长期价值的充分认可。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拟总共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4、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的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事宜。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也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1、日月集团于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23,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增持金额为1481.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2022-027号公告】

  2、日月集团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10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增持金额为1516.8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2年10月21日,日月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325,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累计增持金额为2998.7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2022-028号公告】

  3、日月集团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增持金额为63.1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虞兔良先生于2023年3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6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增持金额为500.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3年3月31日,日月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18,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累计增持金额为3061.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虞兔良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6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累计增持金额为500.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后,日月集团及虞兔良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179,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增持金额3561.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完成后,日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4,591,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7%,与一致行动人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有限公司、虞兔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6,440,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5%。具体如下:

  

  注:上述百分比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控股股东日月集团及共同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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