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无任何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8日以通讯通知的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对《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